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好锦城小区物业管理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美好锦城小区物业管理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美好锦城小区物业管理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美好锦城小区物业管理项目

项目编号

AHXTCG-2024-0303

标段名称

美好锦城小区物业管理项目

标段编号

AHXTCG-2024-0303

招标人

名称

湾沚镇美好锦城业主委员会

地址

芜湖市湾沚区荆山河路与罗福湖路交叉口西北200米

联系人及电话

郑主任 181*****613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

安徽信泰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址

芜湖市镜湖区万达广场二期3号写字楼413室

联系人及电话

陈良虎 188*****769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开标时间

2024年3月29日

第一中标

候选人

单位名称

南京瀚宇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元)

*******.60元/年

住宅部分物业费0.70元/月/㎡(4楼及以上按照86%的收缴率计算,1-3层按照0.65元/㎡,按85%收缴率)

公共能耗0.45元/月/㎡

商业用房2.00元/月/㎡

停车位30元/月/个

其他费用1500元/月(快递柜广告等)

法定代表人或其代理人

李金雨

服务期

三年(1+1+1),合同一年一签,合同期满经招标人考核后,方能签署次年合同,且报价不得变更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1、南京市春江新城一期住宅小区委托物业服务合同

2、绿洲南苑A、B、C小区物业服务外包项目

3、无锡康桥丽景花园住宅小区物业服务合同

4、南京市御水湾花园住宅小区物业服务合同

第二中标
候选人

单位名称

芜湖飞翔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元)

*******.16元/年

住宅部分物业费0.70元/月/㎡

公共能耗0.50元/月/㎡

商业用房2.00元/月/㎡

停车位30元/月/个

法定代表人或其代理人

尹吉

服务期

三年(1+1+1),合同一年一签,合同期满经招标人考核后,方能签署次年合同,且报价不得变更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1、芜湖县东湖上郡小区物业服务项目

2、芜湖县津苑小区物业服务项目

3、湾沚区东湖华庭物业服务项目

4、丽晶财富广场物业管理

第三中标

候选人

单位名称

碧桂园生活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元)

*******.56元/年

住宅部分物业费0.75元/月/㎡

公共能耗0.50元/月/㎡

商业用房2.00元/月/㎡

停车位30元/月/个

法定代表人或其代理人

严敏

服务期

三年(1+1+1),合同一年一签,合同期满经招标人考核后,方能签署次年合同,且报价不得变更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1、芜湖县碧桂园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2、华地江城府小区物业服务委托合同

3、安庆迎江区香水百合小区物业服务合同

4、包河区玫瑰绅城花园小区物业服务合同

评标被否决单位及原因

芜湖贻伟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情形描述: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承诺函未盖章,依据条款、法规: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签署,处理意见:符合性审查不通过

公示时间

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

其他招标文件规定的公示项

根据招标文件约定于2024年3月29日组织前三名中标候选人进行现场演讲,最终由美好锦城小区选聘小组(由业主委员会成员7名、候补委员2名和28名业主代表共同组成) 现场投票决定首选中标候选人,票数最多的为首选中标候选人。现场得票结果为:

芜湖飞翔物业管理有限公司2票

碧桂园生活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票

南京瀚宇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30票

弃权4票

故本项目首选中标候选人为南京瀚宇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提示

1、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同上。

2、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提出投诉,联系电话:0553-*******

3、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小区物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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