儋州市那大片区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管网部分工程保险服务中标候选人公示公告

儋州市那大片区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管网部分工程保险服务中标候选人公示公告

原公告地址
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
儋州市那大片区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管网部分)工程保险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
标段/包名称
儋州市那大片区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管网部分)工程保险服务招标公告
标段/包编号
有效起始日期
2024-02-28
有效截止日期
2024-03-07
公告附件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儋州市那大片区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管网部分)工程保险服务已由儋州市行政审批服务局以儋初概审批〔2023〕44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海南儋州粤海自来水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地点:海南省儋州市那大镇

2.2 项目概况:儋州市那大片区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管网部分)建筑安装费用共计*********.70元,涉及范围为儋州市那大镇、西联居、和庆镇、南丰镇、兰洋镇、大成镇的西培居、西庆居及两院片区。工程新建配水干支管长度约556.25km(管径DN110~DN500),新建村内及接户管长度约698.97km(管径DN25~DN75),新建及改造6座加压泵站;新建9座一体化净水站;建设水厂运营管控平台、管网监测系统、管网 GIS 管理系统、营业收费系统、智慧水务综合展示大屏等智慧水务系统。涉及专业有给水专业、电气及自控专业、结构专业及技术经济等。

2.3 服务期:

(1)建筑安装期:以各标段工程投保时确定的工程开始及结束时间为准(各标段工程结束时间以工程竣工且移交给发包人的时间为准)。

(2)延期处理:如建筑安装期在上述列明期限结束后还需延期,相应保险期限可以延长180天,并不因此加收任何附加保险费,但前提是被保险人应在保险单原列明期限结束日之前至少提前15天以书面的形式向保险人提出申请。如果180天后还需继续延期,保险人同意按照被保险人提前申报的要求继续延长,具体由保险人和被保险人另行协商。

(3)保证期:建筑安装期结束后12个月,如建筑安装期延长,则本保证期相应顺延。

2.4 招标范围:

(1)保险险种:建筑工程一切险(含第三者责任保险)

(2)投保人:海南儋州粤海自来水有限公司

(3)被保险人:

①海南儋州粤海自来水有限公司;

②总承包人;

③其他关系方:包括但不限于分包商、贷款银行、监理方、设计方、投标人及其他与工程有直接关系的单位;

上述各方以各自保险利益为限。

(4)保险工程地址:海南省儋州市那大镇

2.5 招标控制价:*******.00元。

2.6 质量要求: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的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2投标人须具有财产保险业务经营资格的保险公司的省级分支机构,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和和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允许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最多为2家(含牵头方);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或组成其他联合体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3)联合体各方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4)联合体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5)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联合体协议约定同一专业分工由两个及以上单位共同承担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需提供2023年1月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的企业纳税证明和社保缴费记录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无税收月份须提供税务部门盖章的零申报表)(注:如为联合体投标,牵头方提供证明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

3.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2023年1月至今任意1个季度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复印件或提供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注:如为联合体投标,牵头方提供证明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

3.6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查询日期以公告发布后日期为准)

备注:因“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网址链接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故失信被执行人查询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查询为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年 02 月 28 日至2024年 03 月 07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 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海口市美兰区海甸街道和平大道22号鹏晖新天地A栋1005房购买招标文件。

4.2发售方式:现场报名购买(售后不退),购买文件时须提供以下材料:(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人的身份证原件)。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投标保证金的金额:*****.00元。

4.4凡未购买招标文件的单位不得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5、投标文件的递交和保证金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年03月20日 10:00:00,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海南省海口市海秀东路48号鸿泰大厦14层开标室1 。

5.2 保证金到账截止日期:2024年03月20日 10:00:00(北京时间),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网

上支付或线下银行转账支付或银行保函或电子保函或建设工程投标保证保险支付等。银行转账应当从其基本账户中转出。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儋州市人民政府网》、《粤采易》等媒介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海南儋州粤海自来水有限公司

地 址:海南省儋州市南丰镇头佑管理区那麻村

联 系 人:李工

电 话: 131*****915

招标代理:鼎正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洪山区文化大道 555 号融科智谷工业第 A7 号楼 1-3 层 4、5 号

联 系 人:吴工

电 话: 0898-********

项目名称
儋州市那大片区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管网部分)工程保险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
标段/包名称
儋州市那大片区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管网部分)工程保险服务招标公告
标段/包编号

儋州市那大片区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管网部分)工程保险服务

中标候选人公示公告

(招标编号:DZGC-2024-002)

公示开始时间:2024年 3月 20日 公示结束时间:2024年3月23日

本招标项目儋州市那大片区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管网部分)工程保险服务(招标项目编号:DZGC-2024-00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儋州市那大片区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管网部分)工程保险服务的中标候选人,现公示如下:

一.评标情况

儋州市那大片区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管网部分)工程保险服务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序号

中标候选人名称

投标报价/元

服务期

质量要求

1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海南省分公司

*******.28

(1)建筑安装期:以各标段工程投保时确定的工程开始及结束时间为准(各标段工程结束时间以工程竣工且移交给发包人的时间为准)。

(2)延期处理:如建筑安装期在上述列明期限结束后还需延期,相应保险期限可以延长180天,并不因此加收任何附加保险费,但前提是被保险人应在保险单原列明期限结束日之前至少提前15天以书面的形式向保险人提出申请。如果180天后还需继续延期,保险人同意按照被保险人提前申报的要求继续延长,具体由保险人和被保险人另行协商。

(3)保证期:建筑安装期结束后12个月,如建筑安装期延长,则本保证期相应顺延。

合格

2

永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海南分公司

*******.00

(1)建筑安装期:以各标段工程投保时确定的工程开始及结束时间为准(各标段工程结束时间以工程竣工且移交给发包人的时间为准)。

(2)延期处理:如建筑安装期在上述列明期限结束后还需延期,相应保险期限可以延长180天,并不因此加收任何附加保险费,但前提是被保险人应在保险单原列明期限结束日之前至少提前15天以书面的形式向保险人提出申请。如果180天后还需继续延期,保险人同意按照被保险人提前申报的要求继续延长,具体由保险人和被保险人另行协商。

(3)保证期:建筑安装期结束后12个月,如建筑安装期延长,则本保证期相应顺延。

合格

3

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海南省分公司

*******.00

(1)建筑安装期:以各标段工程投保时确定的工程开始及结束时间为准(各标段工程结束时间以工程竣工且移交给发包人的时间为准)。

(2)延期处理:如建筑安装期在上述列明期限结束后还需延期,相应保险期限可以延长180天,并不因此加收任何附加保险费,但前提是被保险人应在保险单原列明期限结束日之前至少提前15天以书面的形式向保险人提出申请。如果180天后还需继续延期,保险人同意按照被保险人提前申报的要求继续延长,具体由保险人和被保险人另行协商。

(3)保证期:建筑安装期结束后12个月,如建筑安装期延长,则本保证期相应顺延。

合格

2.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序号

中标候选人名称

响应情况

1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海南省分公司

完全响应

2

永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海南分公司

完全响应

3

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海南省分公司

完全响应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如有异议,请以书面的形式在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提出。

三、其他公示内容

无。

四、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儋州市水务局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南儋州粤海自来水有限公司

地址:海南省儋州市南丰镇头佑管理区那麻村

联系人:李工

电话:131*****915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鼎正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武汉市洪山区文化大道 555 号融科智谷工业第 A7 号楼 1-3 层 4、5 号

联系人:吴工

电话:0898-********

电子邮件:/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城乡供水一体 工程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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