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长宁区自然资源确权登记中心继承和遗赠不动产购买公证服务的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上海市长宁区自然资源确权登记中心继承和遗赠不动产购买公证服务的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310*****024**********-********
二、项目名称:上海市长宁区自然资源确权登记中心继承和遗赠不动产购买公证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序号 | 标项名称 | 中标(成交金额)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1 | 上海市长宁区自然资源确权登记中心继承和遗赠不动产购买公证服务 | *******.00元 | 上海市长宁公证处 | 长宁路1055号7楼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包名称 | 标的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上海市长宁区自然资源确权登记中心继承和遗赠不动产购买公证服务 | 上海市长宁区自然资源确权登记中心继承和遗赠不动产购买公证服务 | 服务对象:因继承、遗赠而办理不动产登记的申请人。项目每年数量暂定为300件。 | 为疑难案件的申请人办理继承公证、接受遗赠公证等确认遗产的归属类案件;在规定时限内,出具书面公证文书。为不动产登记申请人办理身份公证、婚姻关系公证等因不动产登记需要的其他相关公证,出具书面公证文书。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 本项目经财政部门批准一招三年(一次采购三年享用,分年签订合同)。中标单位首年合同服务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年底。 | 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应符合国家、地方及相关政府管理部门和行业与本项目有关的各项服务标准、规范、规章要求,并满足采购人实际需求,标准、规范等不一致的,以要求高的为准。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蒋晨晖,钟成,苏宏峰,胡丁英,刘文彬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按采购文件的约定收取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推荐理由:上海市长宁公证处对本项目的理解较为透彻,服务流程清晰技术方案详尽,各项制度及保障措施完备,人员团队职责明确专业及学历经验丰富,且类似项目业绩数量最多。经综合评审最终得分为96.8分,排名第一。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2024年04月01日
2024年03月08日
附件信息:
标签: 不动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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