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万维兰州分公司信息化建设项目智慧病房服务项目”的询价结果公示

关于“万维兰州分公司信息化建设项目智慧病房服务项目”的询价结果公示

【万维兰州分公司院信息化建设项目智慧病房服务项目】

询价结果公示

按照【万维兰州分公司院信息化建设项目智慧病房服务项目】询价文件载明的方法和标准,本项目询价结果如下:

(一)成交供应商情况

序号

产品

成交供应商

1

智慧病房一套1.名称:电子病历系统升级

2.功能要求:电视“200套电视及其配套设施、链路费用(1年)≥55寸LED 1080p全高清液晶电视,带HDMI、VGA输入,含安装支架等配套设施"的安装调测

3.备注:包含设备采购、安装、调试、利润、税金等综合费用;自终验合格后提供7*24小时质保服务三年

甘肃昱程智能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公示时间:【2024年3月21日至2024年3月25日,共5天。】

公示期间,应答供应商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成交供应商有异议的,可向采购人提出。现将异议提出的要求告知如下:

1.异议提出人应为应答供应商或与本项目有关的利害关系人;

2.异议应【通过“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以书面形式通过异议接收邮箱实名提出[仅适用于未使用MSS系统的项目]】[A1] ,书面异议材料应包括异议事项及证明材料等内容,异议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异议项目名称、标段/包(如有);

(3)具体明确的异议事项和相关的主张、诉求;

(4)必要的证明材料和依据;

(5)提出异议的日期;

3.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异议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异议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明;

4.异议应在公示期内提出;

5.异议人应提供关于异议事项的有效线索,且应配合查证;

6.书面异议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后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扫描件提交;

7.异议人对其他应答供应商的应答文件及评审资料等非公开内容提出异议的,应提供合法信息来源;

8.采购人认为异议材料不明确、不充分,需要异议人进一步明确或补充的,异议人应按要求进行明确或补充;

9.异议人提出的异议事项属于以下三种情况的,采购人有权不予受理:

(1)异议提出不符合上述任意一项要求的;

(2)已作出明确答复,且无新的事实依据,就同一事项反复提出异议的;

(3)异议事项已进入行政投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者其他司法程序的;

10.异议人应保证异议内容和相关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及其来源的合法性,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项目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崔海东】,【177*****720】[采购项目经理]

异议联系人和联系方式:【陈晓婷】,【181*****528】[本单位异议归口管理员]

【异议接收邮箱:【181*****528@189.cn】[仅适用于未使用MSS系统的项目]】[A2]

采购人:中电万维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兰州分公司

日期:2024年3月21日


[A1]本次修订点

[A2]本次修订点



查看附件或报名来源: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DeclareDetails?id=453*****503********&type=7&docTypeCode=ResultAnnounc
,兰州

标签: 信息化建设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返回首页

收藏

登录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