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鱼县城市管理执法局嘉鱼县城区人行道机动车和非机动车施划车位标识线服务采购项目合同公告-无
嘉鱼县城市管理执法局嘉鱼县城区人行道机动车和非机动车施划车位标识线服务采购项目合同公告-无
一、合同编号:无
二、合同名称:城区人行道机动车和非机动车施划车位标线施工合同
三、项目编号:HBSMY-2021-046
四、项目名称:嘉鱼县城区人行道机动车和非机动车施划车位标识线服务采购项目
五、合同主体
1、采购人(甲方):嘉鱼县城市管理执法局
2、地 址:嘉鱼县鱼岳镇樱花大道5号
3、联系方式:199*****391
4、供应商(乙方):湖北慕宇交通工程有限公司
5、地 址:咸宁市咸宁大道51号A9栋21层2101号
6、联系方式:159*****160
六、合同主要信息
1、主要标的名称:城区人行道机动车和非机动车施划车位标识线
2、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机动车位92元每个,非机动车位50元每平方米
3、主要标的数量:实际验收为准
4、主要标的单价:92元
5、合同金额:92(万元)
6、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一、工程概况&造价:
(1)工程名称:嘉鱼县城区人行道机动车和非机动车施划车位标识线服务采购项目
(2)内容:机动车和非机动车施划车位标识线施工 工程造价:本工程普通热熔标线(车位)单价为92元/个,
普通热熔标线(非机动停车位)单价为50元/平方,工程量以甲方实际验收为准,(含1%普通发票)。
(3)承建方式:甲方委托乙方代购材料及组织施工。(4)开工日期:签订本合同书之日起三天内开工。
(5)竣工日期:15个工作日。如因甲方原因或遇不可抗拒的自然因素,竣工日期
顺延
(6)计量方式:车位按个计算,热熔标线按平方计算。质量要求:
(1)乙方必须按照GB5768-2009《道路标志与标线》进行标线施工,甲方严格按
照交通部(GB/T*****-2009)《道路交通标线质量要求和检测方法》进行工程验收。
三、 付款方式
交通
工程完工后甲方组织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后,支付70%工程款:审计完成付余下25%工程款,预留5%质保金,待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满一年后结清余百5%质保金。
7、履约保证金收取情况:
收取金额: 0(万元) 收取比例: 0%
8、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9、采购计划备案号:HBXNJY2021-C-061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1-08-10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4-04-02
九、其他补充事宜: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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