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类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XJCG-GK-202*****0024-1 采购人(全称): 长沙岳麓山风景名胜区桔子洲景区管理处 (甲方)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 湖南天勤环境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2)项目名称: 咸嘉湖景区2024年至2026年绿化维护项目 (3)采购计划编号: XJCG-202*****0024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序号 | 标的名称 | 政府采购品目 | 型号规格 | 数量单位 | 数量 | 总价(元) | 1 | 二级养护 | 园林绿化管理服务 | 咸嘉湖景区总绿化面积为******.06平米(含水岸仙踪岛3805.3平米、白鹭洲5089.5平米、龙头山*****.9平米),主要服务内容包括苗木花卉草地日常基本养护、病虫害防治及施肥(不含主材)、防寒防冻处置、抗旱保苗、园林垃圾收集内运及外运、苗木日常补栽补种(不含主材)、花坛草花更换(不含主材)、节假日、大型活动及特殊接待园林绿化维护,常规设备易损件的更换、管理处临时性指派任务等。服务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 项 | ******.3 | *******.81 | 2 | 森林养护—水岸仙踪岛 | 园林绿化管理服务 | 森林养护,技术要求详见附件 | 项 | 3805.3 | 3451.41 | 3 | 森林养护—白鹭洲 | 园林绿化管理服务 | 森林养护,技术要求详见附件资料。 | 项 | 5089.505 | 4573.43 | 4 | 森林养护—龙头山 | 园林绿化管理服务 | 森林养护,技术要求详见附件资料。 | 项 | *****.9 | *****.35 | 合计金额小写: ******* 元 合计金额大写:贰佰肆拾壹万柒仟贰佰元整 |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本项目服务期:三年,*******.00元/年, 合同一年一签经专家验收合格后再签订。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 2024-03-20 —— 2025-03-19 3.2 履行地点:咸嘉湖景区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3.3.1在绿化管理合同执行期间,每月服务期满经采购人考核后,根据考核结果以转账方式支付给乙方。 3.3.2服务内容:咸嘉湖景区绿化区域内乔木、灌木、地被、草皮等的日常养护和绿化管理;节假日、大型活动及特殊接待园林绿化维护。 3.3.2服务标准: 项目绿化养护质量标准为二级养护标准(水岸仙踪岛、 白鹭洲及龙头山按森林公园养护标准),绿化养护管理应具备专业技术水平,必须建立完整的植物养护管理档案;保持绿化设计的整体造型和色块地被的美化效果;花木绿地根据需要及时浇水、喷药、施肥、杂草清除、修剪整齐,造型美观,成活率高,遭受病虫害率低;保持绿地完整,不得有黄土裸露现象。草坪生长繁茂、平整、无杂草, 高度控制在 10 厘米 左右,无裸露地面, 无成片枯黄,枯黄面积不超过总面积的 1‰。 出现因养护不当导致的植物死亡部分,需及时清理, 且按同品种、同规格的补植至原位,以保证优良的景观效果, 施足基肥并加强浇灌等维护措施。合理使用肥料、消杀药剂,不得污染坏境;不得施用剧毒化学药剂,草甘膦等灭生性除草剂。为保持土壤肥力和植物生长需求,合理施肥。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 第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 ******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8.33,说明: 第2次分期支付金额为 ******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8.33,说明: 第3次分期支付金额为 ******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8.33,说明: 第4次分期支付金额为 ******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8.33,说明: 第5次分期支付金额为 ******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8.33,说明: 第6次分期支付金额为 ******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8.33,说明: 第7次分期支付金额为 ******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8.33,说明: 第8次分期支付金额为 ******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8.33,说明: 第9次分期支付金额为 ******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8.33,说明: 