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宁县河底镇牛渠村至大明村连通道路项目-成交公告

洛宁县河底镇牛渠村至大明村连通道路项目-成交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洛宁竞磋-2024-17
2、采购项目名称:洛宁县河底镇牛渠村至大明村连通道路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4年03月12日
5、评审日期:2024年03月25日
二、成交情况
包号 采购内容 供应商名称 地 址 中标金额 单位
洛宁政采磋商(2024)0033号 磋商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及答疑文件(如有)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河南昶颖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中国(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洛阳片区高新区华夏路45号17幢3-602 1,386,756.64
序号 名称 施工范围 施工工期 项目经理 执业证书信息
1 洛宁县河底镇牛渠村至大明村连通道路项目 磋商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及答疑文件(如有)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30日历天 赵永奎 241*****2614
三、评审专家名单
吕海宝、孙惠贤、李淑芳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代理服务费按《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标(2023)002号向中标人(成交供应商)收取,中标人(成交供应商)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本项目代理机构一次性缴纳。
收费金额:15,868.00元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元博网)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六、其他补充事宜
6.1公告日即为成交通知书领取日。被授权的成交人代表应到代理机构(或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成交人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与采购人商洽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6.2 投标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公告发布之日后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6.3推进“政采贷”融资:本项目支持政府采购融资申请,依据《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深入推进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豫财办﹝2020﹞33号)的文件,在中标(成交)后可以持政府采购合同向融资机构申请贷款,融资机构信息内容文件详见招标文件。 6.4监督部门及电话:洛宁县财政局采购办 0379-********。6.5、因采购人名称已变更,系统无法修改,采购人名称实际为:洛宁县交通事业发展中心。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洛宁县农村公路所
地址:洛阳市洛宁县永宁大道87号
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方式:037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河南泰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洛阳市高新区木棉路西元国际14 幢1单元25层西户
联系人:潘先生
联系方式:185*****79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潘先生
联系方式:185*****791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连通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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