花岗镇杨湾村粮油加工厂项目

花岗镇杨湾村粮油加工厂项目

花岗镇杨湾村粮油加工厂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2024AEEZN*****

二、项目名称:花岗镇杨湾村粮油加工厂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国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肥西县上派镇农贸大市场内6号楼

中标(成交)金额:贰佰零柒万捌仟壹佰贰拾叁元整(¥*******.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

花岗镇杨湾村粮油加工厂项目

施工范围

本工程为杨湾村粮油加工厂项目。本次改造主要内容为新建钢结构大棚、室外附属、生产设备等。除特殊说明外,图纸设计范围 内的所有内容,除太阳能板均按图计入,具体详见招标答疑及图纸。

施工工期

120日历天

项目经理

王本余

执业证书信息

建造师证书编号:皖 134*****012*****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证书编号:皖建安 B(2011)*******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张昌余,杨英,吴柱,王成军,张成峰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采购文件成交服务费,金额:*****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向肥西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责任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肥西县上派镇紫石路与佛光路交叉口肥光办公区3号楼2楼3211室,联系电话:0551-********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向肥西县财政局,联系人:周工,联系电话:0551-********【采购人为合肥行政区域以外单位的项目:向采购人所在地财政部门(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实名提出,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花岗镇杨湾村粮油加工厂项目中标(成交)通知书已发出,请中标(成交)供应商登录电子交易系统自行下载电子中标(成交)通知书。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肥西县花岗镇人民政府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肥西县花岗镇肥西县花岗镇人民政府

联系方式:173*****98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肥西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肥西县上派镇紫石路与佛光路交叉口肥光办公区3号楼2楼3211室

联系方式:055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姚连运

电话:0551-********

办理流程公开

0天0小时8分5秒

  • 招标代理机构提交
    2024-03-19
  • 交易中心见证
    通过
    2024-03-19
    0天0小时8分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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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

肥西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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