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青海分公司、青海中铝铝板带有限公司35T冶金双梁桥式起重机购置中标候选人公示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青海分公司、青海中铝铝板带有限公司35T冶金双梁桥式起重机购置中标候选人公示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青海分公司、青海中铝铝板带有限公司35T冶金双梁桥式起重机购置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0124-ZB*****)
公示开始时间:2024-03-28 14:00
公示结束时间:2024-04-01 09:00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青海分公司、青海中铝铝板带有限公司35T冶金双梁桥式起重机购置(招标项目编号:0124-ZB*****),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的中标候选人,现公示如下:
一、 评标情况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排序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投标报价(万元) | 质量 | 工期/交货期 |
1 | 河南省碧易克实业有限公司 | 249.27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2 | 河南省大方重型机器有限公司 | 244.6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3 | 河南新科起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 269.75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2、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序号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响应情况 |
1 | 河南省碧易克实业有限公司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2 | 河南省大方重型机器有限公司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3 | 河南新科起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二、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异议必须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2.应当提交异议书,并包括下列内容:
(1)异议提出方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有效联系方式;
(2)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和理由;
(3)相关请求及主张;
(4)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3.异议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同时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并附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4.下列异议将不予接受:
(1)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结束后提出的;
(2)异议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难以查证的;
(3)对异议事项已经答复的。
5.异议提出方不得以质疑/异议为名排挤竞争对手,进行虚假、恶意质疑/异议,阻碍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三、 其他公示内容
中标候选人公示内容在中铝集团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eb.chinalco.com.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四、 监督部门
本项目的监督部门:中国铝业青海分公司纪委工作部 ,电话:0971-******* ,邮箱:jhjijian@126.com 。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青海分公司、青海中铝铝板带有限公司
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宁张公路28公里处
联系人:崔小君
电话: 0971-*******
电子邮件:********@qq.com
招标代理机构:中铝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乙12号9层
联系人: 张晓晖
电话: 177*****385
电子邮件: **********@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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