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6地块能源管接入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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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建编号:2302PT0284标段号:C01
招标人:上海申能融隆能源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上咨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顺帆联系电话:13661794718
联系地址:延安东路1200号1708室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标段名称:606地块能源管接入工程
最高投标限价:5651983(元)(565.1983万元)
合理低价:下浮比率:8%
剔除最高报价项百分比(P):30%剔除最低报价项百分比(Q):24%
招投标情况(共6个投标人)
投标人中标候选人排序项目负责人姓名工期否决投标报价初步甄别情况投标报价(万元)
上海电信工程有限公司赵燕华180被否决680.3395
上海华谊建设有限公司赵万里180被否决659.052
上海浦东新区电气安装有限公司祁姣365被否决658.638
上海电力安装第一工程有限公司柴俊200被否决650.6142
上海普宏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郭志路180被否决650.066
上海江龙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袁学美180被否决539.507
经否决投标评审后有效投标人不足3个,评标委员会否决全部投标
暂列金额和暂估价
暂估价:0(万元)
暂列金额:0(万元)
其中专业工程暂估价:0(万元)
专业工程暂估价明细表
序号专业工程名称金额(万元)
合计
公示期限:2024-04-02 至 2024-04-08
备注:招标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确定中标人
一、投标文件被否决的投标人名称、否决投标原因及其依据(技术标)
序号投标人名称否决投标原因依据
1上海江龙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1.5(1)
依据1.1投标文件未经投标人盖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1.2投标联合体没有提交共同投标协议。本项指共同投标协议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签署、提交,未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1.3投标人不符合国家或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如为政府采购采用整体/标段预留给中小企业的项目,投标人未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1.3(1)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不一致,或前述证照无效;(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以上海市建设市场管理信息平台统一生成的《投标企业基本情况表》和《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基本情况表》进行评审,如系统未成功生成上述表格的,则以评标当日由系统查询的信息进行评审。)1.3(2)投标人资质条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1.3(3)项目负责人资格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专业等级要求,或投标截止当日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的(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者分期施工的除外; 项目负责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变更的,如变更后时间未满180天,不得参与本标段投标;(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项目负责人身份证、执业注册证书等证明材料,以上海市建设市场管理信息平台统一生成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基本情况表》进行评审,如系统未成功生成上述表格的,则以评标当日由系统查询的信息进行评审。)1.3(4)投标人相关专业注册建造师数量不得低于现行最低资质对建造师数量要求(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核实结果为准)。1.3(5)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安全负责人的社保非本单位缴纳(已退休的人员除外)。社保在单位分支机构(非独立法人)缴纳的视同本单位缴纳。社保缴纳以《投标承诺书》第十五条进行评审。1.3(6)采用资格预审的项目,投标文件与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项目负责人不一致(离职、重病、死亡的除外);1.3(7)企业、项目负责人类似项目业绩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1.3(8)投标人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1.3(9)投标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1.3(10)投标人与本招标标段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1.3(11)投标人与本招标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1.3(12)投标人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单位,招标代理机构,承担设计、造价咨询、监理业务的单位;1.3(13)投标人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单位、招标代理机构、设计单位、造价咨询机构、监理单位为同一法定代表人;1.3(14)投标人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单位、招标代理机构、造价咨询机构、监理单位存在管理关系、相互控股或参股关系;1.3(15)投标人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1.3(16)投标人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1.3(17)投标人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1.3(18)投标人在近三年内发生重大或特别重大施工质量问题(以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1.3(19)投标人被市场监督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1.3(20)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1.3(21)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1.3(22)投标人拖欠工人工资,情节严重被本市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向社会公布且在公布的期限内;1.3(23)投标人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中标资格,造成招标人重新招标的投标人。1.4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1.5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具体包括以下情形的1.5(1)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1.5(2)工期超过招标文件规定;1.5(3)质量不满足招标文件规定;1.5(4)对本工程重点、难点、应急预案的分析及其针对性措施有缺失;1.5(5)施工进度计划表缺失、工序缺漏或者错误;1.5(6)施工总平面图缺失或者与项目实际情况不符(如有);1.5(7)重要机械设备配置缺失与项目实际情况不符;1.5(8)危大工程清单及相应的安全管理措施缺失或者与项目实际情况不符(如有)。1.5(9)投标人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1.5(10)未按招标文件要求采用建筑信息模型技术;1.6投标人在本标段中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1.7无
二、投标文件被否决的投标人名称、否决投标原因及其依据(商务标)
序号投标人名称否决投标原因依据
1上海电信工程有限公司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1.2
2上海华谊建设有限公司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1.2
3上海普宏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1.2
4上海电力安装第一工程有限公司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1.2
5上海浦东新区电气安装有限公司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1.2
依据1.1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1.2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1.3(1)改变专业工程暂估价、材料(设备)暂估单价、暂列金额或者工程量(招标文件允许工程量改变的除外);1.3(2)增值税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费率计取;1.3(3)工期超过招标文件规定;1.3(4)质量不满足招标文件规定;1.3(5)投标人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1.4投标人在本标段中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1.5投标人近五年内(2019年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得有围标串标的行政处罚。
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招标评标结果(中标候选人)公示
报建编号: 2302PT0284
标段号: C01
