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通区疾控中心2024年第一季度集中式饮用水龙头水水质监测结果报告

利通区疾控中心2024年第一季度集中式饮用水龙头水水质监测结果报告

根据《自治区卫生计生委办公室关于做好全区城乡集中式饮用水龙头水水质监测及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试行)》(宁卫计办发[2018]85号)精神,依据《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GB/T 5750-2023),吴忠市利通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4年第一季度对利通区开展集中式饮用水龙头水水质监测工作,对1份出厂水14份居民末梢饮用水水质进行了监测,现将监测结果呈上,请审阅。

附件:利通区2024年第一季度集中式饮用水水质监测结果

利通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4年3月22日

附表

利通区2024年第一季度集中式饮用水水质

监测结果

序号

指标

限值

监测值

监测指标合格率(%)

备注

最大值

最小值

平均值

1

总大肠菌群(MPN/100ml或CFU/100ml)

不得检出

0

0

0

100


2

大肠埃希氏菌(MPN/100ml)

不得检出

0

0

0

100


3

菌落总数(CFU/100ml)

100

2

0

0.27

100


4

色(铂钴色度)

15

5

5

5

100


5

浑浊度(NTU)

1 水源与净水技术条件限制时为3

﹤1

﹤1

﹤1

100


6

臭和味

无异味、异臭

100


7

肉眼可见物

100


8

pH

不小于6.5且不大于8.5

7.9

7.8

7.8

100


9

总硬度(以CaCO3计)(mg/L)

450

395.4

295.6

346

100


10

铁(mg/L)

0.3

0.027

﹤0.005

0.01

100


11

锰(mg/L)

0.1

﹤0.025

﹤0.025

﹤0.025

100


12

硫酸盐(mg/L)

250

149

136.4

143.2

100


13

氯化物(mg/L)

250

73

63.3

71.4

100


14

溶解性总固体

1000

654

554

598.2

100


15

高锰酸盐指数(以02计)

3

1.07

0.28

0.63

100


16

砷(mg/L)

0.01

0.001

<0.001

<0.001

100


17

氟化物(mg/L)

1.0

0.22

<0.20

0.21

100


18

汞(mg/L)

0.001

0.0001

0.0001

0.0001

100


19

硝酸盐(以N计)(mg/L)

10 地下水源限制时为20

2.53

0.4

1.26

100


说明:

(1)本信息来源于吴忠市利通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水质指标的检验和结果评价按照《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22)、《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GB/T5750-2023)执行。

(3)监测指标合格率(%)=单项指标检验合格品数÷该指标检验样品总数×100%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第一季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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