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江浦区拟实施补充耕地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2023年第二批-中标结果
清江浦区拟实施补充耕地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2023年第二批-中标结果
项目信息
项目单位名称: | 清江浦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 项目采购名称: | 清江浦区拟实施补充耕地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项目(2023年第二批) |
项目总投资: | 39 万元 | 建筑/土地面积: | 0 平方米 |
中选金额: | 39 万元 | 服务金额说明: | 含项目调查、采样检测、报告编制、专家评审会等全部费用 |
付款方式: | 项目验收通过后一次性付清 | ||
项目建设内容: | 拟实施补充耕地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及报告编制 | ||
项目地址: | 淮安市清江浦区和平镇等 |
事项信息
序号 | 服务类型 | 服务事项名称 | 资质要求 | 资质等级 |
---|
1 | 检测类 | 计量认证 | 计量认证证书,土壤 | 无等级 |
报名信息
报名时间: | 2024-03-27 09:00:00 至 2024-03-28 17:30:00 | ||
服务内容: | 项目调查拟开垦耕地约240个地块(上下浮动不超过10个地块,包含增减挂钩及占补平衡),根据《拟开垦为耕地的复垦土地及未利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指南》(试行),开展第一阶段、第二阶段(如有必要)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第一阶段除开展必要的资料收集、实地踏勘、人员访谈外,还要辅以快筛进行综合判断,若无法确定未受到污染则开展第二阶段调查,开展第二阶段调查的需出具盖有CMA印章的检测报告。最后开展调查报告编制。供应商开展调查工作及出具盖有CMA印章的检测报告(如有),编制调查报告(含前期已完成的60个地块调查资料汇总,报告按照业主要求批次编制)。若因供应商调查工作不符合《拟开垦为耕地的复垦土地及未利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指南》(试行)未能通过业主组织的评审,责任由供应商承担。 | ||
是否需满足所有资质: | 否 | ||
报名时是否需要上传项目组成员表: | 是 | ||
资质要求说明: | 具有省级及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环境类CMA证书,并上传资质证书扫描件;项目负责人具有环境、土壤或水文地质类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并上传职称证书扫描件;供应商自 2019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的时间为准)承担过类似的案例(合同内容必须含土壤调查或污染场地(地块)调查,并上传业绩合同扫描件;项目组技术人员不少于3人,并上传项目组成员表及2023年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及以上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 | ||
合同约定完成时限: | 60 工作日 | ||
合同约定完成时限说明: | 接到业主工作任务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调查 | ||
项目组成员数要求: | 3 人 |
选取信息
公开选取中介地址: | 淮安市清江浦区北京北路100号二楼开标室 | ||
开始选取时间: | 2024-03-29 10:00:00 | ||
选取中介方式: | 随机抽取 (随机选取) | ||
技术咨询电话: | 0517-******** | ||
监督投诉电话: | 0517-******** | ||
业主咨询电话: | 150*****6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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