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共富联合体项目--石练农产品加工标准厂房建设中标候选人公示第2次公示
乡村共富联合体项目--石练农产品加工标准厂房建设中标候选人公示第2次公示
拟中标人公示
工程名称:乡村共富联合体项目--石练农产品加工标准厂房建设
招标序号:SC2024A031
开标时间:2024年3月26日
招标单位:遂昌县石练镇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金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吴晓枫、金标 0578-*******
中标候选人:浙江汇丰市政园林有限公司
资质等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拟派项目负责人:金丽梅 注册编号:浙233*****023*****
预中标价:大写贰仟叁佰陆拾柒万叁仟陆佰肆拾陆元陆角整(小写:¥********.60元)
质量要求:合格
工期: 290日历天
中标人业绩:
业绩证明对象 | 业绩名称 | 建设单位(项目业主) | 与评审有关的时间、规模、技术指标及其他要求 |
浙江汇丰市政园林有限公司 | 诗莉莉?漫戈塔度假村项目 | 芸涧诗莉莉(遂昌)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 合同金额:******** 元; 合同签订时间:2023年8月20日; |
浙江汇丰市政园林有限公司 | 景宁县红星街道团结小区公寓安置二期工程 | 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红星街道办事处 | 合同金额:********元; 合同签订时间:2022年11月21日; |
浙江汇丰市政园林有限公司 | 企业信用等级 | 信用等级:A |
公示时间:2024年3月26日至2024年3月29日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包括中标候选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对评标结果提出异议是投诉的前置条件,未提出异议的投诉事项不予以受理。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答复未解决异议问题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依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令第11号)和《丽水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综合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向遂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提交投诉书,或者在交易平台中发起投诉(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主体登录→业务管理→投诉),同时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提交投诉书同时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逾期或未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的投诉不予受理。投诉联系电话:0578-*******。
公示单位(盖章):遂昌县石练镇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有限公司
备案部门或单位(盖章):遂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日 期:2024 年3月26日
标签: 共富联合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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