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自然资规公示字3号中标结果
高自然资规公示字3号中标结果
高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唐县政府采购中心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拍挂出让成交公示
高自然资规公示字【2024】3号 GG2024-TQ01RZ-003
按照《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我局挂牌出让1宗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地块的基本情况:
宗地编号: | 2023-041 | 宗地总面积: | 0.8578公顷 | 宗地坐落: | 鼓楼路北侧、春长街西侧 |
年限: | 40年 | 土地用途: | 商务金融用地 | 成交价: | 2600万元 |
用途明细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商务金融用地 | 0.8578 | ||||
受让单位: | 高唐城乡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
备注: | 该宗地为现状出让,受高唐县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委托,出让人在本次出让中对地上建筑物一并进行处置。竞得人需在土地成交确认书签订后5日内,向高唐县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缴纳地上建筑物价款3210.4212万元,逾期不能缴纳的,视为放弃竞得资格,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高唐县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应在竞得人缴纳建筑物价款后5日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前)与竞得人签订资产移交协议并交付地上建筑物及相关证件手续;逾期不能签订的,每延迟1日由高唐县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按建筑物价款1‰向竞得人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60日,经竞得人催告后仍不签订资产移交协议的,竞得人有权放弃竞得资格并可要求高唐县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赔偿损失,如已缴纳土地出让金,出让人予以退还;资产协议签订并交付地上建筑物及相关手续后,出让人与竞得人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其它各项指标要求严格按照该宗地规划条件(规条第371*****2300018号)及出让文件执行。本公告所称出让起始价不含地上建筑物造价款。 |
二、公示期:2024年03月25日 至 2024年03月29日
三、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高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唐县政府采购中心
单位地址:高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人和路167号 )、高唐县政府采购中心(官道街260号)
邮政编码:******
联 系 人:高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唐县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电话:0635-*******、*******
高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唐县政府采购中心
2024年3月25日
标签: 自然资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