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北董家溪片区旧城改造征收项目旧房拆除工程中标公示
江北董家溪片区旧城改造征收项目旧房拆除工程中标公示
拟中标结果公示表
(公示期:2016年5月12日——2016年5月16日)
项 目 名 称 | 江北董家溪片区旧城改造征收项目旧房拆除工程 | |||||||
招标公告编号 | 063572 | |||||||
招标人 | 重庆市江北区城市房屋征收中心 | 联系电话 | ||||||
招标代理机构 | 重庆市市建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 |||||||
标段 名称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重庆海科交通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重庆市荣昌区南方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重庆市荣昌建筑安装工程二公司 | |||||||
拟中标人 | 重庆海科交通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 中标金额 | 中标下浮比例4.25% | |||||
人工、机械拆除全费用综合单价报价82.97元/m2 | ||||||||
爆破拆除全费用综合单价报价161.2元/m2 | ||||||||
工商注册号 | 组织机构代码 | |||||||
投诉受理部门 | 江北区公管办 | 联系电话 | ||||||
江北区建委 | ||||||||
招标人:重庆市江北区城市房屋征收中心 2016年5月12日(单位公章) |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市市建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2016年5月12日(单位公章) |
备注: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中标结果公示有异议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由招标人及其招标代理机构答复;对答复不满意的,才能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1号)执行和《重庆市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实施细则》(渝发改标[2014]1168号)执行。
2、项目如划分多个标段(合同包)的,应按不同合同段分别填写“标段(合同包)名称”、“中标候选人及排序”、“拟中标人”。自行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一栏不填;
本招标项目江北董家溪片区旧城改造征收项目旧房拆除工程已由江北府函(2015)369号文确定征收项目,由江发改标【2016】44号文核准公开招标方式,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重庆市江北区城市房屋征收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建设地点:江北董家溪片区
2.2规模:旧房拆除面积约21200平方米,总投资约184万元。
2.3计划工期:征收工作完成后60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人工、机械拆除、爆破拆除所有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并除渣,要求作到场地平整,达到原房屋正负零,以招标人明确的拆除标准为准。
2.5标段划分:本工程为一个标段。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及以上资质和公安部门颁发的爆破单位作业许可证四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如重庆市外企业参与投标,还须在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办理了入渝登记备案(按渝建发〔2011〕130号文执行)。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4月18日至2016年5月10日,在《重庆市江北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cqjbjyzx.gov.cn/)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答疑、补遗、最高限价等所有与本次招标的相关资料。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00元,售后不退。递交投标文件时支付招标文件的费用,否则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接受其投标文件。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5月10日10时30分,地点为重庆市江北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江北区金港新区17号)接标区。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重庆市江北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招标人:重庆市江北区城市房屋征收中心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市市建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重庆市江北区建新东路地址:重庆市渝中区人民路248号盛迪亚大厦16楼
联系人:熊伟联系人:王雨
电话:186*****160电话:023-********
2016年4月15日
标签: 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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