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康融合行动”购买社区精神障碍康复服务示范项目竞价公告

“精康融合行动”购买社区精神障碍康复服务示范项目竞价公告

一、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精康融合行动”购买社区精神障碍康复服务示范项目

项目编号:620*****594******
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龚雪慧 150*****930

报价起止时间:2024-03-28 15:48 - 2024-04-22 20:00

采购单位:新疆喀什地区英吉沙县民政局

供应商规模要求: -

供应商资质要求: 企业资质-企业营业执照

供应商基本要求:必须为民政部门登记注册的社会工作类社会组织。


二、采购需求清单

商品名称 参数要求 购买数量 控制金额(元) 意向品牌
社会与管理咨询服务 核心参数要求:
商品类目: 社会与管理咨询服务; 描述:采用社会工作的专业方法,通过个案、小组、活动等服务,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需求为本、强化服务的原则,搭建以精神障碍患者及其家属为主要服务对象的综合服务平台,提高精神障碍患者的生活质量,帮助精神障碍患者逐步摆脱疾病,回归社会。;

次要参数要求:
1项 ******.00 -

买家留言:供应商须在需求调研基础上制定符合实际的项目实施方案及预算,否则视为无效竞价;本项目为社会工作-精康融合类服务项目,供应商应具备符合资质要求的项目团队;供应商获得地州(市)以上集体荣誉或表彰的优先;供应商团队成员获得省部级以上政府部门荣誉或表彰的优先;供应商提供执行过同类项目结项评估中获得第三方评估合格以上的优先。

附件: -

响应附件要求:以附件形式上传相关资质、项目方案、项目预算等材料,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视为无效竞价。

三、收货信息

送货方式: 送货上门

送货时间: 工作日09:00至17:00

送货期限: 竞价成交后7个工作日内

送货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喀什地区 英吉沙县 城镇 新疆喀什地区英吉沙县民政局

送货备注: -


四、商务要求

商务项目 商务要求
“精康融合行动”购买社区精神障碍康复服务示范项目 (一)供应商规模要求:中小企业声明函。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必须为民政部门登记注册的社会工作类社会组织。 (三)供应商服务团队要求: 1.项目服务团队需具备:具有1名以上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民政部颁发的(中级)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证书且具有5年以上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的从业经验,项目执行期间负责项目的统筹和督导; 2.项目服务团队需具备:具有1名以上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民政部颁发的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证书、懂双语且具有5年以上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的从业经验,项目执行期间负责项目的具体执行。 以上“从业经验”须提供团队成员在社会工作服务机构从业期间依法缴纳社会保障金5年以上的证明文件。 (四)供应商基本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内容。


信息来源:http://www.ccgp-xinjiang.gov.cn/portal/detail?articleId=owAUCf/fAydOZLbrxD9qDg==&parentId=3661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精神 康复 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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