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福路K0+200-六福大道工程合福路-六福大道段中标候选人公示
顺福路K0+200-六福大道工程合福路-六福大道段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 顺福路(K0+200-六福大道)工程(合福路-六福大道)段 | 项目招标编号 | |||||
招标人 | 南宁纵横时代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需盖企业章及法人签字) | ||||||
建设单位 | 南宁纵横时代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
代建单位(如有) | 无 | ||||||
招标类别 | 委托招标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西鼎策工程顾问有限责任公司(需盖企业章及法人签字) | ||||||
结构类型及规模 | 顺福路(K0+200-六福大道)工程(合福路-六福大道)段,为新建城市道路工程,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红线宽度40米,断面形式为三块板,双向四车道,设计速度为50km/h。同时拟在K0+591.129处设置涵洞, 桩号范围为K0+538.169~K0+771.801段, 全长233.632米。 | ||||||
开标时间 | 2024年03月25日09时30分 | 开标地点 | 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4年03月26日 | 公示截止时间 | 2024年03月29日 | ||||
预中标人 | 广西市政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 联合体 | 牵头人:/ | ||||
成员单位:/ | |||||||
中标 | 第一 | 单位名称 | 广西市政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 ||||
单位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 ||||||
投标总价 | ********.91元 | ||||||
工期 | 365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市优工程及以上 | ||||
项目经理 | 马军(注册编号:桂145*****020*****;身份证号:4526**********4799)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陈艳(身份证号:4521**********0648)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业绩: 1.乐业县新化发达生态产业园建设项目施工图设计-施工(EPC)工程总承包; 2.良玉大道(平乐大道-东风路)缆线管廊; 3.南友高速公路至明阳工业区连接线道路沥青混凝土罩面工程。 奖项:无。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100分。 | ||||||
第二 | 单位名称 | 南宁市政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 |||||
单位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 | ||||||
投标总价 | ********.33元 | ||||||
工期 | 365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市优工程及以上 | ||||
项目经理 | 钟杨(注册编号:桂145*****023*****;身份证号:4503**********3011)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廖勇(身份证号:4521**********1014)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业绩: 1.钦州市北部湾大道至中马钦州产业园区道路(园区外段)续建工程II标; 2.六连路(银顶路至金海路,利华路至华安路)工程。 奖项:无。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100分。 | ||||||
第三 | 单位名称 | 广西瑞宏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
单位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 ||||||
投标总价 | ********.90元 | ||||||
工期 | 365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市优工程及以上 | ||||
项目经理 | 梁德成(注册编号:桂145*****008*****;身份证号:4301**********119X)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陈俊伟(身份证号:4505**********6118)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业绩: 1.南宁市邕宁区龙岗商务区支路14号路; 2.兴业县玉贵路木鞋墟至新桂松脂厂段道路改造工程。 奖项:无。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100分。 | ||||||
被否决投标或不合格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依据 | 无 | ||||||
其他公示内容(如有) | 无 | ||||||
公示媒介 |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ztb.gxi.gov.cn、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南宁)http://ggzy.jgswj.gxzf.gov.cn/nnggzy/ | ||||||
异议和投诉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向投诉受理部门提出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开始日起10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 ||||||
投诉受理部门 | 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投诉受理电话 | 07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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