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农业农村局长沙市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数据分析和成果汇总合同公告

长沙市农业农村局长沙市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数据分析和成果汇总合同公告

服务类合同预览
服务类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CSCG-GK-202*****0033-1
采购人(全称): 长沙市农业农村局 (甲方)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 湖南农业大学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2)项目名称:  长沙市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数据分析和成果汇总   
(3)采购计划编号: CSCG-202*****0033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序号标的名称政府采购品目型号规格数量单位数量总价(元)
1 长沙市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数据分析和成果汇总 普查服务详见附件1*******
 合计金额小写: *******
 合计金额大写:贰佰玖拾捌万元整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合同期限:自合同签订起到2024年6月完成验收。

项目合同金额:

小写:¥*******

大写:贰佰玖拾捌万元整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
2024-03-13 —— 2024-06-30

3.2 履行地点:甲方指定的地点。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按招标文件执行。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
第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30,说明:合同签订且市级财政资金下达后,15个工作日内。
第2次分期支付金额为*******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40,说明:项目通过验收后,该期为履约验收期
第3次分期支付金额为******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30,说明:市级财政下达2025年土壤三普资金后,15个工作日内。除前述费用外,甲方不再另行支付任何费用给乙方。
4.2 收款账户: 中国农业银行长沙农大支行(湖南农业大学:180*****040******) 4.3 对中小微企业及时支付的约定: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5.1 验收程序
采用一般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

  按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市级成果清单及形成方法等技术规范资料的要求,对长沙市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中采集、收集的数据、资料及成果等进行整理、汇总,形成长沙市土壤三普数据成果、数字化图件成果、文字成果编制及汇总出版等。要求在 2024 年 6 月以前完成并通过省级验收(如省土壤普查办有其他新要求的按照新要求处理)。具体要求如下:

