绩效自评结果、绩效评价报告舒城县文化旅游体育局2023年部门项目绩效评价自评报告共10项
绩效自评结果、绩效评价报告舒城县文化旅游体育局2023年部门项目绩效评价自评报告共10项
1.舒城县关于公共文化场馆免费开放资金2023年度绩效自评报告
根据《安徽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开展 2023 年度 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皖财绩函〔2023〕28号)要求,对我县涉及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公共文化场馆免费开放资金进行绩效自评,现将相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根据2023年舒城县财政局预算批复安排,2023年下达我局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公共文化场馆免费开放资金共计116万元,分解1个项目实施:①根据皖财教〔2022〕1260号文件精神,保障县文化馆、县图书馆及全县21个乡镇文化站免费开放正常。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
根据2023年舒城县财政局预算批复安排,2023年下达我局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公共文化场馆免费开放资金共计116万元,按时到位。资金到位率100%。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分析
2023年我局接受公共文化场馆免费开放资金116万元。截止目前,完成资金支付116万元,资金执行率100%。
(二)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2023年,舒城县文化文化旅游体育局严格按照《安徽省省级部门预算绩效目标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要求,严格把控资金使用途径,杜绝虚假挪用、挤占等,具体资金管理由舒城县文化旅游体育局和财政局共同监督。
(三)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我局利用预算批复的公共文化场馆免费开放资金,开展相应的公共文化场馆免费开放活动。通过①根据皖财教〔2022〕1260号文件精神,保障县文化馆、县图书馆及全县21个乡镇文化站免费开放正常。舒城县文化馆,舒城县图书馆,舒城县21个乡镇文化站免费开放活动工作成效显著。全年总体绩效目标100%完成。
(四)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50分,占50%)
(1)数量指标(10分,占10%,得分10分):①免费开放场馆数量23家;②每周免费开放时间(小时)49小时。
(2)质量指标(10分,占10%,得分10分):免费开放时间达标率100%,经费补贴合规性,符合规定。
(2)时效指标(10分,占10%,得分10分):按时拨付使用。
(4)成本指标(10分,占10%,得分10分):拨付免费开放资金116万元。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30分,占30%)
(1)经济效益:无;
(2)社会效益(10分,占10%,得分10分):群众文化活动参加人次增长率,≥3%;对群众参与阅读的影响,效果显著。
(3)生态效益(10分,占10%,得分10分):生态环境优化程度,效果明显。
(4)可持续影响(10分,占10%,得分10分):提升广大市民的文化获得感, 场馆品牌形象逐步提升, 本地公共文化服务水平逐步提高。,效果显著。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10分,占10%,得分10)
群众对国家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满意度≥85%。
三、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2023年下达我局的公共文化场馆免费开放资金均在规定时间使用,舒城县文化馆、舒城县图书馆、及21个乡镇文化站免费开放活动正常开展,达到预期绩效目标,无偏离情况。
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我局将以本次绩效自评工作为指引,规范中央专项资金使用方向,严格项目管理,稳步推进文物保护,文化惠民工程,农村文化活动的开展。本次评价结果将在舒城县政府网站和舒城县文化旅游体育局网站公开。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六、附件
项目绩效自评表
舒城县关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资金2023年度绩效自评报告
根据《安徽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开展 2023 年度 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皖财绩函〔2023〕28号)要求,对我县涉及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资金进行绩效自评,现将相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根据2023年舒城县财政局预算批复安排,2023年下达我局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资金共计310.9万元,分解4个项目实施:①“送戏进万村”演出活动,分配资金130.178万元,绩效目标是覆盖全县412个行政村及社区,送戏进乡村演出412场次;②农村公益电影放映补助,分配资金98.88万元,绩效目标是覆盖全县412个行政村及社区,送公益电影下乡放映4944场次;③农家书屋运行维护,分配资金是65.67万元,绩效目标是覆盖全县394个行政村,更新补充图书*****册,平均每家≥60余种;④政府购买服务公益文化岗位补助,分配资金16.17万元,培训文化协管员35人,协助管理农家书屋及乡镇文化站免费开放活动。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
根据2023年舒城县财政局预算批复安排,2023年下达我局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资金共计310.9万元,按时到位。资金到位率100%。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分析
2023年我局接受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资金310.9万元。截止目前,完成资金支付310.9万元,资金执行率100%。
(二)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2023年,舒城县文化文化旅游体育局严格按照《安徽省省级部门预算绩效目标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要求,严格把控资金使用途径,杜绝虚假挪用、挤占等,具体资金管理由舒城县文化旅游体育局和财政局共同监督。
