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界市永定区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玉皇洞石窟本体保护修缮项目包1合同公告

张家界市永定区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玉皇洞石窟本体保护修缮项目包1合同公告

张家界市永定区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玉皇洞石窟本体保护修缮项目(包1)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2024年3月26日
采购合同编号:永定财采计[2023]154号-1
采购人(全称):张家界市永定区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甲方)
供应商(全称):北京国文琰文物保护发展有限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一、项目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玉皇洞石窟本体保护修缮项目
2、采购计划编号:永定财采计[2023]154号
3、项目内容:玉皇洞石窟本体保护修缮项目
4、是否分包:否
5、项目负责人:王寿平
6、联系电话:177*****958
二、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88
大写:
2、具体标的见附件。
3、合同定价方式:
4、付款方式:
三、合同履行
1、起始日期:2024年02月01日,完成日期:2025年08月01日。总日历天数:547天。
2、地点:张家界市永定区枫香岗街道办事处丁家溶、玉皇洞社区玉皇洞石窟
3、方式:
四、合同验收
验收主体:张家界市永定区区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
验收方式:保护修复工作完成后,按《湖南省文物保护项目管理与服务指南》相关要求及流程完成验收。
验收标准:满足《湖南省文物保护项目管理与服务指南》规定的验收标准,达到合格要求。
五、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议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本合同协议书
(3)中标通知书
(4)投标文件
(5)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6)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
(8)其他合同文件
六、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2024-02-01生效。
七、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4份,采购人执2份,供应商执2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2024年02月01日
合同订立地点:张家界市永定区枫香岗街道办事处丁家溶、玉皇洞社区玉皇洞石窟
附件:具体标的明细、分包合同等。
甲 方:(公章) 乙 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郭先莉 法定代表人:杨艳广
委托代理人:王寿平 委托代理人:张莉蔓
电 话:177*****958 电 话:133*****053
传 真: 传 真:
地 址: 地 址:北京市市辖区朝阳区外馆斜街安华里五区18号楼
开户银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朝阳支行
帐 号:350*****000******
附件下载:
  • 暂无附件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保护 修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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