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岗市人民检察院物业管理服务结果公告

鹤岗市人民检察院物业管理服务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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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HGZC[CS]********

二、项目名称:物业管理服务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物业管理服务):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鹤岗市鸣鹤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黑龙江省鹤岗市向阳区胜利街13号楼114室 953,2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物业管理服务):

服务类(鹤岗市鸣鹤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金额(元)
1-1 物业管理服务 物业管理服务 1、面积(1)A栋办公楼(地上14层地下1层)面积*****平方米(2)B栋(3层中心机房、7层体能训练室、负一层停车场)面积2537平方米(3)附属楼(地上3层)面积1819平方米(4)供热房(地上1层)面积520平方米(5)庭院面积(含绿化带)9700平方米2、设施(1)A栋办公楼供暖设施、电梯;中央空调及空调机;换新风系统;消防设备(含泵房、风机、主控设备);高压变电控制柜;高层供水设备;车闸机;高速卷帘门。(2)B栋体能训练设备;机房设备;车闸机;高速卷帘门,(3)附属楼供暖设施、空调设备;功能性房间(4)供热房空气能供热机组,3、车辆14台。 (一)保洁:1.地面:保持光亮、无灰尘、无痰迹、无纸屑、无烟头、无杂物。2.玻璃、镜子:玻璃保持透明光亮、无污渍、无灰尘;镜子保持光亮洁净、无灰尘、无手印、无水迹。3.卫生间:室内空气保持清新、无异味;地面保持无纸屑、无烟头、无积水、无灰尘、无堆放杂物;墙面保持无污渍、无小广告等;便器保持通畅内外无污垢、无水锈、无纸屑、无烟头;洗手盆保持无污渍、表面干净;隔板保持无水迹、无灰尘;纸篓保持内外干净、少存手纸或其它杂物;水龙头清洁无水迹,水池下水弯管无积灰、无污渍。4.楼梯:保持无纸屑、无烟头、无灰尘。5.电梯:内外门、轿厢内壁、控制面板、棚顶洁净无灰尘、无手印、无污渍,地面、门槽无沙砾。6.窗台:保持无灰尘、无水迹、无纸屑、无烟头。7.窗框:保持无灰尘、无水迹、无手印。8.垃圾桶:摆放整齐,垃圾日产日清。9.门框:保持无灰尘、无水痕、无手印。10.大门:洁净无灰尘、玻璃明亮无手印。11.公共区域墙体:保持无污渍、无灰尘、无水痕。12.暖气及暖气罩:暖气表面无灰尘;暖气罩表面无灰尘、无手印。13.公共设施:保持无灰尘、光亮、物见本色。14.庭院:保持无杂物、垃圾、及时清除杂草杂物。(二)更夫服务1.附属楼24小时值班,言语规范。2.负责A栋、B栋地下车库卫生清洁。(三)会务服务1.会前按要求布置会场,接待入会人员。2.会中随时待命,做好会务保障服务。3.会后材料收集、物品归类、清扫卫生。(四)车辆驾驶服务1.执法执勤车辆24小时随时派发行驶;2.驾驶人员品行端正,身体健康人员;3.出车前车辆检查,出车时的安全驾驶,收车时的检查入库。(五)维修养护服务水、电、气、电梯、消防、室内外照明系统、供排水设施、供热供暖设施、高低压配电设备、饮用热水器、热水器、门、窗、玻璃、感应门、热风幕、卫生间、设施等常规性维修、养护、巡检和管理。(六)食堂服务做好食堂的全面工作,按标准准时就餐,并做好食品卫生、厨具卫生、厨房卫生和餐厅卫生。(七)绿化养护服务1.保持院内绿地内无杂草,无砖头瓦块、枯枝烂叶、白色污染,无杂藤攀援树木,植物要根据其生态习性进行及时养护,做到修剪、浇水、施肥、松土、除草、病虫害防治等工作合理进行;2.保持院内植物病虫害防治及时,无明显病虫危害症状,病虫危害程度控制在10%以下,无病害现象;3.绿化养护管理工作中产生的垃圾、渣土等要及时外运,及时发现和处理人行道、园林设施的维护、维修工作;4.适时适量浇水施肥,肥不伤草,长势优良;防止病害 、死亡现象。(八)冬季清雪服务及其它服务等以雪为令,即下即清(含节假日)、即清即运(指定地点),夜间下雪做到早8点前清扫外运完毕,严格杜绝融雪剂的使用。清扫楼顶积雪对房檐冰溜及时处理及其它服务等。人员管理要求中标供应商服务质量必须满足甲方要求。岗位其中包括1、驻场经理要求从事过物业管理工作3年以上;2、保洁服务年龄要求47岁以内(女性);更夫服务年龄要求55岁以内; 会务服务年龄要求35岁以内(女性); 车辆驾驶服务驾驶员要求驾龄5年以上年龄45岁以内(男性)提供驾驶证(加盖公章原件扫描件);附属设施设备维修养护服务年龄要求50岁以内(男性);食堂服务烹饪师年龄要求55岁以内,面案、刀工、洗碗工年龄要求50岁以内,服务员年龄要求40岁以内(女性);(人员采用全日制用工形式,定岗定员。不允许弹性工作制,不允许采用非全日制形式用工,例如季节性用工,临时性用工等)以上人员必须持有健康证明。 1年(采用1+1+1方式签订) 完全满足采购单位的服务要求标准,保质、保量服务此项目 953,200.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李钦立、石建明、李国(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合同包号 合同包名称 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 收取对象
1 物业管理服务 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包1(物业管理服务):

供应商 资格性审查 符合性审查 技术得分 商务得分 价格得分 综合得分 得分排名 推荐排名 备注
鹤岗市鸣鹤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通过 通过 83.67 6.00 9.90 99.57 1 1
鹤岗市万帮劳务派遣有限公司 通过 通过 83.00 1.50 10.00 94.50 2 2
鹤岗市东业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通过 通过 77.67 1.50 9.89 89.06 3 3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鹤岗市人民检察院

地址:鹤岗市南山区北红旗路345号

联系方式: 046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鹤岗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黑龙江省鹤岗市市本级鹤岗市工农区北红旗路37号

联系方式:046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丛丽丽

电话:0468-*******

鹤岗市政府采购中心

2024年03月21日


标签: 物业管理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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