(三)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我局利用预算批复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资金,开展相应的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活动。通过①“送戏进万村”招标6家单位送戏进乡村演出412场次,支付演出服务费金额130.178万元;②拨付县电影发行放映公司98.88万元,送公益电影下乡放映4944场次;③全县394个农家书屋更新补充图书*****册,平均每家≥60余种,支付更新图书采购费49.3967万元,支付农家书屋数字技术服务费16.274万元;④补助培训全县35名文化协管员支出16.17万元,协助管理乡村394个农家书屋和21个乡镇文化站免费开放。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成效显著。全年总体绩效目标100%完成。
(四)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50分,占50%)
(1)数量指标(20分,占20%,得分20分):①送戏进万村”演出412场次;②送电影下乡放映4944场次;③全县394个农家书屋更新补充图书*****册,平均每家≥60余种;④补助培训全县35名文化协管员支出16.17万元,协助管理乡村394个农家书屋和21个乡镇文化站免费开放。
(2)质量指标(10分,占10%,得分10分):通过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文化惠民工程达标率达100%。
(2)时效指标(10分,占10%,得分10分):按时拨付使用。
(4)成本指标(10分,占10%,得分10分):拨付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资金310.9万元。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30分,占30%)
(1)经济效益(5分,占5%,得分5分):创造就业岗位,增加文化从业人员收入影响程度明显;
(2)社会效益(15分,占15%,得分15分):群众文化活动参加人次增长率≥5%;文化艺术普及产生了服务效益、 社会效益和辐射作用效果显著;提高公共文化服务的社会认知度和全民参与感,为地方社会发展助力影响程度明显。基本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进一步加强。
(3)生态效益(5分,占5%,得分5分):保护当地人文与自然生态环境,丰富群众文化艺术生活关系效果明显。
(4)可持续影响(5分,占5%,得分5分):对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发展持续提升的影响效果明显,提升广大市民的文化获得感,场馆品牌形象逐步提升,本地公共文化服务水平逐步提高。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10分,占10%,得分10)
文化从业人员满意度≥85%。群众对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满意度≥85%。
三、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2023年下达我局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资金均在规定时间使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活动正常开展,达到预期绩效目标,无偏离情况。
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我局将以本次绩效自评工作为指引,规范中央专项资金使用方向,严格项目管理,稳步推进文化惠民工程,农村文化活动的开展。本次评价结果将在舒城县政府网站和舒城县文化旅游体育局网站公开。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六、附件
项目绩效自评表
舒城县关于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资金2023年度绩效自评报告
根据《安徽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开展 2023 年度 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皖财绩函〔2023〕28号)要求,对我县涉及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资金进行绩效自评,现将相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根据2023年舒城县财政局预算批复安排,2023年下达我局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资金共计22万元,分解2个项目实施:①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舒席传习所传承人苏成军补助2万元,②开展舒席传承实践活动经费20万元,非遗传承保护工作相关培训班1班次。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
根据2023年舒城县财政局预算批复安排,2023年下达我局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资金共计22万元,按时到位。资金到位率100%。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分析
2023年我局接受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资金22万元。截止目前,完成资金支付22万元,资金执行率100%。
(二)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2023年,舒城县文化文化旅游体育局严格按照《安徽省省级部门预算绩效目标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要求,严格把控资金使用途径,杜绝虚假挪用、挤占等,具体资金管理由舒城县文化旅游体育局和财政局共同监督。
(三)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我局利用预算批复的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资金,开展相应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活动。通过①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舒席传习所传承人苏成军补助2万元,②开展舒席传承实践活动经费20万元,非遗传承保护工作相关培训班1班次。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成效显著。全年总体绩效目标100%完成。
(四)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50分,占50%)