5.2.1完成数据收集整理和数据库构建(1)基础数据  基础数据主要包括基础地理数据、历史土壤调查数据、土地利用类型数据、数据检查、土壤 pH 历史基准图,成土环境、水文气象资料、遥感影像等,与本级农业农村部门、自然资源部门等协商获取相关数据,并进行整理、检查与存储工作。(2)过程数据  过程数据包括调查采样数据、样品制备数据、样品流转数据、检测分析数据和质量控制数据等,通过土壤三普工作平台云端同步等方式获取,获取后进行整理、审核、存储等管理工作。(3)成果数据  成果数据指基于基础数据和过程数据,按照相关方法形成各类图件和报告等数据,包括土壤类型图、专题图、专题数据集、成果报告等,通过成果编制形成。主要分类数据为:专题数据集、最终成果数据。构建长沙市土壤普查空间数据库。
5.2.2 完成数字化图件成果制作(1)土壤类型图  根据《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土壤类型图编制技术规范(试行)》要求编制土壤类型图。(2)土壤属性图  根据《土壤属性图与专题图编制技术规范(试行)》要求,编制土壤三普属性图,包括:土壤有机质含量图;酸碱度(pH)图;质地图:包括质地分级图(外业调查6个质地分级制图)、砂粒含量图、粉粒含量图、黏粒含量图;土壤阳离子交换量图(CEC);土壤全氮含量图;土壤全磷含量图;土壤全钾含量图;土壤有效磷含量图;土壤速效钾含量图;耕地耕层厚度图;土壤容重图;土壤有效硫含量图;土壤有效铁含量图;土壤有效锰含量图;土壤有效铜含量图;土壤有效锌含量图;土壤有效硼含量图;土壤有效钼含量图;砾石含量图;土壤交换性盐基总量图。其他 土壤微量元素(如硒、重金属)含量图,土体关键属性如有效土层厚度图。(3)土壤农业利用适宜性评价图  按照《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土地适宜性评价规范》《土壤属性图与专题图编制技术规范(试行)》要求,对长沙市土壤农业利用适宜类进行评价制图。土壤农业利用适宜性评价图包括各限制因素等级分布图、适宜性分布图、适宜程度图。(4)耕地质量等级图  按照《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耕地质量等级评价技术规范》《土壤属性图与专题图编制技术规范(试行)》要求,对长沙市土壤农业利用适宜性评价的宜耕地类质量等级进行评价制图,形成长沙市耕地质量等级图。(5)土壤采样点分布图  根据《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土壤类型图编制技术规范(试行)》要求编制土壤采样点分布图,土壤采样点分布图是用于指导土壤三普外业调查采样使用的样点点位图,主要包括表层与剖面样点及耕园林草地的空间分布,样点属性包括经纬度、土壤类型、土地利用类型、行政区划位置(市县乡三级)、地形类型、坡度级别、海拔、样点类型(表层样、剖面样、平行样、留样抽检样、水稳样)、样点编码等,图层包括样点点位、各级行政区划界线和土地利用现状。(6)地理标志农产品区域分布图  根据《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土壤类型图编制技术规范(试行)》要求,结合长沙市地理标志农产品的产业基础与发展需求,与土壤(特殊)要素的相关性,编制地理标志农产品区域分布(规划)图。图层信息包括土壤、气候等特征指标,还要有地理标志农产品适宜性等级。(7)土壤酸化分布图根据《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土壤类型图编制技术规范(试行)》要求,对长沙市土壤酸化分布进行制图,与二普土壤酸化度图或酸化地分布图、二普后酸化调查与研究数据比较结果,形成酸化分级、土壤 pH 历史基准图和三普图、土壤酸化分布图。
5.2.3 文字成果(1)土壤三普工作报告  重点总结土壤三普各项工作内容、工作机制和成熟经验,围绕土壤普查工作情况概述,计划执行情况,质量控制,组织管理情况,存在的问题、建议及其需要说明的情况等五个方面,对全市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进行总结。(2)土壤三普技术报告  重点总结土壤三普“1+9”技术规程规范的实践情况,系统整理土壤普查关键技术内容、实施机制和应用成效,技术报告包括土壤普查概况,土壤形成条件及土壤概况,土壤普查成果总结,土壤分类情况,土壤资源状况,耕地质量等级状况,土壤利用区划与农业种植结构优化布局,土壤障碍改良与退化修复,结论与建议 9 个方面。(3)数据专题分析报告  利用土壤三普的土壤物理化学及其成土环境等指标,结合农林牧业发展规划(区划)需求,开展耕地后备资源、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土壤农业利用适宜性,耕园地障碍改良与培肥、土壤质量演变、土壤退化与障碍趋势等深度分析,给出未来土壤或耕地保护等专题分析报告,形成数据集。(4)土壤农业利用适宜性评价报告  利用三普掌握的土壤资料,从土壤利用现状、土壤利用潜力、土壤利用结构和布局调整、土壤利用规划等方面做出专题评价报告和成果图件。(5)耕地质量等级评价报告  包括耕地质量等级及产能调查评价报告、耕地环境质量评价报告和耕地质量图册等。(6)长沙市土壤志  编撰《长沙市土壤志》,包括区域概况、土壤的形成、分类与分布、土壤各类型特征特性、土壤的基本性质、土壤资源评价及改良利用等。《长沙市土壤志》印刷不少于 200 册,16 开本,字数达到 10 万字以上,并注明编写人员编写章节和文字数量。(7)长沙市土种志  编撰《长沙市土种志》,包括绪论、土纲、土类、亚类、土属、土种的归属与分布等。《长沙市土种志》印刷不少于100册,16 开本,并注明编写人员编写章节和文字数量。(8)地理标志农产品优势区域布局报告  介绍长沙市地理标志农产品所在区域自然特征、特色农产品种类介绍、分布区域、土壤理化性状、利用性能综述等。(9)土壤酸化及防止对策专题报告  开展土壤酸化变化趋势及原因分析,提出防止土壤酸化退化的措施建议。(10)长沙市高标准农田建设对耕地质量影响的专题研究报告。(11)土壤资源利用与改良报告

