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公共服务平台提升工程--非税收入收缴公共平台项目结果公告采购包1
三明市公共服务平台提升工程--非税收入收缴公共平台项目结果公告采购包1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总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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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 福建省闽侯县上街镇海西科技园高新大道5号博思软件大厦 | 2,020,000.00元 | 86.30 |
采购包1(三明市公共服务平台提升工程--非税收入收缴公共平台项目):
服务类(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品目号 |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单位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
1-1 | 通用应用软件开发服务 | 三明市公共服务平台提升工程--非税收入收缴公共平台项目 | 三明市公共服务平台提升工程--非税收入收缴公共平台项目开发和实施 | 建设非税收入收缴公共平台项目,实现建立统一支付接入标准,汇聚第三方主流支付渠道,支付数据汇聚及分析服务。具体如下:1.汇聚第三方主流支付渠道2.建设统一的支付接入标准3.实现支付数据汇聚及分析服务4.实现与省财政非税收入收缴系统对接服务 | 本项目建设期为8个月内,从项目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项目最终验收合格后提供二年维护期。 | 项 | 博思理解项目建设需求,定制开发 | 2,020,000.00 |
采购人代表: | 陈雄 |
评审专家: | 陈建布 、 郭凌宙 、 刘友武 、 罗先锋 |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以采购包的中标总金额为准,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取,具体按以下标准计取:成交金额100万以内的:按成交金额的1.5%计取。成交金额超过100万的:其中100万按成交金额的1.5%计取;100万-500万部分金额按0.8%计取。中标人应当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按规定的收费标准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招标服务费,缴后不退。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三明市公共服务平台提升工程--非税收入收缴公共平台项目:2.316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1、参与本项目的各供应商资格性和符合性均符合要求。
名称:三明市大数据和电子政务中心
地址:三元区新市北路412号五楼
联系方式:0598-*******、0598-*******
名称:福建科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三明市三元区乾龙新村18幢兴化大厦七层5号、七层6号
联系方式:0598-*******
项目联系人:温国洪
电话:0598-*******
福建科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03月20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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