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南城余庄前地块项目前期物业管理中标候选人公示

丽水南城余庄前地块项目前期物业管理中标候选人公示

中标候选人公示

工程名称:丽水南城余庄前A-10-5-2地块项目前期物业管理

招标序号:浙金丽建招[2024]002号

开标时间:2024年03月22日

招标单位:丽水元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金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吴晓枫、金标0578-*******

中标候选人:浙江元佳城市综合服务管理有限公司

拟派项目负责人:梅蓓蓓

预中标价:大写叁拾壹万壹仟零伍拾叁元肆角贰分元整(小写:¥******.42元)

中标候选人业绩:

业绩证明对象

业绩名称

建设单位(项目业主)

与评审有关的时间、规模、技术指标及其他要求

浙江元佳城市综合服务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


注册资本:800万元

浙江元佳城市综合服务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认证证书


1. 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 ISO*****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ISO*****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梅蓓蓓



本科学历、注册证号:511*****220*******

浙江元佳城市综合服务管理有限公司

锦城花苑项目前期物业管理

丽水南城新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总建筑面积:******平方米

合同签订时间:2022年6月29日

浙江元佳城市综合服务管理有限公司

余庄新苑项目前期物业管理

丽水南城新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总建筑面积:******平方米

合同签订时间:2022年6月29日

浙江元佳城市综合服务管理有限公司

张村雅苑项目前期物业管理

丽水南城新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总建筑面积:******平方米

合同签订时间:2022年6月29日

浙江元佳城市综合服务管理有限公司

沙溪亭公寓(一期)和(二期)物业管理

丽水南城新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总建筑面积:*****.94平方米

合同签订时间:2023年3月28日


公示时间:2024年03月22日至2024年03月25日(不得少于3日)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包括中标候选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对评标结果提出异议是投诉的前置条件,未提出异议的投诉事项不予受理。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或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或答复未解决异议问题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依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令第11号)和《丽水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综合管理办法的通知》(丽政办发[2019]6号)等有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向行业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投诉书,逾期或未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的投诉不予受理。投诉电话:0578-*******

公示单位(盖章):浙江金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2024年03月22日


朱鸿鹄 签于 2024/03/22 15:46: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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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前期物业 地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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