(1)数量指标(10分,占10%,得分10分):①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补助数量1人;②非遗传承保护工作相关培训班1班次。
(2)质量指标(10分,占10%,得分10分):非遗保护传承培训合格率100%。
(2)时效指标(10分,占10%,得分10分):按时拨付使用。
(4)成本指标(20分,占20%,得分20分):拨付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资金22万元。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30分,占30%)
(1)经济效益(5分,占5%,得分5分):促进非遗人群相关产品销售增长,影响程度明显;
(2)社会效益(10分,占10%,得分10分):传习所培训对舒席发展的影响,效果明显;促进非遗传承人数增长,影响程度明显;
(3)生态效益(5分,占5%,得分5分):提升非遗保护及文化生态环境,效果明显。
(4)可持续影响(10分,占10%,得分10分):对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发展持续提升的影响,效果明显,推动非遗保护建设可持续性发展,效果显著。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10分,占10%,得分10)
非遗活动与传承活动受益公众满意率≥85%。非遗传承人群满意率≥85%。
三、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2023年下达我局的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资金均在规定时间使用,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活动正常开展,达到预期绩效目标,无偏离情况。
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我局将以本次绩效自评工作为指引,规范中央专项资金使用方向,严格项目管理,稳步推进文化惠民工程,农村文化活动的开展。本次评价结果将在舒城县政府网站和舒城县文化旅游体育局网站公开。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六、附件
项目绩效自评表
舒城县关于戏曲公益性演出(戏曲进乡村)项目2023年度绩效自评报告
根据《安徽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开展 2023 年度 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皖财绩函〔2023〕28号)要求,对我县涉及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资金进行绩效自评,现将相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根据2023年舒城县财政局预算批复安排,2023年下达我局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资金中戏曲公益性演出(戏曲进乡村)项目资金共计63万元,分解1个项目实施:①开展各类公共文化活动,丰富满足人民公共文化活动需求。开展文化惠民演出不少于126场等 。全县戏曲进乡村、进校园、进社区活动126场,每个乡镇6场戏,分配资金63万元。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
根据2023年舒城县财政局预算批复安排,2023年下达我局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资金中戏曲公益性演出(戏曲进乡村)项目资金共计63万元,按时到位。资金到位率100%。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分析
2023年我局接受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资金中戏曲公益性演出(戏曲进乡村)项目资金63万元。截止目前,完成资金支付63万元,资金执行率100%。
(二)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2023年,舒城县文化文化旅游体育局严格按照《安徽省省级部门预算绩效目标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要求,严格把控资金使用途径,杜绝虚假挪用、挤占等,具体资金管理由舒城县文化旅游体育局和财政局共同监督。
(三)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我局利用预算批复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资金中戏曲公益性演出(戏曲进乡村)项目资金,开展相应的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活动。通过①全县戏曲进乡村、进校园、进社区活动126场,每个乡镇6场戏。全年总体绩效目标100%完成。
(四)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50分,占50%)
(1)数量指标(20分,占20%):①戏曲进乡村演出126场次;。
(2)质量指标(10分,占10%):通过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文化惠民工程达标率达100%。经费补贴合规性。
(2)时效指标(10分,占10%):按时拨付使用。
(4)成本指标(10分,占10%):拨付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资金中戏曲公益性演出(戏曲进乡村)项目资金63万元。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40分,占40%)
(1)经济效益(5分,占5%):创造就业岗位,增加文化从业人员收入;
(2)社会效益(10分,占10%):文化艺术普及产生了服务效益、 社会效益和辐射作用。影响程度明显。提高公共文化服务的社会认知度和全民参与感,为地方社会发展助力。
(3)生态效益(10分,占10%):保护当地人文与自然生态环境,丰富群众文化艺术生活。
(4)可持续影响(10分,占10%):提升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水平,提升广大市民的文化获得感,场馆品牌形象逐步提升,本地公共文化服务水平逐步提高。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20分,占20%)
文化从业人员满意度≥85%,群众对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满意度≥85%。
三、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2023年下达我局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资金均在规定时间使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活动正常开展,达到预期绩效目标,无偏离情况。
