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世界银行贷款广西贫困片区农村扶贫试点示范项目的顺利实施,大化瑶族自治县乡村振兴局(外资项目发展中心)按照项目《采购管理手册》的相关规定,组织相关人员对2024年合作社财务整改会计聘请服务合同进行服务意向材料拆封并对意向函进行资历评审,现将本次短名单评审的评审结果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
2024年合作社财务整改会计聘请服务合同 二、合同编号:
GXDH-ZX-SF-2024-03 三、采购内容:决定聘请有资质、熟悉世行项目财务核算方式的会计师事务所全面检查合作社2017年1月份-2024年4月份的财务工作情况、指导各合作社的财务人员调整正确的财务核算方式、并对历次审计及财务检查发现问题逐项进行整改指导。
四、公告时间:北京时间 2024年3月13日至2024年3月 26日17 时30 分
五、意向单位:广西永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广西桂盛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广西中德勤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广西诚维会计事务所(普通合伙)&华勤财税管理咨询(广西南宁)有限公司
六、评审时间:2024年3月27日北京时间16时00分
七、评审地点:县乡村振兴局二楼会议室
八、评审小组成员:杨海洋(县乡村振兴局副局长)、唐立峰(外资项目管理副主任)、韦俏娜(商孵经理)
九、评审监督小组成员:韦柳旭、谢秀珍
十、评审结果(拟定候选人)
第一候选人:广西永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第二候选人:广西桂盛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第三候选人:广西诚维会计事务所(普通合伙)&华勤财税管理咨询(广西南宁)有限公司
第四候选人:广西中德勤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十一、评审结果公示时间:2024年3月27日至 2024年3月31日(共5日)
十二、评审结果公示地点:世行商业孵化中心网站http://www.gxshfh.cn/。
十三、说明
(一)咨询单位认为评审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评审结果公示期内首先以书面形式向大化县商业孵化中心提出质疑。大化县商业孵化中心将在收到意向单位/公司的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但答复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如对大化县商业孵化中心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可以在答复期满十五个工作日内书面向上一级大化县乡村振兴局投诉或通过其他渠道解决问题。
(二)质疑地址及电话:大化镇民族新城H8区04/05商铺,电话:0778-
*******;大化县建丰路93号大化县乡村振兴局五楼外资项目发展中心,电话:0778—
*******。
(三)质疑和投诉书面要求:1.质疑人或投诉人的单位名称或姓名、详细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等;2.被质疑人或被投诉人的单位名称或姓名等;3.质疑或投诉的事实及理由;4.有关违规违法的情况和有效证明材料;5.质疑人或投诉人的签章及质疑或投诉时间。如不按规定质疑或投诉的,视为无效投诉,不予受理。
大化瑶族自治县乡村振兴局
2024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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