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彭山区民政局公墓墓材采购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眉山市彭山区民政局公墓墓材采购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采购人(甲方):眉山市彭山区民政局
地址:眉山市彭山区蔡山东路158号
联系方式:028-********
供应商(乙方):彭山区兴睿建材经营部
地址: 四川省眉山市彭山区义和乡活桥村8组
联系方式:138*****586
主要标的:
序号 | 名称 | 数量(单位) | 单价(元) | 总价(元) |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
---|---|---|---|---|---|
1 | 公墓墓材采购 | 1(批) | ¥767,175.00 | ¥767,175.00 | 1.石材采用天然整石雕刻,碑面平整、无明显色差和凹凸、明显影响碑面影雕制作的金属颗粒,光泽度达到 90°以上,其他部分采用石材按图纸要求,光泽度达到 75°及以上,石材根据图纸要求切割打磨抛光,石材表露部分的平整度达到石材行业标准。 2.以设计图纸为技术要求,石材加工平整、光亮,线条突出,棱角分明,弧度自然,主体观感强,雕刻质量要求比例恰当,形象自然,造型准确,线条流畅,立体感强。 3.石料的品种、规格尺寸必须符合需方提出的要求;石料的纹理走向符合构件的受力要求;不得选用带有裂缝、炸纹、隐残、明显色差的石料。 4.整体外观质量要求:石料表面平滑光亮、完整、凹凸自然,无偏差、无明显麻面,无比较明显的缺棱掉角,无明显缺陷,无明显杂色、污点、疵点。整个墓体外观比例协调,观感好,墓体结构连接部位必须要有榫头衔接,确保整个墓体的稳固安全。 5.采购价格包括改造费、石材(含运费) 、二次转运费、安装及辅助材料费、图案雕刻费(根据设计图纸)、税金等费用。 6.本项目采用总价包干,价格不因市场变化而调整。 |
合同金额: 767,175.00元,大写(人民币):柒拾陆万柒仟壹佰柒拾伍元整
履约期限:2023年08月30日至2023年10月30日
履约地点:彭山区纱帽山公墓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2023年08月10日
2024年03月20日
合同附件:
眉山市彭山区民政局
2024年03月20日
标签: 公墓墓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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