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公安局市公安局及巡特警支队等7个下属单位办公区物业管理服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乐山市公安局市公安局及巡特警支队等7个下属单位办公区物业管理服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合同包1: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
四川三汇安防科技有限公司 | 四川省乐山高新区高港大道489号乐山高新科技孵化器A园1号楼9层911室 | 2,408,000.00元 |
合同包1(合同包一):
服务类(四川三汇安防科技有限公司)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
1-1 | 物业管理服务 | 市公安局及巡(特)警支队等7个下属单位办公区物业管理服务 | 市公安局及巡(特)警支队等7个下属单位办公区物业管理服务,主要对乐山市公安局机关及巡(特)警支队等7个下属单位共9个办公区的房屋维护、共用设施设备运行维护、环境维护、绿化养护、会务管理和公共秩序维护等物业管理服务,物业服务建筑面积约*****.37㎡,绿化面积约*****.65㎡,十楼以上电梯8台和其他共用设施设备,100人以上会议室1个,100人(含)以下会议室10个。服务标准参照《机关办公区物业管理服务规范》(DB51/T2534-2018)执行,确保服务质量。本项目预算最高限价为243.38万元/年,采购服务期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 谈判文件第三章“3.2.2服务要求”全部内容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日 | 成交供应商应接受采购人按照《物业服务考核办法》每月对其服务的综合性考核。 (2)其他未尽事宜由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严格按照国家现行有关行业规定、技术规范和要求、《乐山市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实施细则》(乐市财政采〔2018〕16号文件)和关于沿用《乐山市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乐市财政采〔2021〕8号文件)、谈判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承诺与政府采购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 | 2,408,000.00 |
樊志东(采购人代表)、蒋毅、刘琼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无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0万元。收取对象:无。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无
名称:乐山市公安局
地址:乐山市市中区春华路南段363号
联系方式:180*****847
名称:乐山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四川省乐山市市本级乐山高新区乐高大道6号6幢智创SOHO A座五层
联系方式:0833-*******
项目联系人:余老师
电话:0833-*******
乐山市政府采购中心
2024年03月27日
标签: 办公区物业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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