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我局将以本次绩效自评工作为指引,规范中央专项资金使用方向,严格项目管理,稳步推进文化惠民工程,农村文化活动的开展。本次评价结果将在舒城县政府网站和舒城县文化旅游体育局网站公开。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六、附件
项目绩效自评表
舒城县关于文物保护保护资金2023年度绩效自评报告
根据《安徽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开展 2023 年度 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皖财绩函〔2023〕28号)要求,对我县涉及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文物保护资金进行绩效自评,现将相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根据2023年舒城县财政局预算批复安排,2023年下达我局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文物保护资金共计218万元,分解3个项目实施:①不少于1个保护项目,毛泽东视察舒茶休息室旧址展陈提升,②毛泽东视察舒茶休息室旧址消防设施提升工程;③全县12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有效保护,每处有一名文物保护员。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
根据2023年舒城县财政局预算批复安排,2023年下达我局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文物保护资金共计218万元,按时到位。资金到位率100%。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分析
2023年我局接受文物保护资金218万元。截止目前,完成资金支付218万元,资金执行率100%。
(二)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2023年,舒城县文化文化旅游体育局严格按照《安徽省省级部门预算绩效目标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要求,严格把控资金使用途径,杜绝虚假挪用、挤占等,具体资金管理由舒城县文化旅游体育局和财政局共同监督。
(三)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我局利用预算批复的文物保护资金,开展相应的文物保护活动。通过①不少于1个保护项目,毛泽东视察舒茶休息室旧址展陈提升,②毛泽东视察舒茶休息室旧址消防设施提升工程;③全县12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有效保护,每处有一名文物保护员。文物保护工作成效显著。全年总体绩效目标100%完成。
(四)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50分,占50%)
(1)数量指标(20分,占20%,得分20分):①省保单位数量(处)12处;②修缮省保单位数量(处)1处,③每处文物保护员数量1(人)。
(2)质量指标(10分,占10%,得分10分):经费补贴合规性,符合规定。
(2)时效指标(10分,占10%,得分10分):按时拨付使用。
(4)成本指标(10分,占10%,得分10分):拨付文物保护资金218万元。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30分,占30%)
(1)经济效益(5分,占5%,得分5分):提升带动当地旅游业发展,影响程度明显;
(2)社会效益(5分,占5%,得分5分):提升全省文物保护水平与文物保护意识,影响程度明显;
(3)生态效益(10分,占10%,得分10分):提升文化文物生态环境,效果明显。
(4)可持续影响(10分,占10%,得分10分):提升历史文化传承影响,效果显著。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10分,占10%,得分10)
社会公众对文物保护满意度≥90%。
三、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2023年下达我局的文物保护资金均在规定时间使用,文物保护活动正常开展,达到预期绩效目标,无偏离情况。
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我局将以本次绩效自评工作为指引,规范中央专项资金使用方向,严格项目管理,稳步推进文物保护,文化惠民工程,农村文化活动的开展。本次评价结果将在舒城县政府网站和舒城县文化旅游体育局网站公开。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六、附件
项目绩效自评表
舒城县关于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2023年度绩效自评报告
根据《安徽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开展 2023 年度 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皖财绩函〔2023〕28号)要求,对我县涉及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进行绩效自评,现将相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根据2023年舒城县财政局预算批复安排,2023年下达我局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11.2万元,分解3个项目实施:①安徽星梅数字电影文化发展有限公司1.9万元,②舒城大千影视服务有限公司1.4万元,③合肥万达国际电影城有限公司六安舒城万达广场店7.9万元。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
根据2023年舒城县财政局预算批复安排,2023年下达我局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共计11.2万元,按时到位。资金到位率100%。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分析
2023年我局接受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11.2万元。截止目前,完成资金支付11.2万元,资金执行率100%。
(二)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2023年,舒城县文化文化旅游体育局严格按照《安徽省省级部门预算绩效目标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要求,严格把控资金使用途径,杜绝虚假挪用、挤占等,具体资金管理由舒城县文化旅游体育局和财政局共同监督。
