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道344线青石嘴至泾源段公路李家庄至泾河源镇段绿化工程中标公示
国道344线青石嘴至泾源段公路李家庄至泾河源镇段绿化工程中标公示
国道344线青石嘴至泾源段公路李家庄至泾河源镇段绿化工程施工招标中标候选人公示
国道344线青石嘴至泾源段公路李家庄至泾河源镇段绿化工程施工招标,项目法人宁夏公路建设管理局于2016年5月5日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组织完成了评标工作。现将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公示如下:
中标候选人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
单位名称 | 陕西高速交通工贸有限公司 | 宁夏鹏程景观园林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 甘肃华运环境建设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 ||
投标报价(元) | *******.00 | *******.00 | *******.00 | ||
项目业绩 | 西安至铜川高速公路绿化工程XT-L05标段 | 1.宁夏公路管理局银川分局主干道路大整治大绿化工程第四标段; 2. 宁夏公路管理局银川分局主干道路大整治大绿化工程第一标段; 3. 宁夏公路管理局银川分局主干道路大整治大绿化工程第二标段; 4.国道211线灵武至甜水堡段及联络线古窑子至青铜峡高速公路绿化工程E2合同段; 5. 国道211线灵武至甜水堡段及联络线古窑子至青铜峡高速公路绿化工程E4合同段; | 1.兰州-海口国家高速公路武都-罐子沟建设项目绿化工程WGLH1标段; 2.宁夏高速公路服务区绿化景观工程施工 | ||
项目经理 | 项目经理姓名 | 王方玉 | 胡红卫 | 王荣霞 | |
建造师注册证书 | 执业资格证书编号 | ||||
注册编号 | 陕********1928 | 宁********2768 | 甘********3415 | ||
注册证书编号 | |||||
个人业绩 | 1.2014年西延高速公路养护大修沿线绿化提升工程LHTS-2014-XY标段; 2.陕西省高速公路建设集团公司服务区景观绿化提升工程。 | 1.国道211线灵武至甜水堡段及联络线古窑子至青铜峡高速公路绿化工程E4合同段; 2. 宁夏公路管理局银川分局主干道路大整治大绿化工程第四标段; | 酒泉市南滨河公园体育公园(汇丰园改建)景观绿化建设项目(第二标段) | ||
项目总工 | 项目总工姓名 | 薛启章 | 姜昌 | 赵之科 | |
个人业绩 | 1.2014年西延高速公路养护大修沿线绿化提升工程LHTS-2014-XY标段; 2.西安至铜川高速公路绿化工程施工XT-L05标段 | 1.国道211线灵武至甜水堡段及联络线古窑子至青铜峡高速公路绿化工程E4合同段; 2.宁夏公路管理局银川分局主干道路大整治大绿化工程第四标段; | 兰州-海口国家高速公路武都-罐子沟建设项目绿化工程WGLH1标段; | ||
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 | 无 |
以上公示结果接受社会监督,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上述公示持有异议的,请于公示发布之日起3日内先向招标人提出。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投诉。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三)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异议的提出及招标人答复情况;
(五)相关请求及主张;
(六)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对《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5年第24号)规定应先提出异议的事项进行投诉的,应当提交已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未按规定提出异议或者未提交已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的投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可以不予受理。异议及投诉书的日期以收到之日为准。我局将按《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5年第24号)、《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发改委等七部委令2004年第11号)认真处理,公示期满无异议,上述公示单位的第一名将作为正式中标人。
投诉电话:****-*******
招标人:宁夏公路建设管理局
2016年5月16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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