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城市第六批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2016年度建设项目第六标段招标评标结果变更说明

永城市第六批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2016年度建设项目第六标段招标评标结果变更说明


永城市第六批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2016年度建设项目开标会议于2016年5月12日8时30分(北京时间)在新郑居易度假酒店三楼会议室(地址:郑州龙湖龙泊圣地)召开。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永城市第六批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2016年度建设项目

招标编号:永财采购【2016】047号

二、评标结果变更原因说明

永城市第六批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2016年度建设项目已于2016年5月12日进行了开标和评标工作,经评标委员会推荐:第一中标候选人为河南明德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但在评标结果公示期间,其他利害关系人检举该公司拟任项目经理尹鹏博有在建工程,经永城市水利进行认真核实,尹鹏博确实存在在建工程,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规定,故取消该公司中标资格,现拟将原第二中标候选人河南昊森水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为本项目(第六标段)第一中标候选人。

三、评标结果变更公示期:

2016年5月18日至2016年5月20日(不少于3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公示媒体:本公示同时在《》、《河南省水利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发布。

四、异议和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项目的评标变更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进行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异议书可同时抄送该招标项目的行政监督部门。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答复不满意的,应自评标结果公示之日起10日内(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2004年8月施行,九部委23号令修改)等规定向水行政主管部门部门提出书面投诉。

未先进行异议的,投诉不予受理。

五、行政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行政监督部门:永城市水利局

电话:0370—*******

六、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及联系方式:

招标人:永城市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项目建设管理局

联系人:符先生

电话:0370—*******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电话:0370--******* 155*****951

2016年5月18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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