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金霍洛农商银行委托代理清收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伊金霍洛农商银行委托代理清收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伊金霍洛农商银行委托代理清收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 ||
招标人名称 | 内蒙古伊金霍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 内蒙古天月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招标项目名称 | 伊金霍洛农商银行委托代理清收项目 | |
招标项目编号 | TYJS -FWZB-2024-108 | |
开标时间 | 2024年3月27日9时30分 | |
开标地点 | 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阿镇水岸金钻大厦东塔2407室 | |
公示期 | 2024年03月29日 | |
发布媒介 |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内蒙古招标投标网)》 | |
最高限价 | 一、现金清收手续费按照贷款发放时间,区别表内外管理方式分别给予清收本金和利息不同的计付标准,具体为: (1)凡收回2018年底(含2018年)前到期的不良贷款,表内按收回本金的10%、正常利息的18%、罚息复利的72%计付手续费,表外按收回本金的12%、正常利息的24%、罚息复利的96%计付手续费。 (2)凡收回2019年-2021年底前(含2021年)到期的不良贷款,表内按收回本金的8%、正常利息的12%、罚息复利的48%计付手续费,表外按收回本金的10%、正常利息的18%、罚息复利的72%计付手续费。 (3)凡收回2022年(含2022年)以后到期的不良贷款,不区分表内外管理方式,均按照收回本金的5%、正常利息的6%、罚息复利的24%计付手续费。 二.凡招标人同意查封除抵押资产外有实际价值的实物资产且查封状态首轮查封,按照查封价值向第三方公司支付手续费,查封实物资产价值在20万-50万元(含),每户贷款支付6000元手续费,查封实物资产价值在50万-500万元(含),每户贷款支付*****元手续费,查封实 物资产价值在500万-1000万元(含),每户贷款支付*****元手续费,查封实物资产价值在1000万元以上,每户贷款支付*****元手续费。实物资产价值由我行与第三方公司通过市场询价共同确定,作为计付手续费计价依据。 三、招标人同意接收的抵债资产(含无形资产和有价证券)的手续费,按照实际收回的入账数额,执行上述现金清收手续费计付标准,给付相应现金价值的实物资产(实际收回入账数额是指清收公司代理收回入账数额扣除诉讼费、执行费、鉴定费、保全费、评估费、拍卖费、仲裁费等相关费用后实际用于偿还贷款本金或利息的入账数额)。若清收公司查封后接收实物资产,如已按照采购预算第二条计提了手续费用,则应与本条按孰高原则轧差计提,不重复计提手续费。招标人委托前已经查封的资产并向清收公司委托清收的,后续将已查封资产形成的抵债资产,按照本条标准减半计付手续费(招标人同意接收的抵债资产为招标人向清收公司委托后,清收公司通过自身努力查找或查封的资产)。 四.凡协助招标人进行不良贷款重组(含借新还旧、续贷),重组部分不计手续费,只针对现金收回的本金和利息执行上述现金清收手续费计付标准。 | |
中标人名称 | 内蒙古汇银中小企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 |
中标金额 | 一、现金清收手续费按照贷款发放时间,区别表内外管理方式分别给予清收本金和利息不同的计付标准,具体为: (1)凡收回2018年底(含2018年)前到期的不良贷款,表内按收回本金的10%、正常利息的18%、罚息复利的72%计付手续费,表外按收回本金的12%、正常利息的24%、罚息复利的96%计付手续费。 (2)凡收回2019年-2021年底前(含2021年)到期的不良贷款,表内按收回本金的8%、正常利息的12%、罚息复利的48%计付手续费,表外按收回本金的10%、正常利息的18%、罚息复利的72%计付手续费。 (3)凡收回2022年(含2022年)以后到期的不良贷款,不区分表内外管理方式,均按照收回本金的5%、正常利息的6%、罚息复利的24%计付手续费。 二.凡招标人同意查封除抵押资产外有实际价值的实物资产且查封状态首轮查封,按照查封价值向第三方公司支付手续费,查封实物资产价值在20万-50万元(含),每户贷款支付6000元手续费,查封实物资产价值在50万-500万元(含),每户贷款支付*****元手续费,查封实物资产价值在500万-1000万元(含),每户贷款支付*****元手续费,查封实物资产价值在1000万元以上,每户贷款支付*****元手续费。实物资产价值由我行与第三方公司通过市场询价共同确定,作为计付手续费计价依据。 三、招标人同意接收的抵债资产(含无形资产和有价证券)的手续费,按照实际收回的入账数额,执行上述现金清收手续费计付标准,给付第三方公司相应现金价值的实物资产(实际收回入账数额是指清收公司代理收回入账数额扣除诉讼费、执行费、鉴定费、保全费、评估费、拍卖费、仲裁费等相关费用后实际用于偿还贷款本金或利息的入账数额)。若清收公司查封后接收实物资产,如已按照采购预算第二条计提了手续费用,则应与本条按孰高原则轧差计提,不重复计提手续费。招标人委托前已经查封的资产并向清收公司委托清收的,后续将已查封资产形成的抵债资产,按照本条标准减半计付手续费(招标人同意接收的抵债资产为招标人向清收公司委托后,清收公司通过自身努力查找或查封的资产)。 四.凡协助招标人进行不良贷款重组(含借新还旧、续贷),重组部分不计手续费,只针对现金收回的本金和利息执行上述现金清收手续费计付标准。 | |
服务期 | 合同签订后24个月 | |
投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
项目负责人 | 王璐 | |
项目负责人资格 | 项目负责人法学专业本科毕业,取得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资格证书 | |
招标人(章):内蒙古伊金霍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章):内蒙古天月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标签: 委托代理清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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