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东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衡东县大浦污水处理厂重金属进出水口污染源水质在线监测系统更换采购项目包1合同公告

衡东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衡东县大浦污水处理厂重金属进出水口污染源水质在线监测系统更换采购项目包1合同公告

衡东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衡东县大浦污水处理厂重金属进出水口污染源水质在线监测系统更换采购项目(包1)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2024年4月2日
采购合同编号:HDZC2024-A005-1
采购人(全称):衡东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甲方)
供应商(全称):湖南金辉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一、项目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衡东县大浦污水处理厂重金属进出水口污染源水质在线监测系统更换采购项目
2、采购计划编号:HDZC2024-A005
3、项目内容:衡东县大浦污水处理厂重金属进出水口污染源水质在线监测系统更换采购项目
4、是否分包:否
5、项目负责人:朱先生
6、联系电话:183*****667
二、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
大写:
2、具体标的见附件。
3、合同定价方式:
4、付款方式:
三、合同履行
1、起始日期:2024年03月20日,完成日期:2024年04月19日。总日历天数:30天。
2、地点:大浦镇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
3、方式:
四、合同验收
验收主体:大浦镇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验收方式: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验收标准: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五、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议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本合同协议书
(3)中标通知书
(4)投标文件
(5)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6)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
(8)其他合同文件
六、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2024-03-20生效。
七、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6份,采购人执2份,供应商执2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2024年03月20日
合同订立地点:大浦镇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
附件:具体标的明细、分包合同等。
甲 方:(公章) 乙 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赵自文 法定代表人:谭辉
委托代理人:朱贤伟 委托代理人:许艳娇
电 话:183*****667 电 话:186*****031
传 真: 传 真:
地 址: 地 址:衡阳市石鼓区石鼓路116号中亿汽车贸易城35号
开户银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衡阳石鼓支行
帐 号:533*****000******
附件下载:
  • 暂无附件

标签: 水质在线监测 污染源 进出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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