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流县政务服务大厅窗口服务外包采购项目一期二次结果公告采购包1

清流县政务服务大厅窗口服务外包采购项目一期二次结果公告采购包1

一、项目编号:[******]FJRM[CS]*******-1

二、项目名称:清流县政务服务大厅窗口服务外包采购项目(一期)(二次)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评审总得分
福建银雁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福建省福州市 1,318,680.00元 97.48

四、主要标的信息

采购包1(清流县政务服务大厅窗口服务外包采购项目):

服务类(福建银雁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品目号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单位 服务标准 金额(元)
1-1 其他服务 大厅窗口服务外包 1、岗位:服务岗位不少于22个。 ★供应商在成交后应按照采购人要求的时间、地点提供至少22个岗位的驻场服务,包括导办、帮办、综合窗口前台服务岗位和驻场管理岗位。 ★采购人现有劳务派遣分流人员,供应商应予以接收,未满足采购人岗位需求的人员可通过招聘补足。 2、本项目预算为*******元/年,服务期限从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计算时间,服务期限采用1+1+1模式。经采购人考核合格后,经双方协商,可以续签下一年合同,以此类推。(具体考核办法详见附件)。 ★3、本项目报价应包括所需人员岗位工资、绩效、五险一金(随国家政策调整,按实际缴纳结算)、服装费、工会费、体检费、用餐补贴、培训费用、税费、管理费、人身意外险、节日福利补贴、其他应缴的费用等本项目涉及的一切费用;供应商还要考虑到合同中可能出现的索赔和变更;供应商应根据企业的生产经营成本等自身情况和市场供求状况等外部因素自主报价,并承担相应的风险。 ★4、本项目预算是按导办、帮办、综合窗口前台服务最低服务人数22人测算的,供应商必须对项目的所有内容进行响应,供应商分项报价须将用人成本、管理成本细化分解列出各项费用的计算相关标准及依据,对费用涵盖的内容进行分项明细报价;供应商按本项目采购内容及要求进行测算。 ★5、采购人有权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调整服务人数,服务费根据实际的服务人数并结合成交价,按实结算。 ★6、要求投标人用于支付服务人员工资、绩效、津补贴、节日福利、五险一金(随国家政策调整,按实际缴纳结算)、人身意外险等用于员工薪酬待遇的费用(不含管理费、培训费、活动费、税费、服装费等与员工薪酬待遇无关的费用)不低于*****元/年/人,原则上服务人员每人每月应发工资标准不低于2800元。服务人员的各项待遇不得低于国家规定的最低标准,中标人不得克扣拖欠服务人员工资;本项目如果出现投标人克扣或拖欠服务人员工资等现象,采购人有权取消其合同。 ★7.供应商应根据相关规定及时组织窗口服务人员参与政务服务综合窗口办事员职业技术培训及考核,提升窗口办事员业务水平。 本项目采购的服务外包,服务人员涉及导办,中心所有进驻窗口前台业务受理、部分配套业务服务。服务外包公司主要负责人事管理、考勤管理、绩效考核、绩效考评管理、薪资管理和招聘管理、人员培训等涉及服务外包的所有工作。 1年 完全响应投标文件 1,318,680.00

五、评审专家名单:

采购人代表: 陈昌灿
评审专家: 邹远华 、 夏永铭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1.代理服务费以中标金额为基数,按《福建省省级政府采购委托协议》约定收取服务费,中标人应当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按规定的收费标准向招标代 理机构缴纳招标服务费。缴后不退。2.代理服务费交纳专户:开户名:睿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清流分公司,账号:***** 4671 9601 0665 54, 开户银行:工行三明清流支行营业部。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清流县政务服务大厅窗口服务外包采购项目:*****.44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单位信息

名称:清流县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

地址:福建省三明市清流县龙津镇长兴北街536号

联系方式:133*****540

2.采购机构信息

名称:睿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清流县龙津镇北大路219-31号

联系方式:185*****89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睿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电话:185*****896

睿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04月01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政务服务 窗口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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