(三)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我局利用预算批复的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开展相应的推动电影事业发展活动。通过①安徽星梅数字电影文化发展有限公司1.9万元,②舒城大千影视服务有限公司1.4万元,③合肥万达国际电影城有限公司六安舒城万达广场店7.9万元。当地电影事业发展工作成效显著。全年总体绩效目标100%完成。
(四)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50分,占50%)
(1)数量指标(10分,占20%,得分20分):①奖励放映国产影片达标影院数量3家。
(2)质量指标(10分,占10%,得分10分):影院放映国产影片时长占全部时长比例≥67%。
(2)时效指标(10分,占10%,得分10分):按时拨付使用,收到资金下达文件一个月内完成拨付。
(4)成本指标(10分,占10%,得分10分):拨付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11.2万元。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30分,占30%)
(1)经济效益(5分,占5%,得分5分):市影院票房收入增长≥3%;
(2)社会效益(5分,占5%,得分5分):对提升当地社会的影响力,影响程度明显;
(3)生态效益(10分,占10%,得分10分):提升文化文物生态环境,效果明显。
(4)可持续影响(10分,占10%,得分10分):营造良好观影风气,促进社会和谐进步,效果显著。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10分,占10%,得分10)
观众对影院满意度≥90%。
三、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2023年下达我局的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均在规定时间使用,促进当地电影事业发展活动正常开展,达到预期绩效目标,无偏离情况。
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我局将以本次绩效自评工作为指引,规范中央专项资金使用方向,严格项目管理,稳步推进文旅融合发展,文物保护,文化惠民工程,农村文化等活动的开展。本次评价结果将在舒城县政府网站和舒城县文化旅游体育局网站公开。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六、附件
项目绩效自评表
舒城县关于基层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功能提升项目资金2023年度绩效自评报告
根据《安徽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开展 2023 年度 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皖财绩函〔2023〕28号)要求,对我县涉及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基层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功能提升项目资金进行绩效自评,现将相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根据2023年舒城县财政局预算批复安排,2023年下达我局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基层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功能提升项目资金共计20万元,分解2个项目实施:根据皖财教〔2022〕1311号文件精神,补助2个乡镇文化设施改造(①张母桥镇知青纪念馆建设和②城关镇文化站大屏设施)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
根据2023年舒城县财政局预算批复安排,2023年下达我局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基层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功能提升项目资金共计20万元,按时到位。资金到位率100%。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分析
2023年我局接受基层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功能提升项目资金20万元。截止目前,完成资金支付20万元,资金执行率100%。
(二)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2023年,舒城县文化文化旅游体育局严格按照《安徽省省级部门预算绩效目标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要求,严格把控资金使用途径,杜绝虚假挪用、挤占等,具体资金管理由舒城县文化旅游体育局和财政局共同监督。
(三)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我局利用预算批复的基层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功能提升项目资金,开展相应的更新维修维护文化实施的活动。通过①根据皖财教〔2022〕1311号文件精神,补助2个乡镇文化设施改造(张母桥镇知青纪念馆建设和城关镇文化站大屏设施),文化活动工作成效显著。全年总体绩效目标100%完成。
(四)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50分,占50%)
(1)数量指标(20分,占20%,得分20分):①改造乡镇文化设施数量2(处);②补助乡镇数量2(个)。
(2)质量指标(10分,占10%,得分10分):经费补贴合规性,符合规定。
(2)时效指标(10分,占10%,得分10分):按时拨付使用。
(4)成本指标(10分,占10%,得分10分):拨付文化基础设施维护经费30万元。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30分,占30%)
(1)经济效益:无;
(2)社会效益(10分,占10%,得分10分):对公共文化设施补助力度,效果显著。
(3)生态效益(10分,占10%,得分10分):生态环境优化程度,效果明显。
(4)可持续影响(10分,占10%,得分10分):公共文化设施影响,效果显著。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10分,占10%,得分10)
公众满意度≥85%。
三、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2023年下达我局的基层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功能提升项目资金均在规定时间使用,公共文化设施得到维护,文化活动正常开展,达到预期绩效目标,无偏离情况。
