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宁县财政局办公及公共区域物业管理服务项目合同公告

新宁县财政局办公及公共区域物业管理服务项目合同公告

新宁县财政局办公及公共区域物业管理服务项目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2024年03月19日

新宁县财政局

办公及公共区域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政府采购编号:新宁财采计[2023]*****

采购人(全称):新宁县财政局(采购人)

供应商(全称):新宁县明宏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乙方)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一、项目管理信息

(一)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二)项目名称:办公及公共区域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二、物业管理服务项目情况

新宁县财政局位于新宁县崀山大道,占地面积约*****平方米,办公楼总建筑面积7998平方米、附属楼总建筑面积1028平方米,公共区域面积约8000平方米(停车场、健身场、绿化地面等)。服务内容含:保安、保洁、绿化、会务、水电服务。实际支付金额与考核挂钩,具体要求见磋商文件。

三.物业服务范围

甲方机关办公及公共区域的办公楼、综合附属楼、道路、公共绿地、等规划红线内所有公共场所的保洁及安全管理等服务工作。

四.服务期限

叁年,采用1+2模式,第一年的服务达到采购人的考核要求,可以续签两年。

五、物业服务内容

(一)机关办公及公共区域综合管理服务;

(二)机关办公公共区域、会议室内等保洁卫生服务;

(三)机关办公及公共区域秩序维护服务;

(四)机关办公及公共区域共用部位、共用设备设施日常运行、保养、维修服务;

(五)机关办公区域会务、大型活动及其他服务。

六、物业服务标淮

略。以本项目谈判文件的要求及乙方投标文件的承诺为准。

七、服务岗位及编制人数

(一)实行集中管理、按岗设员的管理模式,总人数不得少于14人(具体岗位明细详见《新宁县财政局物业岗位人员配置表》)。

(二)乙方按岗位编制设定人数,专职安保人员,以中青年为主,45周岁以下的人数占总数的50%以上,其中男性年龄不超过53周岁,女性年龄不超过50周岁。如有超龄特殊情况需甲方同意,同时乙方应提供所有安保人员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及花名册给甲方,甲方可不定时检查。

八、服务费用及付款方式

(一)服务费及支付方式:全年物业管理合同服务费为:肆拾柒万陆仟元整(小写******.00(中标价)。服务费用支付采取按月支付的方式,甲方在每月25号之前将当月物业服务费付给乙方(如遇节假日或电脑系统故障适当顺延)。甲方支付给乙方的物业管理服务费中包含乙方在机关办公大院各岗位工作人员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等各项社会保险费。如延期付款,应支付延期支付部分的利息,利率计算标准为合同订立时1年期银行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二)乙方的罚款金额在当月或者次月物业物业服务费中扣除。

(三)如有管理服务费用的调整增加的服务内容,由甲乙双方根据合同期内实际发生费用共同协商解决。

九、甲方权利和义务

(一)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执行情况。

每月对乙方全面考核一次,乙方考核得分在95分以上(含95分),不予扣付服务费;考核得分在95分以下,80分以上(含80分),每扣1分扣付100元服务费。全年扣付服务费不超过4500元;全年检查,乙方每月得分在95分以上(含95分),甲方奖励物业公司4500元;一年之内连续两个月或累积三个月考核得分在80分以下的,甲方可以解除与乙方的承包合同。

(二)全年无盗窃事件发生,甲方奖励乙方3000元。

(三)全年有效投诉10次以内的责令物业立即整改,超过10次以上的每次扣付服务费500元,全年投诉24次以上另扣付乙方服务费*****元。

(四)对乙方物业服务的满意率进行测评,每年测评1次,测评物业服务满意率未达到80%以上的扣付乙方物业服务费*****元/年。

(五)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的宣传教育活动。

(六)审批、协调、处理办公楼因工作需要与乙方构成的临时劳务关系事宜。

(七)除本合同及磋商文件约定以外,甲方委托乙方的事宜所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八)甲方免费提供乙方办公用房、工作人员宿舍及员工食堂等所需的办公场所。

