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批道路交通标志、标线及电子警察工程项目-兴运街等7个路口信号灯及电子警察工程施工预中标结果

第一批道路交通标志、标线及电子警察工程项目-兴运街等7个路口信号灯及电子警察工程施工预中标结果

工程编码****************01
工程名称第一批道路交通标志、标线及电子警察工程项目-兴运街等7个路口信号灯及电子警察工程施工
建设单位大连金州新区城市建设管理局
工程类别施工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建设地点金普新区
项目所在区域大连市·金州新区
拟中标单位
标段名称标段建筑面积(㎡)拟中标单位中标价项目负责人
第一批道路交通标志、标线及电子警察工程项目-兴运街等7个路口信号灯及电子警察工程施工大连远大建设工程有限公司*******.9000于华
中标候选人情况中标候选人:大连远大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价格:*******.9元
拟中标单位资质等级: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叁级
项目经理:于华
项目经理级别:机电工程二级建造师
项目经理证书编号:辽********7774
工期:2016年5月25日—2016年7月25日
质量标准:合格
招标内容
公示开始时间2016年05月18日公示截止时间2016年05月20日
填报人冯维民填报日期2016年05月18日
填报单位大连金州新区城市管理与行政执法局
备注说明
异议投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网上异议投诉系统操作方式:
1.登录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http://www1.lnzb.cn/lnzbtb/SSO/Login.aspxType=tbdw
2.异议提出:选择【投诉异议】模块对应的【提出异议】
3.投诉提出:选择【投诉异议】模块对应的【提出投诉】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电子警察 信号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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