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我局将以本次绩效自评工作为指引,规范中央专项资金使用方向,严格项目管理,稳步推进文物保护,文化惠民工程,农村文化活动的开展。本次评价结果将在舒城县政府网站和舒城县文化旅游体育局网站公开。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六、附件
项目绩效自评表
舒城县关于三区文化人才专项资金2023年度绩效自评报告
根据《安徽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开展 2023 年度 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皖财绩函〔2023〕28号)要求,对我县涉及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三区文化人才专项资金进行绩效自评,现将相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根据2023年舒城县财政局预算批复安排,2023年下达我局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三区文化人才专项资金共计14.1万元,分解1个项目实施:①根据皖财教〔2023〕515号文件精神,选派13人,每人2万元;培养1人,每人2.2万元。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
根据2023年舒城县财政局预算批复安排,2023年下达我局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三区文化人才专项资金共计14.1万元,按时到位。资金到位率100%。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分析
2023年我局接受三区文化人才专项资金14.1万元。截止目前,完成资金支付14.1万元,资金执行率100%。
(二)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2023年,舒城县文化文化旅游体育局严格按照《安徽省省级部门预算绩效目标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要求,严格把控资金使用途径,杜绝虚假挪用、挤占等,具体资金管理由舒城县文化旅游体育局和财政局共同监督。
(三)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我局利用预算批复的三区文化人才专项资金,开展相应的偏远落后地区文化人才培训活动。通过①根据皖财教〔2023〕515号文件精神,选派13人,每人2万元;培养1人,每人2.2万元,文化人才培训活动工作成效显著。全年总体绩效目标100%完成。
(四)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50分,占50%)
(1)数量指标(20分,占20%,得分20分):①培训人才数量14人;②参加培训人次数100人次,培训班次数≥10班次。
(2)质量指标(10分,占10%,得分10分):经费补贴合规性,符合规定。
(2)时效指标(10分,占10%,得分10分):按时拨付使用。
(4)成本指标(10分,占10%,得分10分):拨付人才培训经费14.1万元。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30分,占30%)
(1)经济效益:无;
(2)社会效益(10分,占10%,得分10分):有利于培养文化人才,效果显著。
(3)生态效益(10分,占10%,得分10分):生态环境优化程度,效果明显。
(4)可持续影响(10分,占10%,得分10分):提升广大市民的文化获得感, 场馆品牌形象逐步提升, 本地公共文化服务水平逐步提高,效果显著。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10分,占10%,得分10)
服务对象满意度≥85%。
三、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2023年下达我局的三区文化人才专项资金均在规定时间使用,文化人才得到培训,文化活动正常开展,达到预期绩效目标,无偏离情况。
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我局将以本次绩效自评工作为指引,规范中央专项资金使用方向,严格项目管理,稳步推进文物保护,文化惠民工程,农村文化活动的开展。本次评价结果将在舒城县政府网站和舒城县文化旅游体育局网站公开。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六、附件
项目绩效自评表
舒城县关于脱贫县全民艺术普及高质量发展项目2023年度绩效自评报告
根据《安徽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开展 2023 年度 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皖财绩函〔2023〕28号)要求,对我县涉及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资金进行绩效自评,现将相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根据2023年舒城县财政局预算批复安排,2023年下达我局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资金中脱贫县全民艺术普及高质量发展项目资金共计20万元,分解1个项目实施:①保障国家公共文化云正常运转,开展基层直播录播活动,全民艺术普及,线上课程服务,场馆服务等活动,分配资金20万元。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
根据2023年舒城县财政局预算批复安排,2023年下达我局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资金中脱贫县全民艺术普及高质量发展项目资金共计20万元,按时到位。资金到位率100%。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分析
2023年我局接受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资金中脱贫县全民艺术普及高质量发展项目资金20万元。截止目前,完成资金支付20万元,资金执行率100%。
(二)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2023年,舒城县文化文化旅游体育局严格按照《安徽省省级部门预算绩效目标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要求,严格把控资金使用途径,杜绝虚假挪用、挤占等,具体资金管理由舒城县文化旅游体育局和财政局共同监督。
(三)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我局利用预算批复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资金中脱贫县全民艺术普及高质量发展项目资金,开展相应的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活动。通过①该项目用于开展活动直录播2场、在线场馆及活动更新与推送102条、全民艺术普及课程线上服务及预订课程1门,共计6个课时、基层文创非遗等产品线上展示维护85个、新媒体宣传与服务推广活动1场、培训50人次。全年总体绩效目标100%完成。
