仪表院总部搬迁工程10kV电力工程建设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施工
仪表院总部搬迁工程10kV电力工程建设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施工
仪表院总部搬迁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 |||||||||||||||
工程编号 | ******TP********* | 工程名称 | 仪表院总部搬迁工程 | ||||||||||||
标段编号 | ******TP*********001001 | 标段名称 | 仪表院总部搬迁工程10kV电力工程 | ||||||||||||
建设单位 | 沈阳仪表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 填报单位 | 北京兴电国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工程类别 | 施工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4年03月26日 | 公示结束时间 | 2024年03月29日 | ||||||||||||
项目所在区域 | 辽宁省·沈阳市·浑南新区 | 建设地点 | 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浑南东路49-28号 | ||||||||||||
拟中标单位信息 | |||||||||||||||
单位名称 | 项目负责人 | 注册资格 | 证书编号 | 投标报价 | 工程工期 | 质量要求 | 企业资质 | 评审得分 | |||||||
沈阳工业安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 李圆圆 | [一级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 | (辽121*****013*****) | *******.******元 | 60日历天 | 合格 | [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并且《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二级、承修类二级、承试类三级)] | 91.86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
候选人排序 | 第一名 | 第二名 | 第三名 | ||||||||||||
单位名称 | 沈阳工业安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 辽宁海鹏电力建设有限公司 | 中地寅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
项目负责人 | 李圆圆 | 李航 | 赵永健 | ||||||||||||
注册资格 | [一级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 | 二级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 | [一级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 | ||||||||||||
证书编号 | (辽121*****013*****) | 辽221*****7325 | 蒙115*****015***** | ||||||||||||
投标报价 | *******.******元 | *******.******元 | *******.******元 | ||||||||||||
工程工期 | 60日历天 | 60日历天 | 60日历天 | ||||||||||||
质量要求 | 合格 | 合格 | 合格 | ||||||||||||
企业资质 | [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并且《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二级、承修类二级、承试类三级)] | [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并且《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二级、承修类三级、承试类三级)] | [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并且《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三级、承修类三级、承试类三级)] | ||||||||||||
评审得分 | 91.86 | 86.96 | 86.3 | ||||||||||||
企业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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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告知承诺函 | 沈阳工业安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 辽宁海鹏电力建设有限公司 | 中地寅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它内容 | |||||||||||||||
废标情况 | 废标单位 | 废标原因 | |||||||||||||
东亚电力建设有限公司 | 22.其他;投标文件中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未签章 | ||||||||||||||
辽宁竑泰电力设备有限公司 | 22.其他;项目负责人资格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无6个月社保证明 | ||||||||||||||
沈阳中电电气设备有限公司 | 22.其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技术标(暗标)投标文件的 | ||||||||||||||
辽宁中电建设有限公司 | 22.其他;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委托日期无单位。 | ||||||||||||||
沈阳新生电气集团工程有限公司 | 22.其他;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授权期限不满足要求。 | ||||||||||||||
报价修正 | 修正内容 | 报价修正情况 | |||||||||||||
异议投诉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网上异议投诉系统操作方式: 1.登录辽宁工程咨询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lnzxzb.cn:8022/TPBidder 2.在【业务管理】模块找到【投诉异议】菜单 3.异议提出:选择【异议】模块后【新增异议】 4.投诉提出:选择【投诉】模块后【新增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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