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财政局2023年度区级社保基金财政专户资金定期存款代理银行服务项目结果公告
商丘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财政局2023年度区级社保基金财政专户资金定期存款代理银行服务项目结果公告
商丘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财政局2023年度区级社保基金财政专户资金定期存款代理银行服务项目
结果公告
河南联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商丘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理委员会的委托,就商丘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财政局2023年度区级社保基金财政专户资金定期存款代理银行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就本次磋商采购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 商丘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财政局2023年度区级社保基金财政专户资金定期存款代理银行服务项目
2、招标编号:商政采〔2024〕140号
3、项目编号:商示财磋商-2024-1
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项目控制价:0.******万元
二、招标公告发布媒体及时间
本项目招标公告于2024年03月01日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商丘市政府采购网》、《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三、磋商信息
1、磋商时间:2024年03月19日
2、磋商地点: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室
3、磋商小组名单:许学亮(濮阳)、张懿、陈霞(采购人代表)
四、磋商结果
经采购人商丘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财政局确认
第一档存款额度为3 亿,成交银行分别为:
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商丘分行
注册地址:河南省商丘市示范区富商大道与宋城路交叉口东北角新发大厦
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商丘分行
注册地址:河南省商丘市睢阳区东方街道办事处电业社区文化路195号
第二档存款额度为 1 亿元,成交银行分别为:
商丘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商丘市梁园区凯旋路145号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商丘分行
注册地址:商丘市神火大道128号华驰粤海酒店楼下
第三档存款额度为0.2亿元,成交银行分别为: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商丘分行
注册地址:商丘市文化中路148号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商丘分行
注册地址:商丘市文化东路569号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商丘市分行
注册地址:商丘市青云街74号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商丘分行
注册地址:商丘市八一路59号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商丘分行
注册地址:商丘市睢阳区归德南路与侯恂路交叉口东北侧国安大厦1-3层
五、主要成交标的
服务类 |
名称:商丘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财政局2023年度区级社保基金财政专户资金定期存款代理银行服务项目 服务范围:2023年度区级社保基金财政专户资金定期存款代理银行服务 服务要求:合格 服务时间:一年 服务标准:合格 |
六、否决供应商及原因:无
七、供应商得分情况
1、投标单位: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商丘分行;主观因素评分:45.33分;客观因素评分:53分;最终得分:98.33分
2、投标单位: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商丘分行;主观因素评分:45.33分;客观因素评分:50分;最终得分:95.33分
3、投标单位:商丘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主观因素评分:42.67分;客观因素评分:47分;最终得分:89.67分
4、投标单位: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商丘分行;主观因素评分:43.67分;客观因素评分:45分;最终得分:88.67分
5、投标单位: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商丘分行;主观因素评分:45.33分;客观因素评分:42.5分;最终得分:87.83分
6、投标单位: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商丘分行;主观因素评分:42分;客观因素评分:45.5分;最终得分:87.5分
7、投标单位: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商丘市分行;主观因素评分:42.33分;客观因素评分:39分;最终得分:81.33分
8、投标单位: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商丘分行;主观因素评分:42.33分;客观因素评分:37.5分;最终得分:79.83分
9、投标单位: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商丘分行;主观因素评分:38.33分;客观因素评分:41分;最终得分:79.33分
10、投标单位: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商丘分行;主观因素评分:39分;客观因素评分:36分;最终得分:75分
11、投标单位: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商丘分行;主观因素评分:40.33分;客观因素评分:34.5分;最终得分:74.83分
八、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参照河南省招标投标协会“豫招协【2023】002号”文件中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收取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人支付。
收费金额:第一档:*****元;第二档:*****元;第三档:*****元。
九、公告期限:本项目结果公告期限为 1个工作日。
十、质疑和投诉渠道
各有关当事人如对该项目结果公告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单位和代理机构提交质疑函(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代表签字)原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若回复不满意的,按有关规定向相关监督部门投诉。
十一、其他补充事宜:无
十二、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商丘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理委员会
联 系 人:陈女士
联系电话:188*****588
地 址:商丘市宋城东路新发大厦11楼
代理机构:河南联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175*****070
地 址:郑州市二七区淮河路绿云小康住宅2号楼1606号
河南联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03月20日
标签: 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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