招标人: 上海申能融隆能源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上海上咨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 张顺帆
联系电话: 13661794718
联系地址: 延安东路1200号1708室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招标标段名称: 606地块能源管接入工程
最高投标限价: 5651983(元)(565.1983万元)
合理低价:
剔除最高报价项百
分比(P): 30%
下浮比率: 8%
剔除最低报价项百
分比(Q): 24%
招投标情况(共6个投标人)
工期
否决投标
报价初步甄
别情况
投标报价
(万元)
投标人
中标候选人排序
上海电信工程有限公司
上海华谊建设有限公司
上海浦东新区电气安装
有限公司
上海电力安装第一工程
有限公司
上海普宏建设工程有限
公司
上海江龙建设工程有限
公司
项目负责
人姓名
赵燕华
赵万里
祁姣
柴俊
郭志路
袁学美
180
180
365
200
180
180
被否决
被否决
被否决
被否决
被否决
被否决
经否决投标评审后有效投标人不足3个,评标委员会否决全部投标
暂列金额和暂估价
暂估价:
0(万元)
暂列金额: 0(万元)
其中专业工程暂估
价:
0(万元)
专业工程暂估价明细表
序号
专业工程名称
公示期限: 2024-04-02 至 2024-04-08
合计
680.3395
659.052
658.638
650.6142
650.066
539.507
金额
(万元)
备注:
招标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确定中
标人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 应当以书面署名形式
在“中标候选人公示” 期间,向招标人提出。
发布人:上海申能融隆能源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24年04月02日
序号
1
依据
评标结果(中标候选人)公示详情信息
一、投标文件被否决的投标人名称、否决投标原因及其依据(技术标)
投标人名称
否决投标原因
依据
上海江龙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不符合招标
文件要求
1.5(1)
1.1投标文件未经投标人盖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1.2投标联合体没有提交共同投标协议。本项指共同投标协议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签署、提交,未
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1.3投标人不符合国家或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如为政府采购采用整体/标段预留给中小企业的
项目,投标人未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
1.3(1)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不一致,或前述证照无效;(投标文件
中无需提供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以上海市建设市场管理信息平台统一生成的《投
标企业基本情况表》和《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基本情况表》进行评审,如系统未成功生成上述表格
的,则以评标当日由系统查询的信息进行评审。)
1.3(2)投标人资质条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1.3(3)项目负责人资格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专业等级要求,或投标截止当日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
负责人的(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者分期施工的除外; 项目负责人在履行
合同过程中发生变更的,如变更后时间未满180天,不得参与本标段投标;(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项目
负责人身份证、执业注册证书等证明材料,以上海市建设市场管理信息平台统一生成的《投标项目负
责人基本情况表》进行评审,如系统未成功生成上述表格的,则以评标当日由系统查询的信息进行评
审。)
1.3(4)投标人相关专业注册建造师数量不得低于现行最低资质对建造师数量要求(以全国建筑市场
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核实结果为准)。
1.3(5)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安全负责人的社保非本单位缴纳(已退休的人员除
外)。社保在单位分支机构(非独立法人)缴纳的视同本单位缴纳。社保缴纳以《投标承诺书》第十
五条进行评审。
1.3(6)采用资格预审的项目,投标文件与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项目负责人不一致(离职、重病、死
亡的除外);
1.3(7)企业、项目负责人类似项目业绩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1.3(8)投标人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1.3(9)投标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1.3(10)投标人与本招标标段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1.3(11)投标人与本招标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1.3(12)投标人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单位,招标代理机构,承担设计、造价咨询、监理业务的单位;
1.3(13)投标人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单位、招标代理机构、设计单位、造价咨询机构、监理单位为同
一法定代表人;
1.3(14)投标人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单位、招标代理机构、造价咨询机构、监理单位存在管理关
系、相互控股或参股关系;
1.3(15)投标人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1.3(16)投标人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1.3(17)投标人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3(18)投标人在近三年内发生重大或特别重大施工质量问题(以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
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3(19)投标人被市场监督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3(20)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
被执行人名单;
1.3(21)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
1.3(22)投标人拖欠工人工资,情节严重被本市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向社会公布且在公布的期限内;
1.3(23)投标人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中标资格,造成招标人重新招标的
投标人。
1.4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1.5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具体包括以下情形的
1.5(1)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
1.5(2)工期超过招标文件规定;
1.5(3)质量不满足招标文件规定;
1.5(4)对本工程重点、难点、应急预案的分析及其针对性措施有缺失;
1.5(5)施工进度计划表缺失、工序缺漏或者错误;
1.5(6)施工总平面图缺失或者与项目实际情况不符(如有);
1.5(7)重要机械设备配置缺失与项目实际情况不符;
1.5(8)危大工程清单及相应的安全管理措施缺失或者与项目实际情况不符(如有)。
1.5(9)投标人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
1.5(10)未按招标文件要求采用建筑信息模型技术;
1.6投标人在本标段中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1.7无
二、投标文件被否决的投标人名称、否决投标原因及其依据(商务标)
序号
投标人名称
否决投标原因
依据
1
2
3
4
5
依据
上海电信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
上海华谊建设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
上海普宏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
上海电力安装第一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
上海浦东新区电气安装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
1.2
1.2
1.2
1.2
1.2
1.1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1.2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
1.3(1)改变专业工程暂估价、材料(设备)暂估单价、暂列金额或者工程量(招标文件允许工程量
改变的除外);
1.3(2)增值税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费率计取;
1.3(3)工期超过招标文件规定;
1.3(4)质量不满足招标文件规定;
1.3(5)投标人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
1.4投标人在本标段中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
1.5投标人近五年内(2019年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得有围标串标的行政处罚。
五、 中标候选人项目业绩及拟担任项目负责人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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