第10次分期支付金额为 ******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8.33,说明: 第1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 ******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8.37,说明: 第12次分期支付金额为 ******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8.33,说明:,该期为履约验收期 4.2 收款账户: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星沙支行(湖南天勤环境管理有限公司:431*****001**********) 4.3 对中小微企业及时支付的约定: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5.1 验收程序 采用一般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5.2.1服务要求: 5.2.1.1养护: 植物栽种后,需进行精细、规范的养护管理,严格按照技术规范进行浇水、杂草清除、 防治病虫害, 并根据需要适度修剪, 维持植物旺盛树势, 台风季节到来之前树木适当修删密枝, 做好 支撑加固工作, 支撑要注意安全, 被台风吹倒的树木及时扶正, 并进行强修剪, 扶正后要用草绳和保 湿布卷杆, 减少蒸发, 保证树木成活。下雪天应及时清除积雪, 防止压断枝条, 保护植物免受行人侵害或风雨伤害。 5.2.1.2浇灌:所有植物养护期间进行定期浇水, 浇水时间以早晨傍晚为好, 温度超过 30 摄氏度的中午不宜浇水。夏季浇水应在早、晚进行;冬季浇水应在中午前后气温较高时进行。 5.2.1.3病虫害防治:植物保护贯彻以“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做到治早、治好。园林树 木品种多, 生态环境复杂, 病虫害侵害情况也不同, 要掌握病虫害发生危害的规律及其与环境之间的 关系, 在树木的发病前期进行预防, 采取各种技术措施, 做到植物发生病虫害时可随时防治, 无爆发严重病虫害现象,保证植物生长健壮;冬季做好树杆刷白工作,防止病虫害侵入。 5.2.1.4松土与施肥:为保持树木根部附近的土壤疏松, 一般每年松土两次以上,易板结的土壤每 月进行松土一次以上。为使树木枝叶茂盛、生长良好, 对花灌木应在花前、花后施一次追肥, 对新栽 2-3 年的树木生长期应施追肥。施肥因树木生长情况不同施肥方法也不同, 除小苗、色块植物撒施肥 外,种植在草坪上的树木,可穴施也可以开沟施, 施好重新铺上。使用化肥可雨季干施,晴天液施,每年不少于 4 次,至少施有机肥 1 次以上。 5.2.1.5中耕除草:树穴处将杂草清除干净,既解决了草、树争肥争水的矛盾,又利于树木施肥、 生长; 经常进行中耕除草能保证土壤疏松、保持水分、空气流通、调节土壤的温度、促进土壤中的养 份分解, 帮助树木生长, 每年不少于 4-5 次。中耕除草范围视苗木规格而定, 将范围内表土耙松 5-10厘米深,清除其中之杂草根及其他杂物。 5.2.1.6整形与修剪园林树木: 通过整形修剪, 调节树势的强弱, 节省养分的消耗,促使树木生长良 好, 达到观赏效果, 同时也对防治病虫害起重要作用。修剪时期应以植物的不同物候期与树种的抗性 来决定, 春、夏季开花的花木, 都应在花后及时修剪, 秋季开花的花木和一般树木, 应在休眠期修剪,对枯枝、病虫枝、徒长枝、交叉枝、并生枝、损伤枝及时修剪.保证植株枝条疏密得当、树势均衡、姿态美观。 5.2.1.7绿化垃圾清理及绿地清洁:全天候对管理范围内的垃圾、杂物、树叶进行清理,保持绿地清洁, 无垃圾杂物, 无石砾砖块, 无干枯枝叶,无粪便暴露, 无鼠洞和虫蚁生地等, 垃圾做到日产日清, 不过夜, 不焚烧, 在不影响绿化景观和植物生长的前提下, 将落叶归堆后铺撒到灌木地被下,使其自然分化达到改良土壤及增加肥力的目的。 5.2.1.8植物生长:补植随时观察植物的生长发育状况,确保其生长健旺。 一旦发现植物种植期间 有潜伏伤害, 或种植时因操作不慎引起损伤, 或管理不佳导致受伤,或发生严重病虫害,或以呈现枯萎、死亡时,在合理季节进行换植补种。 5.2.1.9做好预防:根据气象预报,做好植物保护工作,做好灾害性天气的预防工作,有针对性地 做好防干旱、防水涝、防台风、防霜冻、防雪压等工作。夏季要充分发挥园区喷灌设备的作用, 做好抗早保绿的工作。 5.2.1.10地被植物: 保证各类地被植物、地栽花卉、花镜覆盖完好; 地被植物、地栽花卉、花镜的 栽植地, 土壤必须保持疏松、肥沃、排水良好, 一般情况下每个月检查一次, 暴雨后要仔细查看有无 冲刷损坏; 在地被植物的生长期内, 及时补充肥力, 常用的施肥方法有喷施法, 以增施稀薄的硫酸铵、 尿素、过磷酸钙、氯化钾等无机肥料为主; 早春和秋末利用堆肥进行撒施, 结合加土进行; 大面积地 被植物栽培中, 病虫害最容易发生立枯病, 一旦发现应立即采用喷药措施, 予以防治, 阻止其蔓延扩 大,开花地被植物、少数残花或花径高的,须在开花后适当整修压低。地被植物与花灌木界限清晰,线性流畅。勤除杂草和松土,杂草高度控制在不超过灌木高度,密度不超过每平方 10 株。 5.2.1.11草坪的养护: 修剪草坪不仅能增加草坪的密度与平整度, 而能增加草坪的弹性。草坪由于 用途不同,各类草坪的轧剪标准和留草高度也不一样, 一般在生长旺季 6-8 月份增加修剪频次(每隔15 天修剪一次)。 