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信息工程学校采购餐饮中心物流配送服务中标公告

沈阳市信息工程学校采购餐饮中心物流配送服务中标公告


  一、项目编号:LNFK(Z)2024-020(招标文件编号:LNFK(Z)2024-020)

  二、项目名称:采购餐饮中心物流配送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沈阳金谷仓农副产品配送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沈阳市铁西区保工北街20号院内粮油交易区中一区27号

  包组或产品名称:采购餐饮中心物流配送服务

  费率(%):93.*******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沈阳金谷仓农副产品配送有限公司 采购餐饮中心物流配送服务 配送服务内容
1、新鲜肉类、半成品、预包装食品、禽蛋类(猪肉、牛肉、鸡肉、鸭肉、鱼、香肠、禽蛋、廖大哥烤肠、方便面、饮料、双汇肠)等。
2、蔬菜、瓜果类(各类生鲜蔬菜、瓜果、水果);
3、干货、粮油面、调料类(大米、杂粮 、面粉、食用油、各类干货、调料、副食品、乳制品)等。
4、采购方要求供货的其他相关商品。
一、质量要求
所有食材质量必须符合《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和要求。配送的食品,必须要到具有资质的厂家进行采购,需要提供商品合格证或质量检测报告。商品质保期到期时间不低于商品全部质保期的四分之一。
1、预包装食品:证件齐全、标示完整、感官无异常。
2、肉类:猪肉、牛羊肉、禽类两证齐全,感官无异常;鱼类提供活鱼或符合要求的新鲜度。
3、蔬菜瓜果:要求为无公害蔬菜水果,应当无毒、无害,具有相应的色、香、味等感官性状并保证优良的色泽和新鲜度。
4、冷冻类、豆制品、乳制品、蛋类及干货类:并保持优良的外观和等级。
5、粮油面类:具有良好的等级,包装良好,色泽澄清,无破损,无硬块,无虫蛀,无水痕,气味正常。
6、干调类:干调原料应包装完整、无破损、无虫蛀、无霉变、无异味、无污染、无杂质,具有该原料应有的色泽,天然芳香味或辛辣味。
二、供货时间要求
1、常规商品订货:订货周期为一天,采购方于供货前一天14点前向供应商下达次日供货订单。订货内容为每日常规消耗数量的常规供应商品。
2、大宗商品订货:订货周期为一周,采购方提前一周向供应商下达供货订单。订货内容为常规商品订货范围以外的商品(包括供货数量特别大需要提前订货的常规商品或供货数量虽然不是特别大但不是市场常规供应的特殊商品),采购方在订单中要明确对商品数量、规格等要求,并和供应商商定后确定供货时间。
3、特殊情况订货:如在下达供货订单后,临时发生补货要求,采购方与供应商协商约定送货时间。供应商应积极提出采购方可以接受的解决方案,满足采购方的供货要求,如因此发生供货价格波动,应在送货前明确告知采购方。
4、供货订单下达后要保证准时供货,按时将所有当日应供货商品送达指定地点。要求统一配送,不得转包或委托其他第三方供货。不按时送达、影响采购方正常开餐或使用的,按供货订单全额的10%开单罚款。
5、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借口断货(不可抗力原因除外),如发生因供应商无力改变的市场行情因素造成的原订单商品缺货或价格涨幅异常,无法按订单正常供货的情况,供应商应第一时间积极与采购方沟通,提供替代商品建议,征得采购方同意后修改订单,按修改后的订单准时供货(大宗商品订单应在原约定的供货时间三天前通知采购方)。
三、验收要求
双方以订货时约定的质量标准进行验收。供应商供货时须提供所供商品生产厂家出具的有效的商品合格证或质量检测报告(若每批次商品质量检验报告内容不同,应提供当日供货批次商品的质量检测报告)。若供应商不能提供商品合格证或质量检验报告采购方不予验收。若验收时采购方发现有短斤缺两、腐烂变质、与商品质量检测报告内容不符等现象,将对该批次商品全部予以退货处理。采购方在使用商品过程中,若发现商品供货验收时不能发现的质量问题,而通过使用过程中发现有质量问题或异议时,需在供货送达时间三日内通知供应商,双方通过现场查验协商处理。供货送达时间三日后,供应商不再对可能会因为采购方在储存、运输、加工等因素造成的质量问题负责。
四、其他要求
若采购方发生腹泻、食物中毒以及其他不良反应等食品卫生事件,经食品卫生职能部门检验确定是因为由于使用了供应商提供的商品而造成后,即按供应商不能履行合同处理,供应商必须同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费用;并向采购方赔偿其承担费用额的百分之二十,最低不得少于*****元,后果严重的,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合同签订后一年 符合同行业相关标准及采购方相关要求服务标准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曹冠博、刘东华、金炳华、曲翔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一次性收取服务费*****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3.******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沈阳市信息工程学校

  地址:沈阳市沈北新区蒲河大路91号

  联系方式:刘老师 02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阜康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胜利南街500号祥运热力公司对面小马刺篮羽中心(楼上三楼)

  联系方式:金玲、夏波、陈雪婷024-********、02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金玲、夏波、陈雪婷

  电 话:  024-********、024-********

,沈阳市,沈阳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物流配送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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