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路乌鲁木齐局集团有限公司直购电交易哈密供电段、哈密基础设施段新疆区段项目成交候选人公示
中国铁路乌鲁木齐局集团有限公司直购电交易哈密供电段、哈密基础设施段新疆区段项目成交候选人公示
成交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直购电交易(哈密供电段、哈密基础设施段新疆区段)项目
项目编号:WTZB-TY2024-092
包件及成交人:
包件号 | 包件名称 | 中标候选人 | |
1 | 直购电交易(哈密供电段、哈密基础设施段新疆区段)项目 | 第一名 | 新疆华电能源销售有限公司 |
第二名 | 国能新疆能源销售有限公司 | ||
第三名 | 新疆天电电力销售有限责任公司 |
1、公示期自2024年3月25日至2024年3月28日止。
2、在公示期间,所有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后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扫描件的方式向招标人提出。
3、联系方式:
单位全称:中国铁路乌鲁木齐局集团有限公司哈密供电段
地址:哈密市伊州区铁路五街哈密供电段办公楼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密铁路支行
账号:6505 0167 8655 0000 0660
联系人:何勇 座机:
手机: 131*****768 邮编:
代理机构联系人:赵先生
详细地址: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太原路643号
电 话: 0991-*******
单位:新疆新铁天元招标有限公司
4、异议人提起异议须提交异议函,异议函件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异议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及授权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3)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及相关证明材料。
(4)异议请求及主张。
(5)异议人为相关利害关系人的,应提供与物资采购活动存在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
(6)异议人为法人的,异议函件需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和加盖单位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申请)授权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异议人为其它组织或自然人的,异议函件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标签: 基础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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