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溪县人民武装部新营区暨安溪县民兵综合训练基地项目办公家具及安装采购结果公告采购包1
安溪县人民武装部新营区暨安溪县民兵综合训练基地项目办公家具及安装采购结果公告采购包1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总得分 |
---|---|---|---|
福建明旺家具有限公司 | 福建省泉州市南安市康美镇福岭中学对面 | 3,559,362.00元 | 89.66 |
采购包1(安溪县人民武装部新营区暨安溪县民兵综合训练基地项目(办公家具及安装采购)):
货物类(福建明旺家具有限公司)
品目号 |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品牌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位 | 单价(元) | 金额(元) |
---|---|---|---|---|---|---|---|---|
1-1 | 组合家具 | 办公家具及安装采购 | 明旺牌 | 详见投标文件投标分项报价表 | 1 | 批 | 3,559,362.0000 | 3,559,362.00 |
采购人代表: | 吴万红 |
评审专家: | 冯思达 、 李智灵 、 潘佳辉 、 刘德胜 |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服务费)向中标人收取,中标人应根据以下标准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服务费)。 (1)以中标通知书规定的中标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 (2)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的标准:100(万元)以下收费费率标准:1.50%,100-500(万元)收费费率标准:1.1%。 19.5.2招标代理服务费收取方式: (1)中标人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同时按规定的标准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缴清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以银行转账、电汇、汇票或现金等付款方式。 (2)招标代理服务费缴交银行帐号开户名: 高达建设管理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泉州分公司;开户行:安溪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金融中心信用社;银行账户9070 9100 3001 0000 0087 34。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安溪县人民武装部新营区暨安溪县民兵综合训练基地项目(办公家具及安装采购):4.3152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无。
名称:安溪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地址:安溪金融行政服务中心1号楼8楼
联系方式:0595-********
名称:高达建设管理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安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双创科技中心C区4层
联系方式:180*****512
项目联系人:吴万红
电话:0595-********
高达建设管理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03月22日
标签: 民兵综合训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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