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门县龙安加油站项目场地平整及基础设施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龙门县龙安加油站项目场地平整及基础设施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投资项目代码 | |||||||||||||||
投资项目名称 | 龙门县龙安加油站项目场地平整及基础设施工程 | ||||||||||||||
招标项目名称 | 龙门县龙安加油站项目场地平整及基础设施工程 施工 | ||||||||||||||
标段(包)名称 | / | ||||||||||||||
公示名称 | 龙门县龙安加油站项目场地平整及基础设施工程 施工中标候选人公示 | ||||||||||||||
开标日期 | 2024年03月21日 | ||||||||||||||
评标情况 | 一、评标情况: (一)评标时间:2024年03月21日 (二)评标地点: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龙门分中心(2)号评标室 (三)评标委员会组成:评标专家5人,从广东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相应行业子库中随机抽取产生。 (四)参与项目评标环节的投标企业共3家,名单如下: ①梅州市威华水利水电建设工程有限公司;②广东聚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③惠州市水电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五)初步评审情况: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的评标办法对有效投标文件进行形式评审、资格评审、响应性评审。参与项目初步审查的投标单位共有3家,均通过初步审查。 (六)详细评审情况: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的评标、定标办法,各自独立根据评标、定标办法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对通过初步评审的各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进行打分。 (七)废标情况:无。 (八)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评标委员根据投标人综合得分结果,按从高至低的顺序推荐前3名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按其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后4位数字(除字母外)大小排序:
备注:中标候选人按其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后4位(除字母外)大小排序。 二、定标情况: (一)定标时间:2024年03月21日。 (二)定标地点: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龙门分中心定标室。 (三)定标委员会组成:5人。由招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在符合相关规定组建的定标委员会成员库中随机抽取。 (四)定标方法:票决定标法。 (五)定标结果: 第一中标候选人为:惠州市水电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第二中标候选人为:梅州市威华水利水电建设工程 有限公司; 第三中标候选人为:广东聚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惠州市水电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
投标报价 | *******.87元 | ||||||||||||||
质量承诺 | 合格 | 工期 (交货期) | 180日历天 | ||||||||||||
拟派项目负责人 姓名 | 谭剑灵 | 资质资格 |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二级注册建造师 | ||||||||||||
业绩 | / | ||||||||||||||
资格能力条件 | 资格情况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的施工企业;同时招标项目施工现场配备的最基本的管理班子人员有:项目负责人1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具有注册建造师证书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施工员1人、质量检查员1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相关协会颁发相应的岗位证书或培训证书;安全员1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 |||||||||||||
业绩 | /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梅州市威华水利水电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投标报价 | *******.76元 | ||||||||||||||
质量承诺 | 合格 | 工期 (交货期) | 180日历天 | ||||||||||||
拟派项目负责人 姓名 | 黄仕明 | 资质资格 |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一级注册建造师 | ||||||||||||
业绩 | / | ||||||||||||||
资格能力条件 | 资格情况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资质的施工企业;同时招标项目施工现场配备的最基本的管理班子人员有:项目负责人1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具有注册建造师证书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施工员1人、质量检查员1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相关协会颁发相应的岗位证书或培训证书;安全员1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 |||||||||||||
业绩 | /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广东聚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投标报价 | *******.13元 | ||||||||||||||
质量承诺 | 合格 | 工期 (交货期) | 180日历天 | ||||||||||||
拟派项目负责人 姓名 | 李杲杲 | 资质资格 |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一级注册建造师 | ||||||||||||
业绩 | / | ||||||||||||||
资格能力条件 | 资格情况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资质的施工企业;同时招标项目施工现场配备的最基本的管理班子人员有:项目负责人1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具有注册建造师证书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施工员1人、质量检查员1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相关协会颁发相应的岗位证书或培训证书;安全员1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 |||||||||||||
业绩 | / | ||||||||||||||
异议受理部门 | 龙门县龙安建筑工程 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 龙门县龙城街道体育西路 6号城投大厦十一楼 (龙安公司办公室) | ||||||||||||
异议受理部门 联系人 | 全先生 | 联系电话 | 0752-******* | ||||||||||||
招标投标监督 部门 | 龙门县 住房和城乡 建设局 | 联系电话 | 0752-******* | ||||||||||||
联系地址 | 龙门县迎宾大道西埔路段(原职业技术学校内)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4年 03月22日 | 公示结束 日期 | 2024年03月25日 | ||||||||||||
法律法规规定和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第六十条等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如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2013年4月修订)的规定,可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提交投诉材料。具体操作流程为进入“建设工程招投标业务系统”-“服务评价”-“项目质疑投诉”进行编辑投诉内容并上传。(业务咨询电话:0752-*******)。 |
招标人:龙门县龙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龙门城投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4年03月22日
项目开标时间:2024-03-21
公示开始时间:2024-03-22
公示结束时间:2024-0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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