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殡仪馆火化炉维修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宿州市殡仪馆火化炉维修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AHWQ*******
二、项目名称:宿州市殡仪馆火化炉维修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江西圣宫环保设备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江西省宜春市奉新县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环城南路169号
中标(成交)金额:*****.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宿州市殡仪馆火化炉维修采购项目 服务范围:宿州市殡仪馆火化炉维修采购项目,因原设备损毁影响正常使用,现需对(马山馆区)1台捡灰火化机大修,1台平板火化机维修,(北杨寨馆区)2台平板火化机维修 服务要求:符合采购文件要求 服务时间:签订合同后20日历天内完成交货、安装、调试,并交付采购人验收、使用 服务标准:供应商在维修过程中需保证维修后所有设备及配件与原设备匹配,能达到原设备使用标准 |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采购文件执行,金额:3000.00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安徽万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宿州市元一新天地B1栋22层,联系电话:189*****684。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宿州市殡仪馆
地 址:宿州市埇桥区206国道附近
联系方式:刘绍松 139*****041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万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宿州市埇桥区元一新天地B1栋22层
联系方式:陈工 189*****684
标签: 火化炉维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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