5.2.1.12喷灌系统维护: 园区部分区域采用自动喷灌系统, 需定期对喷洒角度的调整、遮挡喷头树木的修剪、滤网的清理、喷嘴、密封圈、壳体等维护工作,对有破损的喷头进行更换补充。 5.2.1.13安全: (1)日常的养护工作中,注意生产安全,杜绝生产事故。(2)喷施农药时要有专人负责,挂出明显标志。严禁使用高残毒,高残留的农药。 (3)乔木整形修剪的安全事项 1)检查使用的工具是否锋利,上树用的机械或折梯的各个部件是否灵活,有无松动,防止发生事故。2)上树操作必须戴好安全帽,系好安全带、安全绳,穿胶底鞋,不穿带“钉”鞋,手锯要栓绳套,套在手腕上,防止掉下砸伤人。3)注意树木上空各种缆线如电力线、电话线等,尤其是园区西南面围墙处的高压防盗电力线影响操作时, 必须先取得工程部门配合, 先断电, 后作业; 作业前要检测电线是否有电, 确已断电方可作业;作业中,剪断的枝条应避免压断缆线或挂在电线上。4)作业范围要设置安全警示牌,注意树下安全和周围建筑物的安全,以免树枝下掉时伤人或 损坏公私财物, 在修剪作业时要避开正常营业时间和游客, 提醒园区工作人员不要进入作业区, 必要时取得安保的配合。5)修剪行道树及锯除大枝时,要特别注意自身安全和周围建筑物、人员的安全;特大树枝修 剪或砍伐树木, 应由专人负责统一指挥及维护现场, 树上树下要互相配合, 以防锯落大枝砸伤过往 行人和工作人员; 修剪大径的长枝条需在基部裁去的, 或长主干截短时不能一次截断, 要分段进行;对周围有危险的枝条,要预先用绳索吊好,锯断后慢慢放下。 5.2.1.14其他: (1)绿化人员的工装均由我方购买,服装样式及标准按甲方要求进行采购。(2)园区我方配置的养护运输车辆要挂上明显标志牌。 5.2.2人员配备与员工管理 人员配备要求:实施方案人员配备至少须满足最低的配置或高于以下配置,用电和高空作业车操作工作人员须提供特定工种操作证书 (1)人员配备 乙方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每个合同年度内包含的绿化服务内容, 科学合理配置岗位人员, 但不得低于投标文件承诺的总人数标准。 岗位 | 数量 | 备注 | 项目负责人 | 1 | 项目负责人试用期内如达不到招标文件关于绿化服务的整体要求,采购人有权提出更换。 | 绿化养护主管 | 2 | 负责绿化养护人员管理。 | 绿化养护人员 | 37/30 | 旺季: 4 月份-10 月份,不低于 37 人负责绿化维护; 淡季: 11 月份-3 月份,不低于 30 人负责绿化维护。 | 合计 | 40/33 | | 本项目用工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 乙方法定代表人为咸嘉湖景区 2024 年至 2026 年绿化维护项目劳动关系第一责任人。 (2)人员管理 1)严把录用关 所有录用人员须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并交业主方备案; 须提供原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不良记录证 明材料; 严格遵循劳动部门的用工规定; 对政治素质、仪容仪表、礼仪风范和业务技能等方面进行全面考察,合格后方可录用,采购人有监督录用人员的权利。 2)严把考核关 严格工作标志(一人一编号) ,按岗位工作目标对所有员工进行跟踪考核, 考核内容包括思想品 德、敬业精神、服务态度、业务技能、协调能力等方面, 检验其是否持续胜任岗位的要求, 对不能胜 任工作的人员进行淘汰。着力提高员工的整体文化素质,组建一支技术过硬、作风优良、工作高效,极具战斗力的绿化维护服务队伍,切实维护好服务区域的整体形象。 进场后,人员配置可根据各项服务实际情况对各岗位人员进行适当调整,但不得低于投标文件承诺的总人员标准,不得减少对人员有硬性要求的特殊岗位人数,非采购人要求三年内不得更换本项目负责人。 5.2.3机械设备最低配备要求 机械设备配备至少须满足最低的配置或高于以下配置 序号 | 设备名称 | 规格型号 | 最低配备数量(台) | 备注 | 1 | 打草机 | 手持式 | 15 | 用于草坪的修剪 | 2 | 绿篱修剪机 | 手持式 | 15 | 用于对绿篱的修剪 | 3 | 高枝剪 | | 6 | 用于高大苗木枝条修剪 | 4 | 修枝剪 | | 15 | 用于园林植物枝条修剪 | 5 | 油锯 | 手提锯 | 3 | 用于对枯枝及死树的处理 | 6 | 吹风机 | | 4 | 用于绿化带里落叶的清理 | 7 | 打药车 | | 3 | 用于苗木打药作业 | 8 | 管理用车 | 电动摩托车 | 5 | 用于管理人员巡视、检查 | 10 | 洒水车 | 8T 及以上全新 | 2 | | 11 | 高空作业车 | | 1 | | 以上内容未详尽列入但在实际中必须的服务项目在签订合同时一并明确, 费用实行大包干。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5.3.1本项目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管理的通知》(长财采购[2016]6 号)文件的相关规定进行验收。 5.3.2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成交人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6.1绿化养护服务费实行综合计价,由绿化维护成本、法定税费和合理利润等构成。由乙方根据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服务范围和区域自行测算,并列明所有明细项目的费用组成。