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东部新区管理委员会综合执法局2024年第1次业务辅助规范化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成都东部新区管理委员会综合执法局2024年第1次业务辅助规范化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采购人(甲方):成都东部新区管理委员会综合执法局
地址:成都东部新区三岔街道板桥村2组166号
联系方式:028-********
供应商(乙方):成都东部人才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东部新区
联系方式:186*****561
主要标的:
序号 | 名称 | 数量(单位) | 单价(元) | 总价(元) |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
---|---|---|---|---|---|
1 | 成都东部新区综合执法局2024年第1次业务辅助规范化 | 1(项) | ¥8,750,000.00 | ¥8,750,000.00 | 服务要求 1、综合管理辅助服务 协助做好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部门内综合协调、运转保障、后勤服务、文稿调研、新闻宣传等相关工作;提供服务人员不少于6人。 2、生态环境辅助服务 协助开展生态环境领域内大气、水、土壤、噪声等污染防治管理、管辖范围内生态环境问题的监督管理等相关工作;提供服务人员不少于3人。 3、市场监管辅助服务 协助做好市场监管领域市场秩序监管、特种设备监管、食品安全监管、知识产权等相关工作;提供服务人员不少于19人。 4、城市管理辅助服务 协助开展城市市容环境卫生和城市市容秩序的监督管理、城市管理领域行政审批事项办理、管辖范围内市政道路、桥梁、照明设施、综合管廊的日常维护管理等相关工作;提供服务人员不少于3人。 5、行政执法辅助服务 协助开展管辖区域内的各领域监管检查、现场勘验、行政执法等工作;提供服务人员不少于68人。 其他要求 1、为保障项目的顺利进行,供应商需为成都东部新区综合执法局提供服务人员不少于99人,以保障相应服务顺利实施。 2、本合同终止时,供应商必须向采购人移交全部管理、全部档案资料。 3、采购人与供应商投入到本项目的人员不发生任何雇佣关系,派驻投入的服务人员由供应商自行管理,供应商需同时为本项目投入项目负责人。 4、采购人对供应商投入的服务人员具有监督权和协调权,对工作效率低、责任心不强、违反劳动纪律等不符合工作要求的服务人员,采购人有权要求更换。 5、供应商拟投入的服务人员须遵守采购人相关规章制度规定,服从采购人指挥和合理的工作安排,如有违反或损害采购人利益的,采购人有权要求供应商予以更换,造成严重后果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供应商赔偿损失。 6、供应商投入到本项目的人员具有相关教育背景、履行竞聘服务职责的专业技能及胜任工作的能力。 7、供应商提供服务的质量符合东部新区业务辅助规范化相关要求。 8、所有人员的劳资问题和安全责任事故全部由供应商负责,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由供应商承担,与采购人无关。 |
合同金额: 8,750,000.00元,大写(人民币):捌佰柒拾伍万元整
履约期限:2024年03月28日至2025年03月27日
履约地点:成都东部新区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2024年03月28日
2024年03月28日
合同附件:
成都东部新区综合执法局2024年第1次业务辅助规范化采购项目服务合同.pdf
成都东部新区管理委员会综合执法局
2024年03月28日
标签: 辅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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