(四)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50分,占50%)
(1)数量指标(20分,占20%):①培训50人次(人);②开展活动直录播2场;③全民艺术普及课程线上服务及预订课程6节;④基层文创非遗等产品线上展示维护85个,新媒体宣传与服务推广活动1场,在线场馆及活动更新与推送102条。
(2)质量指标(10分,占10%):通过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文化惠民工程达标率达100%。
(2)时效指标(10分,占10%):按时拨付使用。
(4)成本指标(10分,占10%):拨付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资金中脱贫县全民艺术普及高质量发展项目资金20万元。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40分,占40%)
(1)经济效益(0分,占0%):无;
(2)社会效益(10分,占10%):活动对群众的影响影响程度明显。基本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进一步加强。
(3)生态效益(10分,占10%):生态环境优化程度有效改善。
(4)可持续影响(10分,占10%):推动公共文化云建设可持续性发展长期有效。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20分,占20%)
公众满意度≥90%。
三、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2023年下达我局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资金均在规定时间使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活动正常开展,达到预期绩效目标,无偏离情况。
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我局将以本次绩效自评工作为指引,规范中央专项资金使用方向,严格项目管理,稳步推进文化惠民工程,农村文化活动的开展。本次评价结果将在舒城县政府网站和舒城县文化旅游体育局网站公开。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六、附件
项目绩效自评表
舒城县关于皖西新四军四支队纪念馆免费开放资金2023年度绩效自评报告
根据《安徽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开展 2023 年度 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皖财绩函〔2023〕28号)要求,对我县涉及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皖西新四军四支队纪念馆免费开放资金进行绩效自评,现将相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根据2023年舒城县财政局预算批复安排,2023年下达我局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皖西新四军四支队纪念馆免费开放资金共计30万元,分解1个项目实施:①根据皖财教〔2022〕1260号文件精神,下达舒城新四军四支队纪念馆免费开放经费30万元,用于保障皖西新四军四支队纪念馆正常运转,维护人员工资正常发放。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
根据2023年舒城县财政局预算批复安排,2023年下达我局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皖西新四军四支队纪念馆免费开放资金共计30万元,按时到位。资金到位率100%。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分析
2023年我局接受皖西新四军四支队纪念馆免费开放资金30万元。截止目前,完成资金支付30万元,资金执行率100%。
(二)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2023年,舒城县文化文化旅游体育局严格按照《安徽省省级部门预算绩效目标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要求,严格把控资金使用途径,杜绝虚假挪用、挤占等,具体资金管理由舒城县文化旅游体育局和财政局共同监督。
(三)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我局利用预算批复的皖西新四军四支队纪念馆免费开放资金,开展相应的舒城新四军四支队纪念馆免费开放活动。通过①保障皖西新四军四支队纪念馆正常运转,维护人员工资正常发放。。舒城新四军四支队纪念馆免费开放活动工作成效显著。全年总体绩效目标100%完成。
(四)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50分,占50%)
(1)数量指标(10分,占10%,得分10分):①保障值班人员1(人);②每周免费开放时间(小时)49小时。
(2)质量指标(10分,占10%,得分10分):经费补贴合规性,符合规定。
(2)时效指标(10分,占10%,得分10分):按时拨付使用。
(4)成本指标(10分,占10%,得分10分):拨付免费开放资金30万元。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30分,占30%)
(1)经济效益:无;
(2)社会效益(10分,占10%,得分10分):对红色革命文化保护力度,影响程度明显;
(3)生态效益(10分,占10%,得分10分):生态环境优化程度,效果明显。
(4)可持续影响(10分,占10%,得分10分):保障纪念馆免费开放可持续性,效果显著。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10分,占10%,得分10)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90%。
三、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2023年下达我局的舒城新四军四支队纪念馆免费开放资金均在规定时间使用,舒城新四军四支队纪念馆免费开放活动正常开展,达到预期绩效目标,无偏离情况。
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我局将以本次绩效自评工作为指引,规范中央专项资金使用方向,严格项目管理,稳步推进文物保护,文化惠民工程,农村文化活动的开展。本次评价结果将在舒城县政府网站和舒城县文化旅游体育局网站公开。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六、附件
项目绩效自评表
如果您对该政策文件有疑问,可以拨打标题上方的电话咨询相关部门。
标签: 绩效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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