委托管理合同中的绿化养护管理费用以中标单位在投标书中所提出的为准。乙方应充分考虑如突发事件等产生的不可预见费用, 甲方不另行追补。乙方对本次绿化养护的管理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6.2甲方每月定期对该绿化养护服务进行考核,如未达到招标文件和合同协议中要求的服务质量、标准的,又限期不做更正的,甲方按合同要求酌情扣除部分或全部当月服务费、直至终止委托管理服务合同。如乙方当年度月考核累计三次不合格, 甲方可认定乙方为不合格履约单位, 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对乙方交纳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乙方还应向甲方支付当年绿化维护服务费总额的 10%的违约金。 6.3乙方不得将项目非法分包或转包给任何单位和个人。否则,甲方有权即刻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相应损失。 6.4甲方对乙方组建的绿化维护项目部进行监督管理;乙方必须履行绿化养护合同,按照合同约定提供绿化养护,接受甲方对绿化养护费用收支及财务报表情况的查询。 6.5乙方对本项目提出的绿化维护管理方案、组织架构、人员录用、建立的各项规章制 度, 在实施前必须经甲方审核批准, 且项目负责人的任命须经过甲方审查同意后才能确定。甲方对重要岗位的设置、人员录用与管理、重要的管理决策有直接参与权与审批权。 6.6乙方对所录用人员要严格政审, 保证录用人员没有违法犯罪记录、持有所从事岗位 的上岗资格证, 并保持人员稳定。乙方各类管理人员按岗位着装要求统一,言行规范, 要注意仪容仪表,公众形象。 6.7当出现自然灾害、火灾、外部冲击等突发事件,乙方必须协助甲方、保卫部门处理突发事件。对处理特殊事件和紧急、突发事故时,甲方对乙方的人员有直接指挥权。 6.8乙方因维护等事项需要甲方配合时,应事先与甲方取得联系沟通,甲方应提供方便和配合,如事先不与甲方取得联系沟通造成公园设施设备损害或环境破坏时,乙方应承担赔偿及相关责任。 6.9乙方人员工资标准不得低于长沙市劳动部门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6.10在合同执行期间,乙方须接受甲方(长沙岳麓山风景名胜区桔子洲景区管理处)以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同时无偿配合甲方完成其它临时性工作。 6.11乙方应加强保密教育,严格遵守保密法规。禁止向有关企业和媒体提供或泄露甲方(业主单位) 的有关信息资料,否则,追究泄密的相关法律责任。 6.12乙方应本着支持、诚信的态度, 在投标文件中承诺按照招标文件和实际管理过程中的要求全方位服务本项目的绿化养护管理, 不以任何理由拒绝招标文件所列工作之外的其他绿化养护工作和甲方临时性安排的工作。 6.13项目启动前乙方须做好提前进场准备,安排相关技术人员全面掌握各系统的状况,进行各系统的移交和接管,同时安排清洁人员对项目驻场进行清洁等。 6.114本项目按照正常委托期限到期后合同自然终止。乙方须向采购方移交原委托管理的 全部资料及其各类管理档案、财务等资料; 移交其管理范围内的全部公共财产, 并接受采购方指定专业机构的移交审核。向采购方移交时,要确保现场维护效果良好。 6.15乙方必须接受甲方的考核,考核按照月检查评分形式进行, 评分细则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由甲方制定,作为绿化养护委托服务合同的组成部分。 7.违约责任 7.1 对中小微企业未及时支付的违约责任约定:采购人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 7.2 如中标(成交)供应商系中小微企业,采购人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3.85%(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7.3 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违约毁约。因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改变政策承诺、合同约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依法对乙方因此受到的损失予以补偿。
/ 8.解决争议的方法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向甲方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双方签章之日起 生效 11.其他条款/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甲方(公章): |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 乙方(公章): |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 地址: | 长沙市岳麓区桔子洲头2号 | 地址: | 湖南省长沙市长沙县湘龙街道万家丽北路一段19号福兴隆蟠龙景苑S1栋1006室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