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成都市新津区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食堂食材服务外包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成交公告

中共成都市新津区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食堂食材服务外包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N510*****240*****

二、项目名称:机关食堂食材服务外包采购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成都市一亩良田蔬菜配送有限公司 成都市新津县五津街道太康西路93号 下浮:28.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合同包一):

服务类(成都市一亩良田蔬菜配送有限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金额(元)
1-1 餐饮服务 中共成都市新津区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食堂食材服务外包采购项目 机关食堂食材服务外包采购项目 完全响应磋商文件里的服务要求。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日 符合相关的卫生、食品安全、环保等国家标准 1,150,000.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祁德秀、徐实、白颍(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按照成本加合理利润的原则进行收取,由成交单位支付,成交单位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与代理机构结算采购代理服务费。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1.94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计划文号:510*****210*********[2024]*****

2.监督单位: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即成都市新津区财政和金融工作局。联系电话:028-********。地址:成都市新津区五津镇武阳西路163号。

3.本项目服务期为3年,合同一年一签,当年合同期内考核结果达到三次80分以下的不续签下年度合同。

4.供应商信用融资:①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要求,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②根据《成都市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暂行办法》和《成都市级支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实施方案》,成都市范围内政府采购项目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微企业的,可依据政府采购合同申请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具体内容详见“成财采〔2019〕17号”、“成财采发〔2020〕20号”)。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中共成都市新津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新津区温州路288号

联系方式:02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祺宏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新津区五津街道兴园3路5号4层1号(金控金融中心)

联系方式:02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邬女士

电话:028-********

四川祺宏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4年04月02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机关食堂 食材服务 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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