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储备粮榆树直属库恩育分库新建储备仓、中央储备粮松原直属库分库新建储备仓二期、松原中储粮风华粮库新建储备仓项目二期、中央储备粮镇赉直属库新建储备仓项目三期、中央储备粮永吉直属库桦甸分库新建储备仓项目

中央储备粮榆树直属库恩育分库新建储备仓、中央储备粮松原直属库分库新建储备仓二期、松原中储粮风华粮库新建储备仓项目二期、中央储备粮镇赉直属库新建储备仓项目三期、中央储备粮永吉直属库桦甸分库新建储备仓项目

吉林龙井国家粮食储备库新建储备仓项目


预中标结果公告

我公司代理的“吉林龙井国家粮食储备库新建储备仓项目”招标工作。该项招标的评标工作已于2016年5月16日吉林省政务大厅(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五楼评标室结束,根据评标委员会的评审结果,推荐中标单位如下:
一、推荐中标单位
1.1吉林龙井国家粮食储备库新建储备仓项目监理
第一中标候选人: 长春市宇兴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总监理工程师:崔超
中标金额:25.0084万元
中标工期:2016年6月10日至工程施工全部验收合格完成结束
1.2 吉林龙井国家粮食储备库新建储备仓项目施工
第一中标候选人: 吉林四海建筑有限公司
项目经理:金明华
中标金额:1357.6867万元
中标工期:2016年6月10日—2016年10月30日,共142日历天
二、评定预中标结果的日期:2016年5月16日
三、招标人:吉林龙井国家粮食储备库
联系人:于伟
电 话:****-********
四、招标代理机构: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宽城区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1802室
联系人:祝先生
联系电话:****-********
五、中标公示期:2016年5月17日-2016年5月19日
以上预中标结果公示自2016年5月17日至2016年5月19日止。在公示期间如果没有异议,预中标人将被确定为中标人并向其发中标通知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5月17日

标签: 粮库 天桥 粮库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返回首页

收藏

登录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