泾县琴溪镇马头村和美乡村精品示范村建设工程EPC中标候选人公示
泾县琴溪镇马头村和美乡村精品示范村建设工程EPC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人 | 名称:泾县琴溪镇人民政府 |
地址:泾县琴溪镇街道 | |
代理机构 | 名称:安徽弘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泾县稼祥南路243号 | |
项目名称 | 泾县琴溪镇马头村和美乡村精品示范村建设工程EPC |
项目编号 | JX-GC-GK-******* |
开标时间 | 2024年3月22日9时00分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名称:安徽中沃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牵头单位)、中设科欣设计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单位) |
地址:安徽省宣城市泾县经济开发区财富东路36号(联合体牵头单位)、浙江省杭州市莫干山路1418-66号4幢7层(联合体成员单位) | |
投标报价:*******.00元 | |
工期:330日历天 | |
质量标准:合格 | |
综合得分:98.23分 | |
施工项目负责人:姚志康;设计项目负责人:汪艳 | |
相关证书名称: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证;园林绿化专业高级工程师证书 | |
证书编号:皖234*****2370;G**********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
企业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 | |
投标资格业绩:/ | |
企业业绩:/ | |
设计项目负责人业绩: 1、乐清市柳市林宅湿地公园二期建设工程设计 2、1510瓶窑镇良渚文化风情线(塘埠西坞一朱家弄)环境提升工程项目 3、524国道(新塍至王店段)道路两侧及附属设施绿化设计 | |
其他:/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名称:安徽丰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牵头单位)、浙江华坤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单位) |
地址:安徽省宣城市泾县泾川镇幕桥东路68号(联合体牵头单位)、浙江省杭州市西溪路525号浙江大学科技园A楼东区509室(联合体成员单位) | |
投标报价:*******.00元 | |
工期:330日历天 | |
质量标准:合格 | |
综合得分:97.43分 | |
施工项目负责人:胡安明;设计项目负责人:许新军 | |
相关证书名称: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风景园林高级工程师 | |
证书编号:皖234*****2551;G**********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
企业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 | |
投标资格业绩:/ | |
企业业绩:/ | |
设计项目负责人业绩: 1、泾县西部文化旅游乡村振兴建设项目-206省道丁家桥段路域环境综合整治EPC项目 2、泾县S217丁渡村—毛田湾段环境综合整治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EPC) 3、泾县榔黄路项目(环境综合整治设计施工一体化EPC) | |
其他:/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名称:安徽新洲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牵头单位)、中天设计咨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单位) |
地址:安徽省宣城市泾县泾川镇裕隆路42号(联合体牵头单位)、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祖庙路22号之一部分(联合体成员单位) | |
投标报价:*******.00元 | |
工期:330日历天 | |
质量标准:合格 | |
综合得分:97.27分 | |
施工项目负责人:赵红梅;设计项目负责人:李莉 | |
相关证书名称: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学、建筑师 | |
证书编号:皖234*****4207;*********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
企业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 | |
投标资格业绩:/ | |
企业业绩:/ | |
设计项目负责人业绩: 1、新丰县丰城街道双良村良田片示范村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 2、2023年太平街等六条街巷“百街千巷”环境综合整治巩固提升项目和2023年湘江大道红辣椒广场防洪护栏及周边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工程 3、阳春市松柏镇全域乡村振兴示范项目〔松柏镇精品示范带项目)设计 | |
其他:/ |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 |
被否决投标情况说明(单位、否决依据和原因) | 1、安徽绿诚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芜湖精帅建设有限公司两家单位联合体成员相同,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相同,不符合招标文件第三章4.1.1投标文件分析第(6)条规定,清标不通过,否决其投标; 2、安徽三土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不符合招标文件主要资格条件评审要求,否决其投标; 3、安徽允冠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不符合招标文件主要资格条件评审要求,否决其投标; 4、安徽越海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初步评审不通过,否决其投标。 |
公示时间 | 2024年3月24日至2024年3月26日 |
其他 | 一、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投标人应通过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异议。异议联系方式:招标人联系人:史先生,联系电话:139*****179,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赵女士,联系电话:153*****272。 二、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在工作时间向泾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提出投诉,投标人可通过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联系电话:0563-*******。 三、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有授权委托书,签字并加盖公章),提交书面异议。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对弄虚作假进行异议、恶意异议、一年内三次及以上异议均查无实据的投标人,将按照《宣城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不良行为管理办法》进行处理。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评审一览表: 评审一览表.pdf |
累计办理时间:0天2小时40分0秒
交易平台提交
提交人:
安徽弘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提交时间:
2024-03-23 15:19:54
交易中心确认
办理状态:
不通过
办理时间:
2024-03-23 16:38:25
办理用时:
0天1小时14分
交易平台提交
提交人:
安徽弘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提交时间:
2024-03-23 17:09:22
交易中心确认
办理状态:
已发布
办理时间:
2024-03-23 18:09:19
办理用时:
0天0小时57分
标签: 建设工程E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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