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山县矿产公司及其子公司员工团体意外险采购项目成交公示
霍山县矿产公司及其子公司员工团体意外险采购项目成交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霍山县矿产公司及其子公司员工团体意外险采购
项目编号:DBSCG-2024-025
采购方式:询价转单源直接采购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4年3月21日
采购日期:2024年3月25日09时00分
最高限价:290元/人/年
成交供应商名称: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六安市分公司
成交供应商联系地址:安徽省六安市球拍路大圆盘
成交价:274元/人/年
主要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本项目为霍山县矿产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子公司员工团体意外险采购,保险涵盖意外身故、伤残和意外门诊住院治疗,为102(暂定)名在职人员提供社保以外的有效补充保障。(详见采购需求)
询价小组名单:黎绍刚、何琴、黄旭
采购人名称:霍山县矿产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安徽省六安市霍山县衡山镇霍山大道国投大厦
联系人:黄先生
电 话:0564-*******
代理机构:安徽大别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霍山县国投大厦2楼204室
联系人:徐工
电 话:0564-*******,177*****133
监督部门:安徽霍山国有资产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室
地 址:霍山县国投大厦
联系人:张主任
电 话:0564-*******
收费标准:按询价文件约定收取
收费金额:按询价文件约定收取
公示期限:2024年3月25日 至2024年3月26日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期限届满之日起7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安徽大别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安徽霍山国投大厦,联系电话:0564-*******。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霍山国有资产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室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特此公示。
霍山县矿产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安徽大别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3月25日
标签: 员工团体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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