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李家岩水库工程施工合同工程款支付担保项目询价函
四川省李家岩水库工程施工合同工程款支付担保项目询价函
一、询价函内容
采购人 | 成都市李家岩开发有限公司 |
采购内容 | 分别以《四川省李家岩水库工程主体工程施工及机电设备安装合同》的剩余支付金额的10%(约********.00元)、《四川省李家岩水库工程集运鱼系统及乌木堰鱼道系统土建工程及设备采购、制造、安装合同》合同金额的10%(即*******.40元)、《四川省李家岩水库工程管理用房及配套设备用房及相关设备施工合同》合同金额的10%(即*******.80元),开具三个工程款支付担保,采购人无需提供担保抵押、不缴纳担保保证金。 |
服务地点 | 成都市崇州市怀远镇 |
服务期限 |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2年。 |
供应商资格要求 | (1)资质要求: 1) 银行机构 ① 具有有效营业执照的银行机构或分行、支行。 ② 具有有效的中国银保监会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金融许可证》。 2) 保险公司 ① 具有有效营业执照的保险公司或分公司。 ② 具有有效的中国银保监会颁发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 3) 担保公司 ① 具有有效营业执照的担保公司。 ② 具有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融资担保业务经营许可证》或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融资性担保机构经营许可证》。 (2)类似业绩要求:/。 (3)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 / 。 (4)其他要求:本次采购不接受代理商报价。 (5)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
质量要求 | 开具符合成都市水务建设领域农民工综合服务平台监管要求的工程款支付担保。 |
响应文件组成及主要内容 | 1、 资格审查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及相关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 报价表(见附件)。 |
响应文件要求 | 1、 份数:一份,所有资料需装订成册并在截止时间签送达采购人处。 2、 签署要求:需加盖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营业执照上载明的负责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法人章。 |
响应文件的递交 | 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4 年 4 月 1 日 10:00 前 2、 递交地点:成都市崇州市怀远镇定江桥社区四组36号(成都市李家岩开发有限公司) |
评审 | 1、不公开开标及唱标,询价小组在评审时统一开启响应文件。 2、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所附资料不清晰、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有明显文字和报价计算错误的内容,询价小组可要求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澄清、说明和补正。报价不唯一的、报价函及报价表签字盖章不齐全的,不得补正,响应文件视为无效。 3、评审价:报价存在计算错误的,询价小组进行修正,若修正后的报价小于响应函中填报的大写含税价格,则评审价以修正后的报价为准。若修正后的报价大于响应函中填报的大写含税价格,评审价以响应函中填报的大写含税价格为准,同时按比例修正相应子目的单价或合价。 4、经评审,在供应商资格条件、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询价函实质性要求的前提下,评审小组以信用得分÷评审价,按比值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推荐前1~3名为成交候选人,并确定排名第一的为成交供应商。比值相同的,以信用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排序。信用得分相同的,在经公示无异议后,由采购人组织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进行抽签确定成交供应商。 注:(1)未列入成都环境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不良行为记录和黑名单的单位(企业)信用得分为100分;列入不良行为记录的单位(企业),处罚期限内信用得分为90分。 列入黑名单的单位(企业),处罚期限内信用得分为80分。 (2)同时列入黑名单和不良行为记录的单位(企业),信用得分为80分。 (3)用于评审的信用得分,以评审当日供应商的信用得分为准。 |
采购限价 | 本次采购限价 10万 元(含税价)。 报价人的报价不得超过限价,否则将作否决处理。 |
合同价款及 支付方式 | 1、担保金额为《四川省李家岩水库工程主体工程施工及机电设备安装合同》剩余支付金额的10%、《四川省李家岩水库工程集运鱼系统及乌木堰鱼道系统土建工程集设备采购、制造、安装施工合同》合同金额的10%,及《四川省李家岩水库工程管理用房及配套设备用房及相关设备施工合同》合同金额的10%,预计总担保金额不超过5000万元。 2、成交供应商在协议签订后一日内先行开具担保格式初稿,经采购人确认后,成交供应商在协议签订后三日内出具正式担保,采购人在收到成交供应商出具的正式担保后,根据成交供应商提交的付款通知书、有效增值税发票(税率 6% ),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担保费。 |
联系方式 | 地 址:成都市崇州市怀远镇定江桥社区四组36号 联 系 人:叶女士 联系电话:182*****797 |
二、响应报价表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担保 期限 | 担保金额 | 报价(含税) | 暂定 税率 | 备注 | |
费率(%) | 总价 | ||||||
1 | 四川省李家岩水库工程施工合同工程款支付担保 | 2年 | ********.2 | 6 % | 采购人不提供担保抵押、不缴纳保证金。 |
注:1. 本项目合同为固定【总价】合同。响应人分别按费率和对应总价进行报价,该【总价】为供应商实施和完成本合同内容所需的全部费用,以及合同中明示或暗示的应由供应商承担的所有义务、责任和风险等。在合同履行期间不因任何市场因素变化和政策性变化作调整(增值税调整除外),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费用:⑴已缴纳及应缴纳的全部关税、增值税和其他税项;(2)风险费;(3)评估费;(4)手续费。
2. 增值税税金:供应商按采购人在“报价表”中暂定的增值税税率计算增值税税金并填报。付款和结算时,增值税金额按国家规定批准的税率及实际开具的增值税发票税率进行计算。不含税单价、总价不受税率调整的影响,含税单价、总价随实际税率变化而调整。
3. 响应报价单位:(1)总价:元,保留小数点后2位;(2)费率:%,保留小数点后2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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