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京01破21号北京萌狮子科技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表决结果的通报
2024京01破21号北京萌狮子科技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表决结果的通报
(2024)萌狮子破管字第28号
北京萌狮子科技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表决结果的通报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各位债权人:
2023年12月20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3)京01破申839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北京萌狮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萌狮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4年1月5日作出(2024)京01破21号决定书,指定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担任萌狮子公司管理人。
2024年3月20日,萌狮子公司破产清算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以网络的方式顺利召开,在法院的主持下,债权人会议对管理人拟定的《财产管理以及变价方案》、《后续债权人会议召开及表决方案》进行了当场投票。现管理人将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的表决结果通报如下:
一、《财产管理以及变价方案》
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债权人为15家。
会议有效表决票数15票,其中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同意债权人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债权人人数比例为100%,超过半数。
本次会议中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金额为*******.85元。
同意债权人代表债权金额为*******.85元,同意的债权金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比例为99%,超过半数。
二、《后续债权人会议召开及表决方案》
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债权人为15家。
会议有效表决票数15票,其中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同意债权人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债权人人数比例为100%,超过半数。
本次会议中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金额为*******.85元。
同意债权人代表债权金额为*******.85元,同意的债权金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比例为99%,超过半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六十四条之规定,债权人会议的决议,由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过半数通过,并且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二份之一以上。该《财产管理以及变价方案》、《后续债权人会议召开及表决方案》经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
北京萌狮子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四年三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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