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宁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中心法律服务定点采购定点议价成交公告
普宁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中心法律服务定点采购定点议价成交公告
服务描述 | 数量 | 单位 | 供应商报价(元) | 是否中标 |
服务内容为协助需求方处理日常法律事务,包括: (1)应需求方邀请,对需求方较大经济项目的决策或重要管理行为,在政策、法律上的合法性、可行性进行论证并提供法律意见、建议。 (2)帮助需求方审查、修订有关合同或其它协议、章程等法律文书,应需求方请求在条件允许前提下进行必要的调查活动。 (3)受需求方委托,参与重大项目和其他民事法律行为的谈判、签约活动。 (4)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根据本合同规定和需求方的授权委托进行工作,不得超越代理权限。 (5)应需求方邀请,解答法律咨询、依法提供建议或者出具律师意见书;协助需求方开展法制教育、法律培训,应需求方要求,以单独或集中的方式讲授法律实务知识讲座或专项咨询会;(6)协助审议、审查或者修改合同、规范性文件,协助需求方处理有关的法律文件;(7)应需求方要求,参与磋商、谈判,提供法律咨询;(8)应需求方要求,就需求方已经面临或者可能发生的纠纷,进行专项法律论证,发表律师建议意见或提出解决方案;出具律师函;或者参与非诉讼的谈判、协调、调解;(9)受需求方单位之委托,出具专项律师函(服务方可按件50元收取费用,函件的邮寄费用由委托的单位承担)(10)不得从事有损于需求方合法权益的活动,不得在民事、经济、行政诉讼或仲裁活动中担任需求方对立方当事人的代理人。 (1)可不定期到需求方开展法律服务活动,需求方也可在作息时间之外的时间要求服务方律师提供法律帮助,可以通过电话、短息、微信的方式提供法律服务。如果受聘律师因故不能及时提供服务,服务方应另派律师提供法律帮助,确保服务的持续性、稳定性。服务方对于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应合理安排时间,及时办理解决。遇有紧急事项,保证随叫随到,急事急办,不延误。如因出差等原因无法到达外,也应另约时间或安排其他律师到场或作出合理工作安排。 (12)接受需求方委托办理其它法律事务。 | 1 | 项 | 12,0.0 | 是 |
标签: 法律服务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