  根据长沙市2019年以来开展的高标准农田建设情况,对项目建设区域内的耕地质量状况进行分析和评价。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

  采用一般程序验收,验收方案和验收标准按照《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试点县成果验收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土壤普查办发[2023]19 号文)》要求执行(如省土壤普查办有其他新要求的按照新要求验收)。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6.1 甲方的权利义务(1)及时支付合同服务费。(2)负责监督检查乙方的工作进展和工作质量。(3)协调相关部门基础数据,办理资料接收。(4)特殊情况下,根据乙方申请,及时按程序答复有关合同履行变更事项。(5)根据乙方申请,办理合同终止结算手续。(6)有权根据上级政策和工作需要适当调整项目内容、任务和相关要求,合同金额不变,调整事项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
6.2 乙方的权利义务(1)按照合同标的约定,全面完成约定事项,足额完成工作量。(2)负责合同标的组织实施和条件保障。(3)负责合同标的技术、质量及其经费管理。(4)按本合同约定向甲方及其特定委托方汇交数据成果、图件成果、报告成果及专著成果,保管好原始数据资料。工作成果的知识产权均由甲方所有,乙方应保证其所提供的合同成果没有任何纠纷和权利瑕疵,任何第三方以侵权为由向甲方主张权利的,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处理,并按本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5)接受甲方、甲方上级单位(或委托的机构)的质量检查。(6)合同履行期间,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要求,为开展项目工作提供完善的劳动防护设施和保护用品,保证项目人员和设备安全。发生的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7.违约责任
7.1 对中小微企业未及时支付的违约责任约定:采购人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
7.2 如中标(成交)供应商系中小微企业,采购人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0%(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7.3 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违约毁约。因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改变政策承诺、合同约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依法对乙方因此受到的损失予以补偿。
7.4 甲方违约责任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下列情形,属于甲方违约。乙方可向甲方发出通知,要求甲方采取有效措施纠正违约行为。甲方收到乙方通知后15天内仍不纠正违约行为的,乙方有权终止履行合同,并追究甲方违约责任。甲方应承担因其违约给乙方增加的费用和延误工期带来的损失。(1)因甲方原因未能按第四条条款约定足额支付合同价款。(2)本合同有关条款中已约定的违约责任。(3)甲方明确表示或者以其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4)甲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其他义务的。7.5 乙方违约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下列情形,属于乙方违约。甲方可向乙方发出整改通知,要求其在指定的期限内改正,在指定的期限内仍不改正的,甲方可单独解除合同,乙方应返还甲方已付款项。乙方应承担因其违约给甲方带来的损失。(1)因乙方原因导致工作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的。(2)乙方伪造资料,弄虚作假,造成实质性影响的。(3)乙方无故未完成工作计划。(4)乙方不提交数据成果、图件成果和报告成果的。(5)乙方违反合同约定进行转包或违法分包的。(6)乙方明确表示或者以其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7)乙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其他义务的。
8.解决争议的方法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提请长沙仲裁委员会仲裁。 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之日起 生效 11.其他条款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不一致之处,以补充协议为准。

(2)保密条款:任何在本项目实施过程中获取的信息、数据等未经甲方允许严禁乙方传播或用于其他用途,否则将承担法律责任。乙方应当妥善保管保密资料,并对保密资料在乙方期间发生的被盗、泄露或其他有损保密资料保密性的事件承担全部责任,因此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负责赔偿。本保密条款自保密资料提供或披露之日起至本合同终止或解除后持续有效。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甲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乙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地址: 长沙市岳麓大道218号 地址: 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农大路1号
法定代表人: 戴建文 法定代表人: 邹学校
委托代理人: 陈静 委托代理人: 周清
电话: 0731-******** 电话: 0731-********
传真: 0731-******** 传真:

附件列表
  1. 中标通知书-长沙市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数据分析和成果汇总.pdf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数据分析 国土 普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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