(九)绿化摆放、公共设施设备能耗以及公共设施设备维修、维保费、检测费由甲方负责。

(十)甲方办公室全权负责物业管理的监督工作。

十、乙方权利和义务

(一)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和考核办法,服务规范须符合行业规范和甲方要求;全面接受甲方管理人员的监督。

(二)协助甲方处理房屋建筑设施设备质保期内外的维修事宜。

(三)执行物业管理制度及消防、安防制度,对违反制度的行为应给予纠正或制止,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向甲方报告。

(四)甲方有重大考察活动、公务性接待、会务、迎检工作时,乙方应积极配合协调。

(五)节水节电,遵守甲方水电管理规定。

(六)乙方对甲方的设备、设施负有管理和维护的责任,如因管理不善或操作不当造成的财产损失,乙方负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七)对甲方的公用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使用功能,如需调整须与甲方协商并经甲方同意后报有关部门批准方可实施。

(八)负责编制房屋、附属建筑物、设施、设备等的日常保养计划和一般性维修方案,在设施设备更新改造及新增其他项目时,所需的其他费用乙方应提出计划列出费用预算,经甲方审核确认后另行支付。

(九)对甲方免费提供的办公用房、仓库、宿舍以及其他办公设施具有爱护和保管责任。

(十)本合同终止时,须向甲方移交其使用的办公用房、员工宿舍、设备设施及物业管理全部档案资料,如有损坏照价赔偿。

(十一)乙方工作人员必须遵纪守法,文明服务,保守秘密,协助公安部门维护区域内的秩序维稳工作,做好门岗执勤,巡逻检查工作,发生安全事故,及时报告,并做好事故处理协助工作。

(十二)乙方因安全保卫措施不当、不力,盗贼破门、爬墙翻窗,造成院内公私财物(不包括现金、有价证券、高价值的小件物品)失窃的,经有关方面查实确认的损失额,由乙方负责全赔。

(十三)乙方因服务或管理工作不当损坏公私财物的,由物业公司照价赔偿。

(十四)物业区域内一般日常卫生工具,由甲方负责,其它维修耗材由乙方提出计划由甲方统一采购,以旧换新,如有损坏或遗失,由乙方负责增补。

(十五)乙方应按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与其员工签订用工合同,并为其员工缴纳各种社会保险费用,处理好与员工的劳动纠纷并承担费用。

(十六)乙方工作人员在工作期间发生的一切安全或工伤事故由乙方负责全权处理,并承担各种费用,甲方概不负责。

(十七)乙方每月必须向甲方提供一份岗位人员值班安排表,便于甲方查验核对值班人数。

(十八)乙方必须服从甲方办公室管理。

十一、违约责任

(一)甲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致使乙方的管理服务无法达到本合同服务内容和质量标准的,由甲方负责,乙方有权终止合同。

(二)甲方按时足额支付物业服务费用。

(三)乙方违约,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四)以下情况乙方不承担责任:

1.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物业管理服务中断的;

2.乙方已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但因物业本身固有瑕疵造成损失的;

3.乙方依据实际情况,提前通知甲方添置应由甲方提供的必备设备,但是甲方未采纳而造成的事故损失;

4.因非乙方责任出现的停水、停电、停气、通讯、有线电视及其他共用设施设备运行故碍而造成的损失。

5.因房屋建筑质量、设施设备质量或因由甲方负责的安装技术等原因,造成的损失。

十二、其他事项

(一)乙方对服务合同以外其它特约服务,需要付费的,由甲乙双方商量支付。

(二)本合同的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

(四)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裁定。

十三、本合同协议书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以下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一)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做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二)本合同协议书

(三)成交通知书

(四)乙方的投标文件

(五)本项目的磋商文件

十四、本协议壹式柒份,甲方持叁份,乙方持贰份,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招标代理公司各执壹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协议书经双方签字盖章(乙方加盖骑缝章)后生效。

附件:

1.《新宁县财政局物业服务标淮》(以本项目磋商文件的要求及乙

方投标文件的承诺为准)

2.《新宁县财政局物业岗位人员配置表》

3.《新宁县财政局物业服务考核办法及检查标准》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表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新宁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备案意见:

标签: 物业管理服务 公共区域 办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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