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碑林区城市管理局本级西安市碑林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4年绿化养护市场化购买服务采购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西安市碑林区城市管理局本级西安市碑林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4年绿化养护市场化购买服务采购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SXLX23-02-140Z(F)

二、合同名称:西安市碑林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4年绿化养护市场化购买服务采购项目

三、项目编号:SXLX23-02-140Z(F)

四、项目名称:西安市碑林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4年绿化养护市场化购买服务采购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西安市碑林区城市管理局(本级)

地址:雁塔北路23号

联系方式:********

供应商(乙方):西安昭禾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杏园小区15号楼一单元102室

联系方式:159*****940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1 我单位负责碑林区绿化保洁服务工作的整体设计、方案制定和组织实施,对柏树林街办、南院门街办、太乙路街办进行卫生保洁、落叶清理、垃圾杂物收集清运及处理工作。 1(项) ¥1,523,389.56 ¥1,523,389.56 碑林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各街道办事处、市、区督查、数字城管平台、新闻媒体(包括报社、市区电视台)曝光及社区居民、群众举报、市区领导交办事项,查实有责的,按考核评分标准纳入考核内容给予扣分。 (一)日常检查考核办法 日常检查考核工作由碑林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根据日常管养等工作需要,联合各街办对中标人的日常管养工作,包括保洁、浇水、施肥、除杂草、树木修剪、死树伐除、防治病虫害、除四害、应急抢险等管养工作进行检查,每周进行1次明检,1次暗检,并按照《绿化养护管理检查表》(详见附件3)进行打分。现场检查发现存在的问题,予以整改通知,并将有关情况上报。若未能按时按质按量完成整改,则按规定扣除相应分值,并以书面通知直接发到公司法人。日常检查考核评分结果将按合同规定比例纳入月度检查考核总评。 (二)月度检查考核办法 月度检查考核工作由碑林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负责组织实施,联合各街办对绿化带、绿地小广场、花坛的日常管养工作及月度管养效果进行检查考核,月检内容由两部分组成:一是日常检查结果的平均值(占比70%),二是当次月检得分(占比30%)。当次月检内容包括:一是中标人要按照每月的工作计划内容及进度,正确记录日常养护作业记录,月检当日由月度检查小组成员查阅相关记录资料是否齐全,并按规定评分(10分);二是对检查绿化带、绿地小广场、花坛进行巡查抽查及专项检查,尤其是对日查时发现的养护问题进行重点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及评分,并现场拍照留证(10分);三是月检结束后当场总结月检情况,告知中标人在月检时发现的问题,要求中标人签名确认及限期内完成相关问题整改,并检查整改结果(10分)。 (三)奖惩办法 根据月度考核成绩,扣除相应月度养护经费作为质量奖惩金,月度考核90分以上(含90分)为优秀,不处罚,全额拨付养护经费;月度考核90(不含90分)—85分(含85分)的为合格,每1分扣养护经费500元(以100分为基数计算),即处罚金额=(100—考核得分)×500 ;月度考核85分以下(不含85分)的为不合格,除按上述方式每分扣养护经费500元外,对相关公司进行一次黄牌警告,勒令整改;连续两个月考核为不合格等次的,除按上述方式扣除养护经费外,我局有权再次扣除当月养护经费的10%。对一年内连续2次月考核在70分以下,或累计有3次月考核在75分以下的,我局有权与绿化养护公司解除合同。

合同金额: 1,523,389.56元,大写(人民币):壹佰伍拾贰万叁仟叁佰捌拾玖元伍角陆分

履约期限:2024年01月25日至2024年12月31日

履约地点:西安市碑林区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4年01月25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4年03月21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绿化养护合同(昭禾园林).pdf

西安市碑林区城市管理局(本级)

2024年03月21日

标签: 场化购买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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