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山县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关于马山县第三高级中学学生宿舍、图书、文印管理及学校水电维修维护消防保洁等物业服务采购的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马山县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关于马山县第三高级中学学生宿舍、图书、文印管理及学校水电维修维护消防保洁等物业服务采购的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NNZC2023-C3-******-MSXG
二、项目名称:马山县第三高级中学学生宿舍、图书、文印管理及学校水电维修维护消防保洁等物业服务采购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 人:广西金鹏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南宁市高新大道132号高新白领公馆A单元6楼601号房
被投诉人:马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马山县白山镇威马大道198号政府服务中心5楼
相关供应商:广西美之嘉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南宁市兴宁区大乌路28号中海国际社区7号楼10号楼地下一层1176号商铺
当 事 人:周秋鸿、覃少美、陈海标
地 址:不详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认为成交供应商广西美之嘉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响应文件中的质量管理认证体系IS*****证书是被暂停使用的证书,属于提供虚假证明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行为(故意弄虚作假,骗取不正当利益)。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1、处理依据: 广西美之嘉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在本项目提供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9001证书,处于暂停状态;在暂停期间,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暂时无效(暂停期未超过六个月),该无效材料只是不符合竞争性磋商商务文件的要求之一,且属于非实质性条款,不属于虚假材料。投诉前,该项目评审结果为:第1名,广西美之嘉物业服务有限公司99.33分,第2名,广西金鹏保安服务有限公司83分。磋商文件载明:“投标人获得质量管理认证体系ISO9001的得1分”。剔除该项无效证书1分后,广西美之嘉物业服务有限公司98.33分,广西金鹏保安服务有限公司83分。本项目评审推荐结果不变,未影响采购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2、处理结果:驳回投诉诉求
六、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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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山县财政局
2024年03月27日
附件信息:
马山县财政局政府采购处理决定书(马财采2024 3号).pdf
434.2 KB
标签: 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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