泾县琴溪镇马头村和美乡村精品示范村建设工程EPC中标候选人公示

泾县琴溪镇马头村和美乡村精品示范村建设工程EPC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人

名称:泾县琴溪镇人民政府

地址:泾县琴溪镇街道

代理机构

名称:安徽弘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泾县稼祥南路243号

项目名称

泾县琴溪镇马头村和美乡村精品示范村建设工程EPC

项目编号

JX-GC-GK-*******

开标时间

2024年3月22日9时00分

第一中标候选人

名称:安徽中沃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牵头单位)、中设科欣设计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单位)

地址:安徽省宣城市泾县经济开发区财富东路36号(联合体牵头单位)、浙江省杭州市莫干山路1418-66号4幢7层(联合体成员单位)

投标报价:*******.00元

工期:330日历天

质量标准:合格

综合得分:98.23分

施工项目负责人:姚志康;设计项目负责人:汪艳

相关证书名称: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证;园林绿化专业高级工程师证书

证书编号:皖234*****2370;G**********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企业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

投标资格业绩:/

企业业绩:/

设计项目负责人业绩:

1、乐清市柳市林宅湿地公园二期建设工程设计

2、1510瓶窑镇良渚文化风情线(塘埠西坞一朱家弄)环境提升工程项目

3、524国道(新塍至王店段)道路两侧及附属设施绿化设计

其他:/

第二中标候选人

名称:安徽丰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牵头单位)、浙江华坤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单位)

地址:安徽省宣城市泾县泾川镇幕桥东路68号(联合体牵头单位)、浙江省杭州市西溪路525号浙江大学科技园A楼东区509室(联合体成员单位)

投标报价:*******.00元

工期:330日历天

质量标准:合格

综合得分:97.43分

施工项目负责人:胡安明;设计项目负责人:许新军

相关证书名称: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风景园林高级工程师

证书编号:皖234*****2551;G**********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企业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

投标资格业绩:/

企业业绩:/

设计项目负责人业绩:

1、泾县西部文化旅游乡村振兴建设项目-206省道丁家桥段路域环境综合整治EPC项目

2、泾县S217丁渡村—毛田湾段环境综合整治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EPC)

3、泾县榔黄路项目(环境综合整治设计施工一体化EPC)

其他:/

第三中标候选人

名称:安徽新洲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牵头单位)、中天设计咨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单位)

地址:安徽省宣城市泾县泾川镇裕隆路42号(联合体牵头单位)、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祖庙路22号之一部分(联合体成员单位)

投标报价:*******.00元

工期:330日历天

质量标准:合格

综合得分:97.27分

施工项目负责人:赵红梅;设计项目负责人:李莉

相关证书名称: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学、建筑师

证书编号:皖234*****4207;*********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企业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

投标资格业绩:/

企业业绩:/

设计项目负责人业绩:

1、新丰县丰城街道双良村良田片示范村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

2、2023年太平街等六条街巷“百街千巷”环境综合整治巩固提升项目和2023年湘江大道红辣椒广场防洪护栏及周边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工程

3、阳春市松柏镇全域乡村振兴示范项目〔松柏镇精品示范带项目)设计

其他:/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被否决投标情况说明(单位、否决依据和原因)

1、安徽绿诚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芜湖精帅建设有限公司两家单位联合体成员相同,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相同,不符合招标文件第三章4.1.1投标文件分析第(6)条规定,清标不通过,否决其投标;

2、安徽三土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不符合招标文件主要资格条件评审要求,否决其投标;

3、安徽允冠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不符合招标文件主要资格条件评审要求,否决其投标;

4、安徽越海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初步评审不通过,否决其投标。

公示时间

2024年3月24日至2024年3月26日

其他

一、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投标人应通过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异议。异议联系方式:招标人联系人:史先生,联系电话:139*****179,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赵女士,联系电话:153*****272

二、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在工作时间向泾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提出投诉,投标人可通过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联系电话:0563-*******

三、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有授权委托书,签字并加盖公章),提交书面异议。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对弄虚作假进行异议、恶意异议、一年内三次及以上异议均查无实据的投标人,将按照《宣城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不良行为管理办法》进行处理。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评审一览表: 评审一览表.pdf

办理流程公开

累计办理时间:0天2小时40分0秒

  • 交易平台提交

    • 提交人:

      安徽弘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提交时间:

      2024-03-23 15:19:54

  • 交易中心确认

    • 办理状态:

      不通过

    • 办理时间:

      2024-03-23 16:38:25

    • 办理用时:

      0天1小时14分

  • 交易平台提交

    • 提交人:

      安徽弘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提交时间:

      2024-03-23 17:09:22

  • 交易中心确认

    • 办理状态:

      已发布

    • 办理时间:

      2024-03-23 18:09:19

    • 办理用时:

      0天0小时57分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建设工程E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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